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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书遗嘱又称“代笔遗嘱”。因遗嘱人不能书写而口述内容,委托他人代为书写的遗嘱。代书遗嘱须经合法证明属实。那么,妻子代书遗嘱本人签名有效吗,合法有效的代书遗嘱有何要求? 网友咨询:代书遗嘱的规定有哪些? 浙江铭广律师事务所董姝丽律师解答: 如果遗嘱是出自本人的意思表示,妻子代书遗嘱本人签名有效 遗嘱是一种要式行为,非依法律规定的方式形成,不能发生效力。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七条第三款规定“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
依据我国继承法的规定,被继承人死亡后,如果遗留有遗产的,合法的继承人是有权继承遗产的,而遗产继承的方式有很多,遗嘱继承就是其中之一,那么,父母去世没留遗嘱,只是口头说明有法律效力吗? 网友咨询:爷爷去世只留下口头遗嘱,请问口头遗嘱打官司有用吗。我的一个朋友不久之前,他的爷爷去世了,但是他也没有留下遗嘱就一份口头的遗嘱说现在亲戚们都很争论不休,所以问下这样一份口头遗嘱在法庭上是有效力的吗? 北京尚衡(呼和浩特)律师事务所刘英春律师解答: 关于口头遗嘱打官司是否有用的问题,口头遗嘱的有效性和合法性
很多老人因在病中,或文化程度有限等,往往请人代写遗嘱,或者请人帮忙打印出一份遗嘱,这就是法律上所说的“代书遗嘱”。那么,代书遗嘱也是有效的吗,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网友咨询: 我老伴儿去年就去世了,在我名下还有两套房子,我想写一份遗嘱,但是我现在行动不便,没法自己写。我想问一下,我可以请别人代写一份吗,需要什么条件呢? 江苏当代国安律师事务所徐婧婧律师解答: 代书遗嘱又称“代笔遗嘱”。因遗嘱人不能书写而口述内容,委托他人代为书写的遗嘱。代书遗嘱须经合法证明属实。 遗嘱是遗嘱人对自己的财产或其他事
遗嘱是指人生前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对其遗产或其他事务所作的个人处理,并于创立遗嘱人死亡时发生效力的法律行为。但是,遗嘱与赡养义务冲突吗,遗嘱可以提出赡养义务吗? 网友咨询:爸爸去世了立了遗嘱财产全部给弟弟,可是我尽了主要赡养义务。可以提起诉讼吗?能够胜诉吗? 广西华志翔律师事务所黄春贵律师解答: 遗嘱附有赡养义务,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无正当理由不履行义务的,可以依法取消其接受遗产的权利。 《继承法》第二十一条遗嘱继承或者遗赠附有义务的,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应当履行义务。没有正当理由
通常情况下,财产等的继承都按照法定继承顺序继承,但是如果被继承人在生前立有遗嘱的,按照遗嘱交代内容继承。同时,遗嘱继承也分为几种,不同遗嘱的继承要求与效力不同,那么,怎么确认遗嘱效力,遗产继承公证能修改吗? 网友咨询:已经公证的遗嘱可以修改吗? 湖南白泉律师事务所罗鹏程律师律师解答: 视情况而定。根据《公证程序规则》第63条的规定,公证书有错误的,可以根据不同情况由公证机构复查,予以补正、更正或者撤销错误公证书。如果公证书没有错误,那么就不允许更改,只能重新公证相关事项。 因此,如果遗产继承公
近年来,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提高,越来越多的老年人改变固有观念,在自己还健在的时候订立遗嘱并办理公证,以安排好自己的“身后事”,避免后代发生纠纷。 网友咨询: 我继父患病多年,经我妈妈照料现在身体很好,他写了份遗嘱给我妈妈,说身后所有财产由我妈妈打理。虽家产不多,但因为他有子女,怕之后会有纷争。所以问一下,这个书面的遗嘱是一定要公证吗?是否现在就是有效的,如果不公证可能出现什么隐患吗? 广东顶匠律师事务所庞保乐律师解答: 你父亲留的书面遗嘱只要内容合法、有他自己的签名跟日期,并且他的在立遗嘱时精
遗嘱是生活中一个很严肃的问题,如果处理不好就很有可能导致家庭纠纷的产生,生活中,有的老人年纪大了,主意是一时一变,今天觉得这个孩子好,明天觉得那个孩子坏,甚至谁让立什么内容的遗嘱就按谁说的立。最后每个儿女都拿出有利于自己的遗嘱的事儿也不少。那存在多份遗嘱,哪份是有效的?这种情况怎么处理? 网友咨询: 我的一位远房亲戚不久前因病去世,他的子女们在处理老人的后事时才发现,老人在生前通过不同的方式留下了好几份遗嘱。而更让人不解的是,这几份遗嘱的内容也不尽相同,有些内容自相矛盾,这让家人有些无所适从。
许多有家产的老人喜欢通过订立遗嘱的方式来分配自己死亡的遗产,遗嘱继承做为继承的一种方式,要求这份遗嘱必须具有法律效力。那么,可以订立口头遗嘱吗,需要什么法定条件? 网友咨询: 我一个远方亲戚,现在病重。他可以订立可以订立口头遗嘱吗,需要什么法定条件? 四川观今律师事务所刘为律师解答:根据《继承法》第十七条的规定,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由此可知,口头遗嘱的有效条件如下:
如今,到各大公证处办理遗嘱公证的人越来越多。遗嘱公证是公证机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证明立遗嘱人订立遗嘱行为真实性、合法性的活动。那么,办理公证遗嘱需要满足什么条件,怎么办理? 网友咨询: 我母亲想办理一份公证遗嘱,待她去世后将她独有的房产交给我继承,请问办理公证遗嘱需要满足什么条件,怎么办理? 浙江秀州律师事务所钟亚平律师解答: 公证遗嘱是公证机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对其依照法律和本人意愿、在有生之年对自己的财产进行处分、去世后生效的民事法律行为予以证明的活动。 办理公证遗嘱,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为了防止子女因财产起纠纷,也为了避免子女将来继承财产的繁琐手续,不少老人会选择生前立下遗嘱。然而,对于掌握法律知识不多的老年人来说,想要立一份有效的遗嘱似乎并不是一件轻松的事情。那么,遗嘱无效的情形有哪些,怎么处理? 网友咨询: 遗嘱无效的情形有哪些,怎么处理? 天津朗通津辉律师事务所刘汝冰律师解答: 在实际生活中,通常会存在以下遗嘱无效的情形: 1、打印遗嘱。继承法第十七条规定,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司法实践中,大量的打印主文然后亲笔签名的遗嘱被判定无效。所以,如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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