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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违反合同约定造成对方当事人损失的,违约方应当赔偿。物流公司未成功完成运送,是一种违约行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具体赔付金额应该按照合同约定或者货物损失程度决定。 同时提醒市民,在快递贵重物品时,最好购买保险,一旦发生损耗,可向保险公司寻求赔付。 免责声明:本站部分转载文章,并不用于任何商业目的,仅供学习参考之用;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请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内容!
饲养动物损害责任作为特殊侵权责任中的一部分,在当今社会已经越来越受到学者和公众的关注。宠物在饲养宠物的家庭中发挥中不可忽视的精神作用,大多数的家庭中多饲养着宠物,主人在自己不方便照顾时可以寄养在宠物店。宠物在此期间咬伤他人,宠物店是否要承担责任呢? 网友咨询:宠物在寄养过程中咬伤他人谁来承担赔偿责任? 上海段和段(昆明)律师事务所刘俊秀律师解答:饲养或管理的动物造成他人伤害的,由动物饲养人或管理人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有证据证明伤害是第三人造成的、或者受害人有过错时,由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或是由受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未成年人不具有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未成年人要由监护人监护,那么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是不是属于代理? 网友咨询: 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是代理行为吗? 浙江兴嘉律师事务所范丹丹律师解答: 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不是代理,而是属于特殊主体的责任承担。 代理是指民事主体可以通过代理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名义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被代理人发生效力,后果由被代理人承担。监护和代理是两个不同的制度不能混为一谈。 法律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
公司的设立是一个动态的过程,通常来讲,从发起人开始设想筹备设立公司到公司的正式成立会需要一段时间,在这段设立期间,为了公司的顺利成立,发起人需要进行一系列的商业活动,在此期间签订的合同,应当如何履行,义务主体如何确定呢? 网友咨询: 公司在设立中,还没有设立完成,发起人以公司的名义与我们公司签订合同,如果公司设立失败,发起人是否需要承担责任? 浙江圣文律师事务所姚欣怡律师解答: 设立中公司虽不具有法人资格,但是可以从事设立公司所必需的民事行为,也能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发起人以设立中公司的名义对
赠与合同虽然是转移财产所有权的合同,但赠与不是商品流通的法律形式,因为赠与是无偿的,而且赠与人赠与财产或是出于某种报答,或是为了给与资助,通常是没有附加任何条件的赠与。但是赠与的财产有瑕疵的,赠与人是否需要承担责任呢? 网友咨询:周某将自家一直在使用的冰箱,赠与了同事郑某,半年后,这台冰箱在使用中突然因故障起火,烧毁了郑某家的大部分财产。郑某认为周某没有告知冰箱存在质量问题,可能会引起火灾,导致他接受了冰箱,造成家庭财产的损失。周某需要承担责任吗? 陕西简能律师事务所闵宪法律师解答: 周某无需
在医疗过程当中,如果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违反了医疗卫生管理法律、法规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就极有可能造成医疗事故,那么事故发生后该怎样承担责任?医疗事故医生怎么处罚? 网友咨询:外科主治医生诊断,其他医生康复治疗出现问题,5年后病人发现并作了伤残鉴定。已认定是医院责任。而医院中谁来当直接责任人或责任主体? 河南昊宏律师事务所牛晓儒律师解答: 医疗事故责任主体: 一、医疗机构。国家医疗单位和私立医院所致的医疗事故,赔偿义务主体是医疗单位,即医院,而不是具体的经治医生,受害人不能以医院的经治医生为
交通事故责任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 网友咨询: 交通事故责任划分的标准是怎样的? 广东穗智律师事务所沈锦泽律师解答: 交通事故责任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承担全部责任: (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逃逸的; (二)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 为逃避法律责任追究,当事人弃车逃逸以
在现实生活中,医疗事故的现象时有发生。虽然在比较重大的疾病治疗上医院都会跟家属签订协议,但是有一些情况是医院不能够预见的。所以我国法律规定,医疗机构需要对于自己造成的损失承担相应的责任。那么,医疗事故责任认定比例是怎样,事故责任该由谁承担? 网友咨询:如果护士通过执业考试,但是没有注册在上班的医院,出了医疗事故谁承担主要责任?该护士主要承担些什么? 吉林常春(延边)律师事务所朱秀红律师解答: 医疗事故责任比例的分担: 1、如果医疗事故造成的损失完全是由于医院方的过失导致的,那医院需要承担完损失
一人公司是2005年新修订的《公司法》中新增的一类有限责任公司,是指只有一个自然人股东或者一个法人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由于其特殊性,仅有一个股东,公司意志主要受该股东控制,因此股东人格和公司人格具有高度关联性,那么一人公司股东对转让前公司债务,需要承担连带责任吗? 网友咨询: 一人公司股东是否需要对股权转让前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河北方允律师事务所盖海彦律师解答:一人公司股东在诉讼发生时虽不再担任公司股东,但如果公司债务形成于该股东任期公司一人股东期间,且其无证据证实该期间内的股东个人财产与
医患纠纷在我们生活中经常发生,一般会通过和解的方式解决纠纷,和解就需要签订医疗纠纷协议书,约定好双方的权利义务。那么,签了医疗责任协议后还可以起诉吗,医疗机构的赔偿原则是怎样的? 网友咨询:签了协议后觉得不公平还可以起诉吗? 辽宁名崛律师事务所李德芳律师解答: 签了医疗责任协议以后仍然是可以起诉的,因为造成患者人身伤害的免责条款是没有任何的法律效力的。如果说,是因为院方主观过错发生了医疗事故,受害人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医院进行赔偿的。患者在做手术之前家属所签订的手术风险单,和院方过错性造成的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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