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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担保又可称为求偿担保、偿还约定书或反保证书,是指为保障债务人之外的担保人将来承担担保责任后对债务人的追偿权的实现而设定的担保。那么,反担保人的清偿责任是连带吗,保证人承担的保证责任是怎么样的? 网友咨询:反担保人的清偿责任是连带吗? 广东商达(福田)律师事务所陈清旭律师解答: 反担保人的清偿责任是连带!反担保的目的在于保障保证人对被保证人追偿权的实现。所以,反担保的责任是反担保人在保证人为被保证人履行保证责任后向被保证人追偿时,依法承担反担保合同或条款中确定的弥补保证人损失的责任。 反担保人
大家都知道行人不能横穿马路,小时候父母就教过我们横穿马路是很危险的,但是经常还是会有人横穿马路被车撞了,那么横穿马路被撞死是同等责任吗,行人横穿马路被撞死责任怎么划分? 网友咨询: 横穿马路被撞死是同等责任吗,行人横穿马路被撞死责任怎么划分? 浙江叠胜律师事务所万奕庆律师解答: 交通事故的责任是由交警来划分的,交警根据事故发生的原因来作判断。 行人行人横穿马路被撞死,因为行人违反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所以行人本身要付主要责任,但如果遵循以人为本的原则; 机动车也需要负事故的次要责任,造成人员伤亡
现在有车的人太多了,而对于开车的朋友们来说,我们最不想遇到的就是交通事故了,但可惜的是,在多方面因素的影响下,我们经常能在新闻上看见哪儿哪儿又发生了交通事故,而在事故已经成为既定事实后,事故当事人很应该关注的就是事故的责任了。那么责任认定书下来之后的流程是什么,然后怎么处理? 网友咨询: 责任认定书下来之后的流程是什么,然后怎么处理? 福建建云律师事务所林志强律师解答: 责任认定书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依照交通法规,对交通事故的当事人有无违章行为,以及对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损害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进行定
交通事故发生后,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是指公安机关在查明交通事故原因后,根据当事人的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之间的因果关系,以及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的作用,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责任加以认定的行为。那么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依据是什么,交通事故责任有哪些认定依据? 网友咨询: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依据是什么,交通事故责任有哪些认定依据? 福建建云律师事务所林志强律师解答: 1、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当事人逃逸,造成现场变动、证据灭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无法查证交通事故事实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
连带责任保证,是指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即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既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保证人没有先诉抗辩权。那么,连带责任保证人,可以直接申请执行追偿债务人吗? 网友咨询:连带责任保证人可否直接申请执行追偿债务人? 广东斯子朗律师事务所胡萍律师解答: 连带责任保证人不可能直接申请执行追偿债务人,只有在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才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法律依
随着我国基础道路设施的迅速发展和不断改善,各种事故的发生率也呈逐年上升的趋势。其中引起纠纷最多的多方责任的事故发生率也不断提高。但是国家法律对多方肇事的责任评定不够完善,地方政策不统一等,给案件评定带来很大困难。那么多方交通事故的责任认定,有什么具体规定? 网友咨询: 多方交通事故的责任认定,有什么具体规定? 云南锦利泰律师事务所张红英律师解答: 多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具体规定如下: 1、二人以上共同故意或者共同过失致人损害,或者虽无共同故意、共同过失,但其侵害行为直接结合发生同一损害后果的,
就像我们在看到一些会令自己引起强烈的精神不适的东西的时候会觉得自己的精神受到损害,需要得到相关的赔偿一样。在我国的司法实务中对于精神损害赔偿的提起几乎是大多数的民事侵权诉讼钟会附带提起的一项赔偿。那么侵权责任法精神损害赔偿的依据是什么呢? 侵权责任法精神损害赔偿的依据: 1、 2001年3月10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第一款规定“自然人因下列人格权利遭受非法侵害,向人民法院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一)生命权、健康权、身
由于当事人的过失导致合同无法成功订立,从而导致另一方当事人因没有订立合同而造成一定的损失。有过错的一方当事人需要对受损的当事人进行一定数额的赔偿。那么缔约过失责任的赔偿范围有哪些呢? 一、缔约过失责任的赔偿范围 我国《合同法》第113 条对在合同责任情况下损害赔偿范围作了明确的规定,即直接损失和可得利益损失,而对缔约过失责任情况下的损害赔偿范围未作明确规定。因此,在审判实践中就存在一个执法尺度问题。我们从缔约过失责任在成立基础、要件、功能上与合同责任的不同,起码可以认定二者在赔偿范围上是不同的
我们国家规定了九年义务教育,这也就意味这无论发生什么情况孩子都要接受九年的义务教育,所以大部分的人都需要在校园学习,在校园学习中有可能会发生人身损害,发生损害以后要对赔偿责任进行认定,那么校园损害赔偿如何认定责任呢?四川诚峰律师事务所陈璨律师解析。 一、校园损害赔偿如何认定责任 1、由于教育管理机构本身的过错造成未成年人的人身损害,教育管理机构承担赔偿责任;由于未成年人相互之间造成的人身损害,教育管理机构根据其过错程度承担赔偿责任。 2、如果教育管理机构的过错程度较低,所造成的损害主要由造成损
我们国家规定了九年义务教育,这也就意味这无论发生什么情况孩子都要接受九年的义务教育,所以大部分的人都需要在校园学习,在校园学习中有可能会发生人身损害,发生损害以后要对赔偿责任进行认定,那么校园损害赔偿如何认定责任呢? 一、校园损害赔偿如何认定责任 1、由于教育管理机构本身的过错造成未成年人的人身损害,教育管理机构承担赔偿责任;由于未成年人相互之间造成的人身损害,教育管理机构根据其过错程度承担赔偿责任。 2、如果教育管理机构的过错程度较低,所造成的损害主要由造成损害的未成年人的监护人承担,教育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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