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理个人债务纠纷时,怎么进行起诉?
2024-08-05如今,民间借款案件真的是成指数增长,太多人因为欠债不还闹上法庭然后关系破裂。对于个人债务纠纷有协商、调解、仲裁和诉讼等方式解决,诉讼是解决个人债务纠纷的最后一道法律保障。那么处理个人债务纠纷时,怎么进行起诉? 网友咨询: 处理个人债务纠纷时,怎么进行起诉? 北京市京师(深圳)律师事务所李亚敏律师解答: 起诉个人债务纠纷的流程: (一)当事人起诉,首先应提交起诉书,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交相应份数的副本。 (二)根据“谁主张谁举证”原则,原告向法院起诉应提交的材料。 (三)当事人向法院提交书证,应
个人债务纠纷起诉时,对证据有哪些要求?
2024-08-05讨债一直以来都是一件麻烦事,当初借钱的时候说的好听,可是催对方还债的时候,却难于上青天,债权人无奈之下或许只能寻求法律的帮助,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还款。那么个人债务纠纷起诉时,对证据有哪些要求? 网友咨询: 个人债务纠纷起诉时,对证据有哪些要求? 北京市京师(深圳)律师事务所李亚敏律师解答: 债务纠纷证据的要求如下: 1、提供能够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借据、欠条或合同等书面证据。没有书证的,应提供形成债权债务关系的时间、地点、金额,并提供无利害关系的证人证言或证据线索。 2、有担保人的,应提
未作约定的债务利息,能不能受到法律保护?
2024-08-05现实生活中,债权人和债务人在签订合同时,合同双方通常无法就还款事项做出事无巨细的约定。那么未作约定的债务利息,能不能受到法律保护? 网友咨询: 解某通过朋友介绍,以做工程需要资金周转为由,向夏某借款50万元,但没有约定的债务利息,能不能受到法律保护? 上海明庭律师事务所邵思聪律师解答: 未作约定的债务利息一般是不能受到法律保护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
合伙人是否要承担其他合伙人的个人债务?合伙债务是否要承担?
2024-08-051、合伙人对合伙的债务,应按照其出资比例或合伙协议的约定,以其个人财产承担无限清偿责任2、在对外关系上,对于合伙债务,各合伙人应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所谓连带清偿责任,是指每个合伙人对于合伙债务都负有全部清偿的义务而债权人也有权向合伙人中的一人或数人要求就其清偿债务的一部分或全部。每个合伙人都负有用自己的全部财产清偿全部合伙债务的义务,而不受各合伙人对合伙财产的出资比例或合伙协议中约定的债务承担份额的限制。 网友咨询: 合伙人是否要承担其他合伙人的个人债务? 山东柏瑞律师事务所王贺来律师解答:
欠债还钱发生债务纠纷,进行强制执行的程序是怎样的?
2024-08-05虽然说欠债还钱,天经地义。但也不乏有赖账现象发生,如果碰到债务人有履行债务的能力,却借故拖延不予以归还的,可以向法院起诉后申请强制执行。欠债还钱发生债务纠纷,进行强制执行的程序是怎样的? 网友咨询: 欠债还钱发生债务纠纷,进行强制执行的程序是怎样的? 河北东方伟业律师事务所徐振西律师解答: 强制执行的程序: 1、申请。一方拒绝履行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2、法院受理。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当事
债权人拿走债务人的东西,会产生哪些法律后果?
2024-08-02债权是得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作为或不作为)的民法上权利。本于权利义务相对原则,相对于债权者为债务,即必须为一定行为(作为或不作为)的民法上义务。因此债之关系本质上即为一司法上的债权债务关系,债权和债务都不能单独存在,否则即失去意义。那么债权人拿走债务人的东西,会产生哪些法律后果? 网友咨询: 债权人拿走债务人的东西,会产生哪些法律后果? 北京盈科(贵阳)律师事务所李文琦律师解答: 拿走债务人的东西抵债时,债务人如果不在场,则债权人有可能涉嫌构成盗窃罪,除了民事责任外,还可能需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
如何解决债权债务纠纷
2024-08-02债权债务纠纷介绍 债权债务纠纷是指债权人和债务人之间,在行使偿还权和实行偿还义务上发生的争执。债权债务纠纷关系是一种财产法律关系,具有鲜明的财产性质,从这个意义上看,债权债务纠纷的目的总是与一定的财产(包括有形财产和无形财产)相联系。 债权债务纠纷的类型 人民调解工作中常见的债务纠纷,主要有以下三类: 第一类:债权债务纠纷,讨还财物。债权人要求债务人履行所负担的债的义务,从而维护自己的利益,是一般债权债务纠纷的基本目的。如要求欠款人交还欠款,要求欠货人交付货物,要求运输合同承运方提供运输的服务,
分公司产生债务,总公司有承担连带清偿的责任吗?
2024-08-02分公司没有自己的名称、章程,没有自己的财产,并以总公司的资产对分公司的债务承担法律责任。那么分公司产生债务,总公司有承担连带清偿的责任吗? 网友咨询: 分公司产生债务,总公司有承担连带清偿的责任吗? 山东滨蓝律师事务所王春海律师解答: 对于分公司债务,总公司有承担连带清偿的责任。当债权数额巨大或者分公司管理的财产不足以承担民事责任,或者所产生的争议较为复杂,超出了分公司处置的权限时,应当将公司列为共同被告。 在小额诉讼中,尽管分公司为被告,只要得到公司的授权或者认可,分公司管理的财产又足以承担
隐瞒公司债务转让股权是否属欺诈,要承担赔偿责任吗?
2024-08-02公司债务是民法中债务概念与公司的简单组合,是指公司与特定人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包括公司贷款、应付账款、未付款的采购件等等。公司债务包括公司与特定人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其转让受合同法的限制,它具有不同的偿还方式和期限,且形式是多样性的。那么隐瞒公司债务转让股权是否属欺诈,要承担赔偿责任吗? 网友咨询: 甲方将公司股权转让给乙方但是甲方隐瞒公司债务导致乙方财产受损甲方的行为属于诈骗吗? 黑龙江智胜律师事务所周婷婷律师解答: 可以追究甲方的违约责任,要求赔偿。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公司是法人组织
放弃债务的公证书可以撤销吗,放弃债务的成立条件有哪些?
2024-08-02在民间借贷关系中,经常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债务人共同履行对同一债权人的债务。按照法律规定,债权人是可以放弃部分债务人的债务的。那么放弃债务的公证书可以撤销吗,放弃债务的成立条件有哪些? 网友咨询: 刚做的放弃债务的公证,还没出公证书,如果单方面反悔可以撤销么? 黑龙江智胜律师事务所周婷婷律师解答: 放弃债务的公证书是可以撤销的,但只能是公证书的内容违法或者与事实不符的情况下公证机构才会撤销公证书,否则,当事人或其公证书的利害关系人都不能单方面的撤销公证书。 要想撤销正常的公证委托书,委托人只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