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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为人做了担保人之后,对方又将债务转让给了第三方,让第三方来代替债务人偿还之前的债务。这时候担保人就不知道自己的责任是否继续存在了,那么债务转让后,保证人能免除责任吗? 网友咨询: 债务转让后,保证人能免除责任吗? 黑龙江典通律师事务所张玲玲律师解答: 对于债务的转让必须得到保证人的书面同意。根据法律规定,在保证期间,债权人许可债务人转让部分债务的应当取得保证人书面同意,否则保证人对转让的部分的债务不再承担担保责任,但是,对于未转让部分的债务,保证人仍然需要承担保证责任。 《民法典》第三百九十
合同终止的原因有多种,例如债务清偿完全、当事人约定的终止条件成就等等。那么合同是否会因未债权债务发生混同而终止呢。混同是指债权和债务同归一人,债务人和债权人归于一人,债务似乎没有履行的必要了,那么当债权债务发生混同时,合同是否当然终止呢? 网友咨询: 当债权人和债务人归于同一人时,没有履行的必要了,合同效力是否应当终止呢? 北京中银(成都)律师事务所何惠敏律师解答: 当债权人和债务人归于同一人时,发生混同时,原则上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但是涉及第三人利益的除外。因此,混同的效力是导致债的关系绝对
怎么打债务纠纷官司 第一,打债务纠纷官司债务人首先考虑这种债务关系是否合法。 第二,打债务纠纷官司计算该债务纠纷发生时间至起诉时间是否在2年之内。如果是,则可以正常诉讼;反之,如果超过2年,则认为其已经超过了诉讼时效,法律不予保护。 第三,打债务纠纷官司应该考虑债务人的保证是否已经超过6个月。如果在6个月之内,则债权人的权利应该得到法律的保护。 最后,打债务纠纷官司需要考虑向法庭提供哪些证据。随着法制的日益健全,证据在民事审判中已经成为定案的依据,因此,在打债务纠纷官司中,当事人能否胜诉,提供的
假离婚逃避债务的认定 分清夫妻双方是真离婚还是假离婚至关重要,这是处理借夫妻离婚逃避债务案件的关键。假离婚、债务人一方放弃债权,这是债务案件当事人经常惯用的逃避债务的方法。对法院来说首先要分清双方当事人是否是真离婚,什么情况下离婚,什么原因离婚,平时关系如何等等。 假离婚逃避债务如何调查 判断夫妻双方是真离婚还是假离婚要从多方面调查。 1、询问申请执行人。一般来说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有着密切的联系,他比较了解被执行人的婚姻状况及家庭财产情况,是人民法院判断被执行人是否是借夫妻假离婚逃避债务案件的
夫妻离婚应如何偿还债务 婚姻关系终结时,夫妻债务清偿应遵循的原则是共同债务以共同财产清偿,个人债务以个人财产偿还。这就涉及到共同债务和个人债务的界定问题,不同的财产制度有不同的划分。无论是约定共同制或法定共同制,原则上为夫妻共同生活所欠的债务,无论是否为夫妻共同所为,他方是否认可,均应推定为共同债务。 夫妻共同债务纠纷如何解决 根据婚姻法规定,夫妻双方可以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
债权债务案件诉讼费有哪些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07条规定:当事人进行民事诉讼,应当按照规定交纳案件受理费。财产案件除交纳案件受理费外,并按照规定交纳其他诉讼费用。债权债务案件属于财产案件,所以债权债务案件诉讼费按照财产案件的收费标准,除去案件受理费外,按照规定交纳其他诉讼费用。 债权债务案件受理费 案件受理费是人民法院决定受理当事人提出的诉讼后,依法向当事人收取的费用。案件受理费可分为: 1、非财产案件受理费,如离婚、侵犯公民肖像权、名誉权等因人身关系或非财产关系提起的诉讼时,人民法院依法向当
离婚当事人之间、离婚当事人与债权人之间,对夫妻共同债务的归属、数额等无争议的,离婚当事人之间可以协议分担。夫妻双方对共同债务分担经协议达成一致意见后,人民法院可按协议内容判决离婚当事人分担,或者在离婚调解书中对协议债务分担予以确认。 网友咨询: 夫妻离婚时的共同债务应该怎么处理? 北京观韬(广州)律师事务所唐俊律师解答: 离婚时对夫妻共同债务的处理,具体情况分为以下几种: 1、离婚当事人之间、离婚当事人与债权人之间,对夫妻共同债务的归属、数额等无争议的,离婚当事人之间可以协议分担。夫妻双方对共
由于共有是指多人对所有权整体或者按照份额行使权利,但是在外部责任上,其都属于财产所有人,那么因共有产生的债务,应当按照连带债务承担还是分别处理? 网友咨询: 计某、傅某、赵某对某套房屋享有共有权,计某占有50%的份额,傅某占有30%的份额,赵某占有20%的份额。后房屋廊檐因年久失修掉落,砸伤行人,那么,该责任应当如何承担呢? 江西华昌律师事务所周丹律师解答: 在外部来说因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产生的债权债务,在对外关系上,共有人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债务;对内部来说,除共有人另有约定外,按份共有
合伙企业具有人合性,以其合伙人的信誉和信赖而组成,因此合伙企业中的普通合伙人需要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责任,这一点区别于股东的有限责任。那么新入伙的合伙人,是否要对入伙前的合伙债务承担责任? 网友咨询:新合伙人仍需对入伙前企业的债务承担责任吗? 上海博拓律师事务所苑常茹律师解答: 新合伙人仍需对入伙前企业的债务承担责任,新入伙的有限合伙人需要对合伙企业的债务以认缴的出资额为限负有限责任,新入伙的普通合伙人需要对合伙企业的债务负无限责任。 投资有风险,入伙须谨慎。新入伙的合伙人在入伙前,最好委
实践中,债务人为了逃避债务的履行,通常会通过转移财产的方式使自己名义下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也可能采取迂回的方式,比如通过负担债务或者为他人提供担保的方式,影响债权的实现,对此法律规定了法定情形下债权人享有撤销权。 网友咨询: 对于债务人为他人提供无偿担保的行为,如果有害于债权人债权的实现,债权人是否能提起撤销? 吉林吉大律师事务所戚鹤律师解答: 根据《民法典》的最新规定,将债务人为他人提供担保的行为列入债权人可撤销的范围,之前合同法规定的债权人可以行使撤销权的行为对象不包括债务人对外提供担保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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