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因管理之债是什么意思?怎样才会形成无因管理之债?
2025-03-14无因管理作为债的一种发生根据,是指没有法定义务的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而进行管理或者服务的法律事实。无因管理法律制度源于古罗马法,近代各国民法建立相应的无因管理法律制度。无因管理法律制度倡杨社会互助的道德追求,确认无因管理的合法性,以阻却管理行为的违法性,体现公平正义的法律精神。在性质上,无因管理是一种事实行为。无因管理有真正无因管理和不真正无因管理两种类型,真正无因管理包含适法无因管理和不适法无因管理,不真正无因管理包含误信管理、不法管理和幻想管理。 网友咨询: 请问无因管理之
不当得利之债,你了解多少?哪些行为才会构成不当得利之债?
2025-03-14不当得利是指没有合法根据得到利益而使他人利益受到损害。不当得利是债的发生依据之一,因为不当得利发生之债权债务关系称为不当得利之债。 不当得利是社会生活中的一种不合理,不正常的现象。法律确认不当得利之债的目的,是为了使这种不正常的关系恢复到正常的状态,从而维护社会正常的财产关系,保护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不当得利作为债的发生根据之一,在受益人与受损人之间发生不当得利返还的债权债务关系。不当得利之债的基本内容便是受损人取得的不当得利返还请求权。该项请求权以使得利人返还其所受利益为目的,非似相
2016年9月2日,潘某与A公司员工陈某、田某、胡某、魏某等六人商量一起聚餐,聚餐费用AA制,因潘某刚入职,其他六人每人商议出100元。潘某则购买了一瓶白酒,七人将酒平分喝完。 当晚22时许,七人吃完饭后来到某火吧,中途陈某又叫来以前的同事李某,八人用扑克牌玩“梦幻拖拉机”游戏喝酒,期间共消费了两箱啤酒。次日凌晨0时50分许,八人离开某火吧,同事苏某即搭乘出租车回家,陈某、李某、韩某三人在前走。三被告与潘某在路过路边一安全通道时,潘某跳起抓住安全通道内钢架管(约2米高)玩耍,不慎从钢管上摔下。
选择之债的选择权由谁行使,选择权的行使是怎样的?
2024-09-27选择之债,是指可以从约定的几种给付标的中选择一种给付的债。如:甲收乙200元,作为卖给乙一辆自行车或一台电扇的代价。那么,选择之债的选择权由谁行使,选择权的行使是怎样的? 网友咨询:选择之债的选择权由谁行使? 云南刘文华律师事务所徐郡徽律师解答: 选择权可以归属于债权人、债务人或第三人。一般国家民法规定,除非法律另有规定或当事人另有约定外,选择权属债务人。 选择之债是双方当事人约定,债务人可以以支付金钱或者提供劳务的方式履行债务。比如对商品实行三包制度,当出售商品质量不合格时,买受人与出卖人间
什么是选择之债的选择权,选择之债的确定权是怎么样的?
2024-09-27选择权之债选择权有很多的相关规定,定义的消息了,在约定出现问题的时候可以选择很多其他方式去解决,那么,什么是选择之债的选择权,选择之债的确定权是怎么样的? 网友咨询:选择之债的确定权是怎么样的? 江西井冈律师事务所郑凤贞律师解答: 选择之债的意思是当出售的商品质量不合格时,买受人与出卖人之间就发生选择之债,或修理、或更换、或退货,当事人须从中选择一种履行。 债权人或债务人行使选择权时应以意思表示向对方为之,选择的效力,因意思表示到达于相对人时发生效力,无须相对人的承诺。由第三人行使选择权的,多
选择之债中选择权由谁行使
2024-09-19选择之债,是指可以从约定的几种给付标的中选择一种给付的债。一般情况下,选择之债的选择权可以由双方约定;未约定的,由债务人行使;但债务人在法定期限内未进行选择并经催告后仍未选择的,那么选择权就转移至对方行使。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一十五条规定,标的有多项而债务人只需履行其中一项的,债务人享有选择权;但是,法律另有规定、当事人另有约定或者另有交易习惯的除外。 免责声明:本站部分转载文章,并不用于任何商业目的,仅供学习参考之用;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请与本网联系
连带之债的涉他效力的内容是什么
2024-09-18连带之债的涉他效力的内容是: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二十条的规定,部分连带债务人履行、抵销债务或者提存标的物的,其他债务人对债权人的债务在相应范围内消灭;该债务人可以依据前条规定向其他债务人追偿。 部分连带债务人的债务被债权人免除的,在该连带债务人应当承担的份额范围内,其他债务人对债权人的债务消灭。 部分连带债务人的债务与债权人的债权同归于一人的,在扣除该债务人应当承担的份额后,债权人对其他债务人的债权继续存在。 债权人对部分连带债务人的给付受领迟延的,对其他连带债务人发生效力。 免责声明:本站
连带之债是怎样的,连带之债怎样承担?
2024-09-17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债权债务实际上是非常复杂的,因为债权债务关系,他是包括连带之债的。但是对于普通老百姓来说,对于连带债权债务并不是特别的清楚。那么,连带之债的承担是怎样的? 网友咨询: 连带之债是怎样的?连带之债怎样承担? 安徽北方之光律师事务所葛超律师解答: 连带之债,是指债的当事人一方为多数,且多数人一方的各当事人都有权请求对方履行全部债务或者都负有向对方履行全部债务的义务,全部债权债务关系因债务的一次性的全部履行而消灭的债。 因此,连带之债的多数人一方相互问有连带关系。若债权人一方
连带之债种类的内容有什么,是怎样的?
2024-09-15连带关系是多数主体债务关系中最重要的类型,而连带关系中以连带债务最为重要,连带债权次之。在连带债务,债权人只能要求一次给付,但连带债务人则每人均可能并必须负担给付全部的义务。那么连带之债种类的内容有什么,是怎样的? 网友咨询: 连带之债种类的内容有什么,是怎样的? 广东泛邦律师事务所叶志翔律师解答: 有下列类型: 1、数个独立债权行为因偶然竞合而产生不真正连带债务。 2、一人的债务不履行,而其不履行行为与他人债务不履行行为有因果关系,二者构成不真正连带债务。 3、一人的债务不履行与他人的侵权行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合同之债的消灭形式有哪些?
2024-08-21合同之债是指因订立合同而产生的债权债务关系。在所有的债权债务关系中,合同之债是最重要的组成部分。那么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合同之债的消灭形式有哪些? 网友咨询: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合同之债的消灭形式有哪些? 北京京师(天津)律师事务所王敏律师解答: 合同之债的消灭形式有: 1、履行,履行就是把义务履行了; 2、解除,解除主要是针对合同生效之债的消灭方式; 3、抵销,抵销个包括法定的和约定的情形; 4、提存,提存是债务人把标的物提交给提存机关; 5、免除,免除是指债权人抛弃债权。 6、混同,混同是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