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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是指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交通事故不仅是由不特定的人员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规造成的;也可以是由于地震、台风、山洪、雷击等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造成。 网友咨询: 12月5日21时40分许,陈孺杰驾驶车牌号为鲁QV××××的小型轿车,沿兰陵县兰陵路由东向西行驶至兰陵县实验二中对过时,与由南向北过路的行人李洪英相撞,致李洪英受伤。12月23日,李洪英经兰陵县人民医院抢救无效死亡。经鉴定,李洪英符合颅脑损伤死亡。经认定,陈孺杰负事故主要责任。案发后陈孺杰主动
当发生了交通事故以后,车主必须要在第一时间内亮起车辆的危险警告灯,并在车后面设置危险警告标识牌。这样做的好处就是防止有后面的车进行追尾的碰撞,从而保障车内的人员以及车辆自身的安全。除了设立了警示标识以后,还要对事故的现场进行拍照取证,这是向保险公司进行理论的事故证据,在移动车辆之前进行拍照的方法主要是为了避免车主不认问题出现。再填写相应的事故快速处理协议书,这样就可以到定损机构进行车辆定损,从而完成相应的维修与检测工作。 网友咨询: 12月23日12时14分左右,牛华驾驶珠峰牌电动三轮车载着周
缓刑指对被判处一定刑罚的罪犯,在一定期限内附条件地不执行所判刑罚的制度,是对刑罚的暂缓执行,其执行形式为对触犯刑律,经法定程序确认已构成犯罪、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人,先行宣告定罪,暂不执行所判处的刑罚。缓刑不是一种刑罚,而是一种刑罚的执行方式。缓刑与死刑缓期执行是截然不同的概念,需要在认识和运用中加以区别。 网友咨询: 5月8日1时许,王余勇驾驶鲁J×××××号小型普通客车沿肥城市湖王路由北向南行至329省道路口南500米处时,碰撞路面护道树,致车辆乘坐人张某1当场死亡,张某2、李某1受伤,车辆
交通肇事罪是指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重大公私财产损失的行为。 网友咨询: 2020年6月30日18时许,靳俊丽驾驶荣威牌小型轿车行驶至北京市大兴区京福路与石鲍路交叉路口处,由北向西右转弯,遇韩中良驾驶重型半挂牵引车后拖重型仓栅式半挂车由东向西行驶,韩中良因躲避靳俊丽的车辆而驾车驶入道路中心左侧,适逢被害人陈某驾驶大型普通客车由西向东行驶,韩中良所驾车辆与陈某所驾车辆前部左侧相撞,致车辆损坏,陈某及车上乘客均受伤。 事故发生后,靳俊丽驾车离开现场。被害人陈
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按照经济补偿的两倍支付经济赔偿金,那么员工主动解除劳动关系有没有赔偿? 一、员工主动解除劳动关系有没有赔偿? 员工主动解除劳动关系没有赔偿。除非用人单位存在以下情形: 1、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 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3、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等。 二、员工患病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关系吗? 关于员工患病,公司是否可以解除劳动关系。 首先,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公司不能因员工患病而立即解除劳动关系。只有满足一个前提条件才能解除,那就是
一般情况下员工主动辞职用人单位不需要进行赔偿,但是如果有法律规定的用人单位必须赔偿的情形的,单位应当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或赔偿。 网友咨询: 员工主动辞职,用人单位要给赔偿吗? 广西志明律师事务所罗士峰律师解答: 劳动者因下列情形之一主动辞职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 (1)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3)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4)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5)用
有的用人单位为了防止劳动者离职,就在签订劳动合同的时候,约定了违约金,以限制劳动者辞职的权利。那么,劳动者主动离职,公司能不能要求其支付违约金? 一、劳动者主动离职,公司能不能要求其支付违约金? 只有以下两种情况,劳动者才需要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其余情况外的约定都不符合法律规定。 1、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主动辞职一般不需要付违约金,不过如果是在试用期或是在合同内,公司对你做出相应的专项培训,那么可能就要支付相应的违约
一般情况下,主动辞职后没有失业金,因个人意愿主动辞职,不满足领取失业金的条件。但如果是因为用人单位的违法行为而离职的,这种情况是可以领取失业金的。 网友咨询: 主动辞职的可以领取失业金吗? 江苏茂坤律师事务所赵德明律师解答: 一般情况下,主动辞职后没有失业金,因个人意愿主动辞职,不满足领取失业金的条件。 但如果是因为用人单位的违法行为而离职的,这种情况是可以领取失业金的。 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1、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2、非因本
主动辞职和被辞退在日常工作中都非常的常见,那么,被辞退和主动辞职的区别是什么呢? 网友咨询: 员工被辞退和主动辞职有什么区别? 安徽伟明律师事务所朱坤律师解答: 1、定义不同。辞职即辞去职务,是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或劳动关系的行为。辞退是指解除聘任的职务,不再聘用; 2、行为主体不同。辞职的行为主体只能是职工个人,辞退的行为主体只能是单位;不管是什么原因导致职工与单位之间行政隶属关系的解除,只要不是职工主动,就不能构成辞职;不是单位主动,就不能构成辞退; 3、程序不同:辞职首先要由
员工主动辞职的程序 1、 用人单位没有违法的情况下 根据《劳动法》第31条的规定,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所以劳动者可以行使选择职业的权利,但行使权利应当通过法定的程序进行。提前30日书面通知用人单位,既是劳动者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也是其条件。劳动者提前30日书面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可以无须经过用人单位的同意,但劳动者应当依法或依约承担违约责任。超过30日,劳动者要求用人单位办理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有关手续的,用人单位应当办理。 2、 用人单位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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