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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案件主要分为了自诉案件和公诉案件,但是大部分的还是属于公诉案件,所以很多时候都是由公诉人代表国家,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不过自诉案件与公诉案件之间也存在相互转换的情况,并不是完全绝对的。 网友咨询: 公诉案件能够转自诉案件吗? 广东宇杨律师事务所林皓律师解答: 公诉案件是能转成自诉案件的,具体的条件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包括:告诉才处理的案件;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以及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
离婚案件应该收集哪些证据 (一)证明当事人(原、被告)的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 1、证明原、被告是夫妻关系的证据,如结婚证、婚姻关系证明书、户口簿以及身份证。 2、如涉及构成事实婚姻的,应提交居委会或村委会出具的证明。 3、证明被告下落不明的,应提交被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村委会、居委会或公安机关的证明。 (二)证明婚姻关系破裂的证据; 1、如涉及家庭暴力,应提交法医鉴定,提出证人。 2、如涉及吸毒、赌博行为的,应提交居委会或村委会或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涉及行政处罚、刑事犯罪的,应提交有关处罚决定或
我国刑法规定了单位可以成为部分犯罪的行为主体,由单位作为主体来实施的犯罪,称为单位犯罪。 网友咨询: 传销案件能否认定单位犯罪? 四川法邦律师事务所石秋律师解答: 单位不构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 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本罪追究的主要是传销的组织策划者,多次介绍、诱骗、胁迫他人加入传销组织的积极参与者。 相关司法解释规定,个人为进行违法犯罪活动而设立的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实施犯罪的,或者公司、企业、事业单位设立后,以实
离婚案件被告能否无故不到庭 离婚案件被告如果不到庭案件事实问题将无法审查清楚。当现实当中有很多问题出现,被告经传票或多次传唤拒不到庭的情形时候发生,这样不经原告的合法权益得不到维护,而且影响了法院的工作效率。 我国《婚姻法》第二十五条第二款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可见,调解是离婚案件审理的必经程序。调解无效是判决准予离婚的前提。而调解是由原、被告双方面对面进行的,如果被告不到庭,调解将无法进行。 因此,除被告下落不明外,审理离婚案件,被
不起诉是检察机关对刑事案件进行审查后,认为不具备起诉条件或不适宜提起公诉所作出的不将案件移送法院进行审判而终止诉讼的决定。不起诉的适用范围是指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的法定情形。 网友咨询: 人民检察院对于哪些案件可以决定不起诉? 北京市国汉律师事务所魏天贵律师解答: 人民检察院法定不起诉有以下七种情形: 1、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 2、犯罪嫌疑人实施的行为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3、犯罪嫌疑人的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4、犯罪嫌疑人的犯罪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5、依照刑法告
在不少离婚案件中,很多都是一方死活不愿意,或拿着孩子为借口,导致另一方束手无策。如果起诉离婚,一方要求离婚,一方坚决不同意离婚,法院判离还是不判离呢? 网友咨询: 离婚案件中,一方不同意能判离吗? 云南鼎麒律师事务所黄蓉律师解答: 一方不同意,法院是否判离要区分不同的情况: 一、如果是第一次起诉离婚,没有法定的离婚事由,另一方又不同意离婚的话,那么第一次起诉离婚,一般法院是不判离的。 二、如果第一次起诉离婚,另外一方即使是不同意离婚,如果有以下的法定的离婚事由,那么第一次起诉离婚也可以判离。
民间借贷指自然人之间、自然人与法人或其他组织之间,以及法人或其他组织相互之间,以货币或其他有价证券为标的进行资金融通的行为。 网友咨询: 民间借贷案件涉嫌犯罪,法院应如何处理? 安徽仝人律师事务所黄平华律师解答: 民间借贷案件审理中,法院发现借贷行为涉嫌刑事犯罪,或者当事人一方主张涉嫌犯罪,要求移送公安机关或检察机关的,根据具体情况分别处理: (1)案件涉嫌刑事犯罪,有公安机关出具的正式立案材料,应全案移送的,裁定驳回起诉,退还案件受理费,将有关材料移送公安机关或检察机关; (2)当事人一方主
离婚诉讼能否委托代理 鉴于离婚诉讼直接涉及当事人人身关系,具有与其他一般案件不同的特点,那么反映在诉讼程序上也自然有特别规定。比如,调解是处理离婚案件的法定程序。审理离婚案件的核心问题是确认双方是否已经具备解除的条件。根据《婚姻法》规定,判断是否应当离婚的唯一标准是双方感情是否彻底破裂。但是“夫妻感情”变化微妙,双方感情是否彻底破裂,以及有无和好的可能,破裂与否的事实,和好是否有望等,不是委托诉讼代理人所能表达和决定的。即使是有特别授权的委托诉讼代理人也不能对“离与不离”问题表态。 在“离与不离
随着信息网络时代的到来,网络犯罪在刑事案件中所占的比例呈快速攀升态势,该类犯罪所具有的跨地域、多层级、涉众性等特征对建立在传统犯罪治理基础上的“以犯罪地法院为主、被告人居住地法院为辅”的刑事管辖制度形成极大挑战。 网友咨询: 网络赌博犯罪案件如何确定管辖? 云南德赞律师事务所蒲友帅律师解答: 网络赌博犯罪案件的地域管辖,应当坚持以犯罪地管辖为主、被告人居住地管辖为辅的原则。 犯罪地”包括赌博网站服务器所在地、网络接入地,赌博网站建立者、管理者所在地,以及赌博网站代理人、参赌人实施网络赌博行为地
医疗损害案件,对于根据众所周知的医学常识就可以认定医疗机构是否存在医疗过失及医疗过失与损害后果之间是否存有因果关系的,人民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结合法律规定予以判决。那么医疗损害司法鉴定依据什么鉴定? 网友咨询: 医疗损害案件,医疗损害司法鉴定依据什么鉴定?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龚力律师解答: 鉴定的依据是法官要必须要审查的,也是司法鉴定意见质证的重点。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三十六条明确规定了人民法院应当对“鉴定所依据的原理、方法”进行审查,同时在第十四条规定了“鉴定意见明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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