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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认购书是商品房买卖双方在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或商品房现房买卖合同之前所签订的文书,是对双方交易房屋有关事宜的初步确认。那么,买房签认购书又后悔,交的定金能退吗? 网友咨询:签购房认购书后又后悔不想买了,5万定金能退回吗? 江苏环科园律师事务所刘培辰律师解答: 这要视具体情况而定。《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规定,商品房预售应当取得预售许可证。如果订立认购书时,所订楼盘的开发商没有取得该证,认购书就属于无效协议,客户可以要求返还定金及其相应利息。如果订购时,开发商已取得,并且认购书中对房号、面积、价
随着社会经济的飞速发展,小汽车逐渐普及,但有时为了出行方便,部分驾驶员还是选择开摩托车出行,毕竟遇上塞车时,开摩托车还是能穿梭自如。那么骑报废摩托车发生事故,会吊销驾驶证吗? 网友咨询: 欧某驾驶着摩托车沿着县道往东峤的家里赶,却在埭头车站圆圈路口与对面一辆正左转的小轿车相撞。当民警要欧某出示行驶证时,他却闪烁其词,支支吾吾的。经过车牌号系统比对,该车从2019年2月起就应该被强制报废注销。欧某会被吊销驾驶证吗? 湖北五经律师事务所胡永红律师解答: 欧某持有C1小车证驾驶摩托车,已属于“准驾不
在日常生活中,部分利欲熏心的商家在市场交易的过程中把假冒伪劣的产品卖给消费者,从法律意义上讲,他们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和公平交易权。在这个时候,消费者就应该充分利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那么,消费者的维权方式有哪些? 法妞网友咨询: 消费者的维权方式有哪些? 江波律师解答: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34条明确规定:“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1)与经营者协商和解;(2)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3)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4)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
担保为了担保债权实现而采取的法律措施,在买卖合同的签订过程中,为了保证商品的完好无损,我们通常会提到瑕疵担保,那么,什么是瑕疵担保责任,瑕疵担保责任存在的条件是什么? 网友咨询:瑕疵担保责任具体内容是怎样的呢? 北京尚公(长春)律师事务所孙滔律师解答: 瑕疵担保责任是依法律规定,在交易活动中当事人一方移转财产(或权利)给另一方时,应担保该财产(或权利)无瑕疵,若移转的财产(或权利)有瑕疵,则应向对方当事人承担相当的责任。 瑕疵担保责任是一种法定责任,而非由当事人约定;但一般为非强制性规定。当事
股权可以继承,我国的法律规定,相关的股东死亡后可以办理相关的股东资格继承。那么,死亡股东的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其股权吗,股权怎么继承? 网友咨询:股权继承要注意哪些,如何办理股权继承? 甘肃兴正天律师事务所芦盛律师解答: 股权按照法定继承顺序进行继承,有遗嘱的除外。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关于确定法定继承人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
一、民间借贷纠纷案件证明文件有哪些 民间借贷纠纷案件证明文件如下: 1.身份证明资料,如身份证或户口本等。 2.证明双方存在借贷关系书面证据,如借条、欠条、借款合同、收据、还款计划书、还款承诺书等债权凭证。3.银行转账记录、微信转账、支付宝转账等交付借款的凭证。 4.有担保人的,应提供担保合同等证明担保事实存在的证据。 5.还款催收通知书、催收短信、催收电话录音。 6.债务人出具的还款计划或者还款承诺书。 二、民间借贷诉效时效是多久 民间借贷诉效时效是三年。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
在二手房交易市场中,常常会有这样的案例出现,即买卖双方已经签订了二手房房屋买卖合同,买房也交了一部分的定金。但是当快要交房的时候,原房主却反悔,拒绝交付房屋。那么,对于购房者来说,该怎么办呢,是否可以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呢? 网友咨询: 我买了套二手房,交了定金,也签了合同。到今年9月份就要交房了,但是房主又现在反悔不卖了,我现在该怎么办,可以要求他支付违约金吗? 北京盈科(合肥)律师事务所胡瑾律师解答: 定金是指当事人双方为了保证债务的履行,约定由当事人方先行支付给对方一定数额的货币作为担保
1、独立适用剥夺政治权利的,其刑期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并执行。 2、判处管制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与管制的期限相等,同时起算,同时执行。管制期满解除管制,政治权利也同时恢复。 3、判处有期徒刑、拘役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剥夺政治权利的刑期从有期徒刑、拘役执行完毕之日或者从假释之日起计算。但是,剥夺政治权利的效力当然施用于主刑执行期间。也就是说,主刑的执行期间虽然不计入剥夺政治权利的刑期,但犯罪分子不享有政治权利。如果被判有期徒刑、拘役未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犯罪分子在服主刑期间享有政
又是一年一度的3.15消费者权益日,每年的这个日子,总会聚集大量关于消费投诉及维权的新闻。当今的消费市场存在着各种乱象,食品安全问题、产品质量问题、造假等等。那么,消费者怎么打消费侵权官司?消费者打官司应当如何举证?四川文典律师事务所马娉律师解析。 消费者怎么打消费侵权官司? (1)要明确谁有起诉权。俗称告状,也称打司,指的是向法院提起诉讼的行为,也就是当事人请求法院对所涉及的纠纷进行审理和裁决的行为。按照法律的规定,有诉权的一方可起诉。 (2)要明白告谁告谁,也就是如何确定被告的问题。消费者
职工发生工伤后,都会涉及到工伤索赔的问题,所以一定要好好保护自己的权利,在进行工伤索赔之前首先需要进行工伤伤残等级鉴定,根据鉴定结果来索要合理的赔偿。那么工伤保险赔偿的注意事项有什么,工伤保险赔偿有哪些注意事项? 网友咨询: 工伤保险赔偿的注意事项有什么,工伤保险赔偿有哪些注意事项? 云南博奕律师事务所发绍平律师解答: 工伤保险赔偿注意事项: 一、对于意外伤害的认定存在一定的争议,当事人须在规定的范围内遭受意外伤害方具备赔付资格。 二、对于伤残程度的认定,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具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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