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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共享经济模式已经涉足许多领域,共享交通工具的使用率相对较高,共享交通工具发展至今,仍然存在违投车辆、数据造假等乱象。 应该加强对共享交通工具的监管力度,可以从以下几点出发: 1、加大巡查力度,一旦发现共享电动自行车乱停乱放现象,就及时予以清理。 2、呼吁广大市民骑用共享电动自行车后在指定位置停放,不压占盲道、占用机动车道,朝向统一有序。 3、加快制定相应法律法规,依法管理共享交通工具。 免责声明:本站部分转载文章,并不用于任何商业目的,仅供学习参考之用;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
4月5日凌晨4时左右,一对母女从上海火车站南站购票千万杭州。在买票时,她们以没有健康码为由,避开了验码环节,但签署了承诺书。二人抵达杭州后开始游逛,后女儿被确诊阳性;由于她们的行为导致当地几家商场临时封闭,而且导致数千人变黄码,接受7+7的居家隔离。 不知道这对母女是否早知道自己携带病毒,如果知道的话,那么她们的这种行为将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至少要面临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罚;如果她们不知道自己携带病毒的,那她们的行为也使疫情有严重传播危险了,可以认定她们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那么个人申请工伤认定程序是怎样的,有哪些程序? 网友咨询: 个人申请工伤认定程序是怎样的,有哪些程序? 浙江海州律师事务所娄啸枫律师解答: 个人申请工伤认定的程序如下: 1、工伤保险部门根据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出具收件回执; 2、基本资料收齐核实且符合受理条件后,工伤保险经办部门对符合受理条件的予以受理,出具受理通知书; 3
2020年1月至2月期间,王某、贾某夫妻二人购进三无口罩对外销售。共计销售299790个,销售金额为973390元。对于此事,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法院一审以销售伪劣产品罪分别判处二人有期徒刑八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万元。被告人不服,提出上诉。近日,哈尔滨市中院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有人可能会疑问,销售三无口罩不应该构成生销售不符合标准的医用器材罪吗,为什么法院认定二人构成销售伪劣产品罪呢? 构成销售不符合标准的医用器材罪首先需要销售的是医疗器械才会构成,对于口罩来说,只有医用防护口罩、
在夫妻双方离婚以后除了要分割财产以外最重要的就是孩子的抚养权问题,很多夫妻因为争夺孩子的抚养权问题争得头破血流,那么分居离婚小孩抚养权如何规定,可以变动吗? 网友咨询: 分居离婚小孩抚养权如何规定,可以变动吗?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张亚敏律师解答: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 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张亚敏律师普法: 《民法
虽然在中国的传统文化中,父母养育子女子女,赡养父母是天经地义的,这也是传统文化中所宣扬的孝道,这种孝道在传统文化中传承了几千年,而且并没有被历史长河所湮没,说明它还是很有存在的必要性的,赡养父母是每个子女应尽的责任和义务。那么拒绝赡养父母,子女不给赡养费怎么办? 网友咨询: 拒绝赡养父母,子女不给赡养费怎么办? 江苏蘅远律师事务所谈寅卿律师解答: 子女不给赡养费,可以通过诉讼解决,情节恶劣构成犯罪者,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法院判了,一定要给。如不执行,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婚姻法》第二十一条:
百年修得同船渡,千年修得共枕眠。夫妻双方本是人身关系中最为亲密的关系之一,但当情感走到尽头,双方选择离婚时,彼此之间的财产分割将是双方最为挂心的一点,那么离婚后可以重新要求分割财产约定吗,重新分割财产的情况有哪些? 网友咨询: 离婚后可以重新要求分割财产约定吗,重新分割财产的情况有哪些? 山东易知律师事务所许仙凤律师解答: 离婚后可以重新要求分割财产约定。 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
企业通过一定的程序和手段取得某一企业的部分或全部所有权的投资行为。购买者一般可通过现金或股票完成收购,取得被收购企业的实际控制权。国际企业收购的结果是跨国性的参股、接管或兼并。从历史和现状来看,它一直是国际直接投资的主要形式之一。那么,企业的收购继续收购的终止情况有什么,法律是如何规定企业收购? 网友咨询:对于企业的收购,其继续收购的终止情况有哪些? 广西政岐利律师事务所韦继享律师解答: 继续收购的终止情况如下: 1、收购要约有效期限届满; 2、收购数量已达到预定收购的股份数量; 3、要约或认
企业经营过程中股东权益遇到侵害情况呈现上升趋势,归类的原因一方面是公司体制不健全,一方面是中小企业股东自我保护意识不强,其次公司监事会没有起到作用,但最终原因还是现行立法不完善。那么,股东会决议侵害股东权益的,如何维护自身权益? 网友咨询:股东会决议侵害股东权益应该如何维护自身权益? 广东法制盛邦律师事务所宋长黎律师解答: 股东会决议侵害股东权益,股东维护自身权益的方法如下: 1、股东可申请股东会决议无效; 2、股东可申请撤销股东会决议。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公司股东会或者
股权转让,是公司股东依法将自己的股东权益有偿转让给他人,使他人取得股权的民事法律行为。那么,公司能强制股东转让股权吗,被冻结的股权可以转让吗? 网友咨询:股东权能否被强行转让呢? 北京必奕律师事务所李国蓓律师解答: 股东权不能被强行转让。因债务被法院冻结资产,应该是涉及诉讼,法院依申请人申请保全财产。对保全财产的范围是法院依据申请人的申请,如果想解除保全,得申请人同意,由申请人申请解除。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七十一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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