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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经济快速发展的今天,公司之间的竞争也越来越激烈,有些公司为了更好的发展,会将一些小的公司合并。根据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如果两个公司进行合并,那么被合并的公司要到相关部门注销登记。 网友咨询: 公司吸收合并后,被吸收方不履行注销登记义务怎么办? 山西晋一律师事务所张硕律师解答: 因为合并而使公司解散的,不需要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 企业吸收合并:是企业合并的一种形式,即企业兼并,一个企业主体接纳一个或一个以上企业加入本公司,加入方解散并取消原法人资格,接纳方存续。 张硕律师解析: 公司注销清算的
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交通事故不仅是由不得特定的人员违反交通管理法规造成的。交通事故赔偿也可以是由于地震、台风、山洪、雷击等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造成。那么,交通事故死者家属,能否同时要求死亡赔偿金和精神赔偿? 网友咨询:交通事故致人死亡可否同时要求死亡赔偿金与精神赔偿? 河北中宇律师事务所杨天聪律师解答: 交通事故致人死亡不可以同时要求死亡赔偿金与精神赔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八条,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
在中国,自古以来孩子一出生都是随父姓,这是人类长期在父系社会体制下的习俗规定,是男权主义的象征,甚至女方嫁予男方后,需冠以男方的姓,也就是“以我之名,冠你之姓”,听起来倒是一件浪漫的事。但是,离婚后抚养子女的一方,能擅自更改子女的姓名吗? 网友咨询:王某与刘某离婚后,婚生子女刘小某跟王某生活,并由王某负担刘小某的主要生活支出与学习支出。后王某与张某结婚,婚后王某未经刘某同意,遂将女儿刘小某的姓名改为张小某。刘某得知后,要求王某恢复女儿姓名,遭到王某的拒绝。王某认为,自己已与现任丈夫与女儿形成新
业主支付物业管理费用的义务,直接源于物业管理合同的约定。物业管理公司依照合同履行义务,提供的服务是一种公共性服务,一个小区不会因为某一个人或几个人不在此居住,管理成本就会减少。 网友咨询: 房子不住需要交物业费吗?法律依据是什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师红伟律师解答: 如果业主不住在小区而只有一套空房子,也就不会产生垃圾,亦没有什么住家财物需要防盗,这样自然就没有享受到物业公司的这些服务,也就没必要交纳相应的物业费。 当然,业主的房子毕竟在小区,物业公司也毕竟替业主看护着房子和在为小区公共空间
根据法律的规定,夫妻要是因为感情不和而分居的话,持续分居时间达到两年或以上的,则就可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那么,分居几年后才能离婚,分居期间的财产是共同财产吗? 网友咨询:我和我的妻子分居两年多了,现在要离婚,请问我在分居期间所得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四川昊通(凉山)律师事务所毛军律师解答: 法律规定,夫妻关系合法存续期间,一切财务关系为夫妻共同财产,法律规定另有除外。 夫妻因感情不和分居须满二年,法院才会判决双方离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
房屋转让指合法拥有土地使用权及土地上建筑物、附(引)着物所有权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通过买卖、交换、赠与将房地产转移给他人的法律行为。那么,哪些房产不能转让? 网友咨询: 哪些房产不能转让? 韦勇律师解答: 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包括买卖): 1、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不符合转让房地产条件的; 2、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3、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 4、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 5、权属有争议的; 6、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
司法实践中一般理解为在公共场所或公共交通工具上窃取他人随身携带的财物的行为为扒窃。(并不限于秘密窃取)刑法修正案(八),明确将扒窃以列举的方式成为盗窃罪的罪状之一,是行为犯罪,只要实施了扒窃行为,就构成犯罪,不论窃得财物多少。 网友咨询: 董某某、代广财及高某预谋盗窃,于2021年4月22日9时左右,由高某驾驶车牌号为冀R0××××海马轿车拉乘董某某、代广财至莱州市朱桥镇朱桥大集,在鱼市附近,三人相互配合,由代广财先后盗窃盛某右侧上衣口袋内“格力G0245D”手机一部,鉴定价值为人民币412元
现在交规也是在不断的更改完善,新发布的交规更多维护的是行人的权益。车主开车的时候更是小心翼翼了,毕竟要是碰了行人,负很大一部分责任的是车主。那么,行人闯红灯被撞,事故责任如何进行承担? 网友咨询:行人闯红灯被撞谁的责任? 北京市京师(济南)律师事务所李洪涛律师解答: “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之规定,如果行人是因闯红灯被撞的话,从道路交通规则而言,机动车属于无过错方。如果有明显的证据例如监控录像,能重现当时的场景,证明机动车无过错的话,机动车就可能只需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在公司满足一定的条件的时候,是可以申请对公司进行破产的,那么在申请提出之后,会对公司的有关情况进行了解,看是否满足有关的要去,在满足之后,就会经过一定的程序。 网友咨询: 为什么企业宣布破产就不用在还钱了呢? 湖北千禧律师事务所赵宁律师解答: 合伙制企业破产后,公司资产不足偿债的,可追究合伙人财产。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只以其出资额承担有限责任,所以公司破产资产不足偿债的。 就不能追究股东个人财产,但如果有证据证明股东抽逃注册资本或者恶意转移公司资产的除外。 公司破产后,你赶紧去申报债权,一旦日
一般私人之间签订的房屋买卖协议,其实都可以算作是私下签订的,但即使是这样的买房协议,也是比较重要。如果不幸产生了争议的话,有一份协议多少可以对自身利益提供保护。那么,私人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有效吗? 网友咨询: 私人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有效吗? 周卡方律师解答: 私人签订的房屋转让协议具有法律效力。房地产转让是指房地产权利人通过买卖、赠与或者其他方式将其房地产转移给他人的行为。其他方式包括互易、继承、遗赠等。房地产转让人必须是房地产权利人,而且该权利人对房地产必须拥有处分权,如所有权人、抵押权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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