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吊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是工商行政管理局根据国家工商行政法规对违法的企业法人作出的一种行政处罚。那么吊销营业执照有什么后果,怎么规定的? 网友咨询: 吊销营业执照有什么后果,怎么规定的? 北京盈科(杭州)律师事务所陈少军律师解答: 吊销执照的后果 被吊销营业执照的企业名称三年之内不得使用; 2.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对该企业违法行为负有个人责任,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经理; 3.被吊销企业的出资人或有限公司的股东应依法
过失犯罪是指过失实施的犯罪。犯罪过失,则是指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心理态度。 网友咨询: 12月15日19时许,刘顺发驾驶重型半挂牵引车牵引重型罐式半挂车沿省道307线由宜宾市江安县往广安市方向行驶,当车行驶至泸州市龙马潭区××镇××道××线30KM+800米处时与横过道路的杨某发生碰撞,造成杨某当场死亡的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刘顺发拨打“110”、“120”,并在现场等候处理。经事故责任认定,刘顺发承担事
近日,社会关注的河北唐山烧烤店打人案终于取得阶段性的进展:9名嫌疑犯由廊坊市公安局广阳分局执行逮捕。同时,当地公安发布通报表示,受伤女子伤情稳定。那么,该案的犯罪嫌疑人涉嫌何种犯罪呢? 目前警方是以涉嫌寻衅滋事和暴力殴打他人对嫌犯刑拘,就寻衅滋事来看,要根据受害人的伤情、情节的严重程度等因素来考量对于涉案人员的处罚。同时,在本案中,嫌犯随意殴打他人,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属于加重处罚的情形。如果是寻衅滋事罪,法律一般规定是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情节严重的话是五到十年这个区间内量刑。当然,最终量刑
近日,网上一则男子带着现任暴打前女友的视频引发关注。据被打女子讲述,因为自己和前男友分手后有纠纷,当天他带着一帮人先到自己公司闹,警察处理完后女子在公司门口被前男友堵暴打。事发后男子父亲带一万元请求和解被拒。 本案中打人的男子的行为显然属于一种故意伤害行为,而对于故意伤害行为,如果致人轻伤的话,那么打人者是会构成故意伤害罪的;所以如果说被打的女子经过伤情鉴定被鉴定为轻伤的话,那么打人者就会被以故意伤害罪追究刑事责任。 免责声明:本站部分转载文章,并不用于任何商业目的,仅供学习参考之用;版权归原
危房,即危险房屋。据《城市危险房屋管理规定》,危险房屋是指,"结构已严重损坏或承重构件已属危险构件,随时有可能丧失结构稳定和承载能力,不能保证居住和使用安全的房屋。"。那么,在明知是危房情况下还进出,被压伤者可以要求赔偿吗? 网友咨询:明知道房屋危险但还在里面住是否有赔偿? 江苏淮海正大律师事务所崔胜春律师解答: 可以,房屋所有人只承担次要赔偿责任。受害者自己由于明知是危房,仍不顾安全隐患,主要责任在自己,通常只能要求房屋所有人承担次要责任。 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
交通肇事罪是指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重大公私财产损失的行为。 网友咨询: 2020年7月21日6时许,张建强饮酒后驾驶无牌农用三轮车,与师某1驾驶的三轮车(乘坐人令某)相撞,造成师某1、令某受伤的交通事故。事发后张建强拨打120急救电话,离开事故现场至路旁的农田里等待,后又回到道路上向民警表明其交通肇事,7时25分临猗县公安局交警至现场进行勘查,张建强在场配合调查。 令某于2020年8月12日经医院救治无效死亡。临猗县公安局于2020年8月17日立案侦查
单位辞退有合同的员工是需要一定条件的,如果劳动者不能胜任这份工作,或者其他原因,不管什么原因,公司或者单位辞退劳动者都需要理由,而且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那么公司在合同期内辞退员工,需要什么条件? 网友咨询: 公司在合同期内辞退员工,需要什么条件? 山东鲁明律师事务所高争国律师解答: 第一、协商解除。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二、过失性辞退。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业主负有的义务有: 根据《民法典》第二百八十六条的规定,业主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相关行为应当符合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的要求。对于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执行政府依法实施的应急处置措施和其他管理措施,业主应当依法予以配合。 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对任意弃置垃圾、排放污染物或者噪声、违反规定饲养动物、违章搭建、侵占通道、拒付物业费等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有权依照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请求行为人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恢复原状、赔偿损失。 业主或者其他行为人拒不履行相关义
共有物变更性质或用途的表决规则是: 根据《民法典》第三百零一条的规定,处分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及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作重大修缮、变更性质或者用途的,应当经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或者全体共同共有人同意,但是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 免责声明:本站部分转载文章,并不用于任何商业目的,仅供学习参考之用;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请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内容!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简称“交强险”)是我国首个由国家法律规定实行的强制保险制度。《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规定:交强险是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不包括本车人员和被保险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 网友咨询: 2020年10月10 日 ,马某醉酒驾驶小型普通客车行驶至南海区狮山镇桃园路佛清从高速出口路段时,与同方向前方在最右侧机动车道内行驶的由钟某遗驾驶的电动自行车发生碰撞,造成车辆损坏,钟某遗当场死亡的道路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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