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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劳动合同一定要写明工作制吗 1.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必须要明确是全日制用工,还是非全日制用工,具体的工作时间等。 2.劳动合同中必须明确写明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这一条款。 这是因为劳动过程复杂多变,不同行业和单位的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各不相同,国家法律法规只能对共性问题做出规定,而不能对当事人的具体权利义务做出详细规定。 3.劳动合同作为建立劳动关系的基本形式,需要明确约定劳动者的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以保障劳动者的权益和用人单位的正常运营。 二、劳动关系的法律基础 1.劳动关系的法律基
作者:广东德能律师事务所林翔律师 出问题的不止特斯拉,广本涉嫌虚假宣传,讴歌RDX货不对板。我已为车主争取到和解赔偿。 去年11月有国五两驱的RDX车主找到我,向我反映广本可能在车型配置上有货不对板的情况,并想委托我帮他维权。 我仔细了解了他当时所了解到的情况:车主是在18年广州车展时看的RDX,当时就喜欢上这车,并且拿了宣传册。上面的车型配置表里写明RDX国五版汽车全系标配“ADS全时自适应减震系统”。之后车主去4S看车和试驾时,4S的销售也是同样告诉他,RDX国五版汽车全系标配“ADS全时
一、劳动合同丢了可以补办吗 劳动合同丢失确实可以补办。 1.根据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劳动合同一般一式三份,分别由劳动者本人、用人单位和劳动部门保存。 2.如果劳动者保存的劳动合同遗失,他有权到用人单位复印其保存的劳动合同,并需用人单位加盖印章,标注复印来源。 3.如果用人单位不允许复印,劳动者还可以选择到当地劳动部门申请并复印。 4.尽管劳动合同丢失可能不会影响劳动者在用人单位的日常工作,但在发生法律纠纷时,劳动合同将起到关键作用。 5.没有劳动合同,劳动者可能难以争取到对其有利的法律条款。 6
一、合同定金违约赔偿的方法是 定金合同违约的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定金,是指合同当事人为了确保合同的履行,依据法律或者合同的规定,由一方按合同标的额的一定比例预先给付的金钱。定金包括立约定金、成约定金、解约定金还是证约定金等。定金的数额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
一、如何保护自己免受民间借贷风险的影响 1.出借人一定不要被高利息所诱惑,利息约定一定要受法律保护; 2.规范借条内容,避免词不达意; 3.为借款作保证时,应当注明保证方式为“一般保证”还是“连带保证”; 4.不论是借款还是还款,一定要对方出具相关凭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二、民间借贷担保人担保期限是什么 找法网提醒您,民法典规定民间借
根据《民法典》第二百八十一条的规定,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属于业主共有。经业主共同决定,可以用于电梯、屋顶、外墙、无障碍设施等共有部分的维修、更新和改造。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的筹集、使用情况应当定期公布。 紧急情况下需要维修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可以依法申请使用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 免责声明:本站部分转载文章,并不用于任何商业目的,仅供学习参考之用;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请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内容!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网友咨询: 邱某某于2019年12月2日5时57分许,驾驶小型轿车,由通化市东昌区石油化方向往新站方向行驶,当行至东正奥园小区附近时,将前方横过道路的行人宋某甲撞倒,造成车辆损坏、宋某甲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的道路交通事故。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邱某某在该起事故中负主要责任,宋
我们从小就被教育:赠人玫瑰,手有余香。互帮互助本就是中华民族传统美德。世事无常,当亲朋好友资金短缺伸手借钱时,我们可以毫不犹豫。奈何时间久远或者脸面等因素,致使还钱日子遥遥无期。遇到这种情况,我们应该怎么办呢? 网友咨询: 好朋友欠钱不还,应该怎么办? 云南八谦律师事务所王坤璐律师解答: 1.收集借过钱的证据 要提供当时把钱借给对方的证据,比如向对方转账的银行凭条、如果以现金方式给的钱,要打印从银行取现金的凭条等等。数额较小的借款可以提供欠条。千万不要因为了解债务人,信任债务人不写任何欠条。无
公司注销是指当一个公司宣告破产,被其它公司收购、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不续、或公司内部解散等情形时,公司需要到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终止公司法人资格的过程。那么注销公司去哪个部门,注销有哪些规定? 网友咨询: 注销公司去哪个部门,注销有哪些规定? 山东畅海律师事务所夏仲斌律师解答: 公司注销应当去公司登记机关,由公司指定或者委托公司员工或者具有资格的代理机构的代理人作为申请人办理注销登记。 《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清算组应当自公司清算结束之日起30日内向原公司登记机关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相信这个词大家并不陌生。在我国,劳动合同期限分为有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三种类型。那么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需要哪些条件? 网友咨询: 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需要哪些条件? 福建翔联律师事务所陈丽婷律师解答: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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