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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借贷是一种历史悠久、在世界范围内广泛存在的民间金融活动,主要指自然人之间、自然人与法人或其他组织之间,以及法人或其他组织相互之间,以货币或其他有价证券为标的进行资金融通的行为。那么,借条没有约定还款日期,逾期利息该怎么算? 网友咨询:2017年3月14日,白某某向冯某某借款12万元,在完成银行转账后,白某某向冯某某出具了借条,只约定了借款利息为千分之三十,没有约定还款期限。之后,白某某又向冯某某借款10万元,白某某向冯某某出具了借条,同样只约定了借款利息为千分之二十,没有约定还款期限。 四
一、诽谤罪是指故意捏造并散布虚构的事实,足以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 (一)须有捏造某种事实的行为,即诽谤他人的内容完全是虚构的。如果散布的不是凭空捏造的,而是客观存在的事实,即使有损于他人的人格、名誉,也不构成本罪。 (二)须有散布捏造事实的行为。所谓散布,就是在社会公开的扩散。散布的方式基本上有两种:一种是言语散布;另一种是文字,即用大字报、小字报、图画、报刊、图书、书信等方法散布。所谓“足以贬损”,是指捏造并散布的虚假事实,完全可能贬损他人的人格、名誉,或者事实上已经
随着城市化建设的不断发展,各个城市的一些老旧建筑大多都被拆除,建起了新的商业中心和住宅区。被拆迁人则会获得政府配发的安置房。那么,这些因拆迁获得的安置房可以自由买卖吗,有什么法律风险? 网友咨询:拆迁安置房可以买卖吗,有什么法律风险? 北京市德贤律师事务所董华律师解答: 安置房是政府进行城市建设和其他公共设施建设项目时,对被拆迁住户进行安置所建的房屋。即因城市规划、土地开发等原因进行拆迁,而安置给被拆迁人或承租人居住使用的房屋。安置的对象是城市居民被拆迁户。 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法律法规
我国现阶段对于劳动争议纠纷解决机制是“一调一裁两审”,即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产生劳动纠纷后,当事人双方可以先自行协商或可以向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包括企业劳动调解委员会、依法设立的基层人民调解组织和在乡镇、街道设立的具有劳动争议调解职能的组织)申请调解。那么劳动争议案件的受案范围是怎样的,劳动争议受案是哪些案件? 网友咨询: 劳动争议案件的受案范围是怎样的,劳动争议受案是哪些案件? 山西五峰律师事务所胡霄峰律师解答: 劳动争议案件的受案范围有以下规定: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营企业在经营过程中承受到的压力会比国营企业大很多,而且民营企业的资本力量也没有那么的雄厚,容易出现各种各样的问题。那么,民营企业破产有赔偿吗,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网友咨询:民营企业破产有赔偿吗? 陕西博义律师事务所刘涛律师解答: 不能赔偿,只能等待破产清算,也不必申报债权,但是职工保险和工资属于第一位受偿。 1、首先,民营企业破产适用我国破产法,即有债权人或者债务人向法院提起破产申请; 2、其次,破产程序中并不存在所谓的赔偿标准,若债务人不存在违约或者侵权,那么就不存在赔偿的问题; 3、最后
婚前财产如何认定 在认定婚前财产时,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以下财产属于婚前个人财产: 1、夫妻婚前各自所有的财产,包括婚前个人的劳动所得,继承或受赠的财产,以及其他合法收入等。还包括,婚前各自为结婚所购置的财产; 2、复员、转业军人从部队带回来的医疗费和回乡生产补助费,以及婚后夫妻共同生活时间较短的军人的复员费和转业费; 3、离婚时,夫妻各自使用的衣物、生活用品和职业上的用物。当然,贵重物品除外; 4、离婚时与个人身份不可分离的婚后所得财产,和未获得经济利益的知识产权; 5、夫妻间对财产的约定,对双
结婚很多人这一辈子到了年纪就把结婚作为一个非常重要的人生大事了。然而随着时代的发展,年轻人的想法也一点点的不一样了。结婚冲动,离婚也冲动。两口子动不动就闪婚离婚,一言不合就离婚,那么离婚后前妻户口总是不迁走如何解决,怎么处理? 网友咨询: 与前妻离婚快一年了,她的户口还没有迁走。她离婚后,还没有找到下一家,所以难以迁到新丈夫名下,前妻户口总是不迁走如何解决,怎么处理? 上海市和平律师事务所韩朝晖律师解答: 需要先将你的婚姻状况变更为离异,再携带双方的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到迁入地派出所申请。离
社保局规定缴纳失业保险金超过一年以上才能办理领取失业金。要求个人具备: 1、不是个人原因失业的。 2、已办理失业登记的。 3、有再就业要求的。 4、愿意接受再就业培训的。 免责声明:本站部分转载文章,并不用于任何商业目的,仅供学习参考之用;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请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内容!

婚前财产问题

2024-09-25
婚前财产能否转为夫妻共同财产 根据2001年4月28日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18条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2001年12月27日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19条规定:“婚姻法第18条规定为夫妻一方的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 自从新的婚姻法颁布实施后,法律已明确地对夫妻双方婚前个人财产作了详细的规定,任何一方的婚前财产均属于个人财产,不会因结婚而逐渐转化成夫妻共同财产。 婚前房产婚后的确定 1、
租过房子的人都知道,租房子时,房东会要求一部份的钱做为押金。那么,承租人预交的押金,房东在什么情况下可以扣押? 网友咨询: 承租人预交的押金,房东在什么情况下可以扣押? 北京市华纳律师事务所莫惧律师解答:通常情况下,如果当事人都按照合同约定行使相应的权利义务话,那么在租赁期满后出租人应当退还承租人租房时交纳的押金,但是如果出现法律规定的相应情形,房东也是可以扣押承租人的押金。 具体地来说,如果存在以下情况的,房东有权扣押金: 1、租客没有按照合同约定时间退租。租赁合同对租赁时间是有约定的,租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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