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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成立发起人是提出设立公司申请,认购公司股份,并对公司设立承担责任者。发起人既是股份有限公司成立的要件,也是发起或设立行为的实施者。股份公司成立的发起人需要满足公司法的规定。 一、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可以担任发起人,但需要注意《公司法》对公司对外投资总额不得超过净资产50%的限制性规定。 二、其它具备法人资格或不具备法人资格的企业 中国实行的是企业设立的法定主义,具体内容包括类型法定、条件法定、程序法定。因此,只要是法律或者行政法规所设定的企业形式,无论其是
设立证券公司,必须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审查批准。未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证券业务。 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应当自受理证券公司设立申请之日起六个月内,依照法定条件和法定程序并根据审慎监管原则进行审查,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不予批准的,应当说明理由。证券公司设立申请获得批准的,申请人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领取营业执照。证券公司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申请经营证券业务许可证。未取得经营证券
2014新《公司法》取消了公司设立登记的资本缴纳限制、取消了验资程序,但是对第十四条关于子公司的规定没有改变。但是,对于子公司的设立流程还是要遵照新法的规定进行。以下就由法律快车小编为你详细介绍。 一、子公司名称核名 到工商局去领取一张“企业(字号)名称预先核准申请表”,填写准备取的公司名称,由工商局上网(工商局内部网)检索是否有重名,如果没有重名,就可以使用这个名称,并会核发一张“企业(字号)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公司名称查询提供资料: 1、提供法人和股东的身份证复印件(投资人是公司的需要
交通肇事无力赔偿怎么办 交通肇事者无力赔偿情况,可以按照司法解释,根据补充赔偿责任进行处理。 一是顺位的补充,即首先应由直接责任人承担赔偿责任,直接责任人没有赔偿能力或者不能确定谁是直接责任人时,才由未尽安全保障义务的经营者或行为人承担赔偿责任; 二是实体的补充,即补足差额。但必须注意的是,经营者或行为人在实体上的补充赔偿责任有一个重要的限制,即他只能在其能够防止或者制止损害的范围内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这意味着经营者或行为人的补充赔偿责任的总额,不是以直接侵权人应当承担的赔偿责任的总额为限,而是
申请伤残重新鉴定情形 交通事故当事人对伤残评定不服的,按照《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规定可以向上一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申请重新评定。上一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认为必要时,可以委托其他专业伤残鉴定机构或者聘请有专门知识的人员进行重新评定。 如果案件起诉到人民法院审理,起诉前在公安交警部门已经做出评残鉴定,但对该鉴定有异议,那么依照最高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二十五条的规定,重新鉴定的申请应在法院规定的举证期限内提出。如果是对于人民法院委托的鉴定部门作出的伤残鉴定结论有异议,有证据能够证明该鉴定
肇事车辆未投交强险责任划分 机动车方应在交强险赔偿范围内承担全部赔偿责任,超出部分,再依据事故责任划分赔偿比例。 1、机动车辆没有投保交强险,存在过错。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2条第1款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 交强险是强制保险,机动车辆没有投保交强险,违反了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存在过错。 2、机动车辆没有投保交强险,直接给受害人的经济造成损失,该部分损失依法应当
车祸处理程序 1、事故双方自行报案处理程序以及相关手续: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双方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按照以下步骤处理: (1)撤出事故现场,迅速恢复交通; (2)由责任方通知保险公司进行定损; (3)双方写明事故经过; (4)事故双方带上驾驶证、行驶证、保险公司定损单及其复印件,共同前往交警分局事故大队处理; (5)交警部门对事故进行核实后,由事故责任方赔偿损失。 2、交警快速处理交通事故的程序以及相关手续: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当事人对交通事故事实及成因有争议的,按照
一、订金与定金有什么不一样 订金与定金的不一样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二者产生的基础法律关系不同:定金合同相对于主合同而言是从合同,除非当事人有特殊约定,主合同无效则定金合同亦无效;而当事人关于订金的约定是主合同的组成部份。 2.二者的功能不同:订金不具有债的担保功能,其功能在于为一方当事人履行债务提供资金上的一定的支持。订金的给付本身属于给付订金一方当事人履行债务的行为。 3.二者的作用不同:定金一经给付,则发挥制裁违约方,补偿守约方的功能;而订金给付后,如发生一方违约,导致解除合同的情
实务中,由于某些法律制度的规定,比如有限公司的股东人数规定上限50人,超过人数的股东有可能会选择一些变通的方法,如让章程中记载的股东代为持有被投资企业的股份。或者有些企业由于融资需求,也有可能让投资平台代为持股的现象,这就是大家常说的显名股东与隐名股东 。那么,隐名股东享有知情权吗,是否取得公司分红? 网友咨询: 我与朋友签订了以一个协议,是我负责出资,但是由我朋友出面投资一个公司。我想问一下,这种情况,我对这一公司的事项享有知情权吗?有可以取得投资公司的分红吗? 江苏理华律师事务所钱剑奎律师
一、签了认购书交了定金没签合同能退吗? 签了认购书交了定金没签合同不能退。任何一方单方违约不能签定合同的情况下且需要退还定金的,应赔付定金双倍;因特殊情况如政策变化,天然要素导致不能签定生意合同定金可以退还;对协议及补充协议内容未能达成合意而无法签约的,不归责于任何一方,定金可以退还,其他情况定金均不可退。 二、签定认购书退定金的后果 签订认购书之后退定金应当向有关房地产开发商要求解除合同即可,如果开发商拒绝退还,则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定金是指当事人依照《民法典》,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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