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鉴法律资讯
你的位置:康鉴法律资讯 > 话题标签 > 法律咨询平台

法律咨询平台 相关话题

TOPIC

一、违约定金和违约金一样吗 违约定金和违约金不一样,找法网提醒您,具体情况如下: 1.违约金是以违约为生效要件,不需要预先给付,而是在违约行为发生后才进行给付;而定金是以预先给付为条件的,定金交付之日起定金条款即生效。 2.责任承担方式不同。合同中约定违约金条款的,一方违约时,应当按照该约定支付违约金;合同中约定定金条款的,则要按照“定金罚则”来处理。即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3.数额规定不同。约定的违约金以实际损
什么是二手房公积金贷款 二手房公积金贷款是指由各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运用职工以其所在单位所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委托商业银行向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在职职工和在职期间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离退休职工发放的专门用于购买二手房的房屋抵押贷款。 相对于商业住房贷款,住房公积金贷款具有利率较低,还款方式灵活,首付比例低的优点,缺点在于手续繁琐,审批时间长。 二手房公积金贷款的条件 1、借款申请人须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12个月(含)以上,同时足额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12个月(含)以上(正常缴存包括按月连续缴存、预缴、补缴住房
人身损害赔偿,是指自然人的生命、健康、身体受到不法侵害,造成伤害、残疾、死亡及精神损害,要求赔偿义务人以财产进行赔偿的侵权法律制度。根据《责任法》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网友咨询: 我母亲在2011年打工时不慎将手锯伤,导致十级伤残,后将工厂起诉至法院,一审时误工费我是按她当天工资37元计算,一审判决是按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计算,被告不服上诉,认为法官超出诉讼标的判决。现在二审判决出来了。误工费是按上一年
如何使用公积金买二手房 (一)职工购买自住住房,已经签订正式购房合同(房产管理部门已登记备案)尚未全部支付购房款的,提取本人及配偶账户上的住房公积金余额支付购房款,一律以转账到售房单位的方式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 (二)职工购买自住住房并已付清购房款的,需先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然后申请提取本人和配偶个人账户上的住房公积金。 (三)尚未全部付清购房款需要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款的,要提供售房单位的收款账户名称及账号,方能办理转账支付。 (四)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职工,需出示《住房公积金对
日常生活中,贷款买房的人占到了绝大多数,房主未经银行的同意,出售存在抵押权的房屋,即所谓“先抵后卖”的现象很普遍。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在抵押权存续期间,抵押人要想处分抵押财产,须事先征得抵押权人的同意。那么,未经抵押权人同意,转让抵押房屋的买卖合同有效吗? 网友咨询: 未经抵押权人同意,转让抵押房屋的买卖合同有效吗? 四川恪诚律师事务所周烈莲律师解答: 根据《物权法》第十五条确立的不动产物权变动的原因与结果相区分的原则,物权转让的结果不成就,并不必然导致物权转让的原因行为即债权合同无效。因此,《
二手房贷款的条件是什么 1、房龄。二手房的房龄已成为许多银行发放贷款的一项审核标准,房龄越长贷款成数就越低,甚至可能不予贷款。 2、房屋所处位置、单价、面积等。位置偏远、单价低、面积小的房屋,贷款成数较低,甚至可能不予贷款。 3、贷款人的年龄、个人信用和还款能力。年龄较大、信用较差、还款能力较低的贷款人,贷款的成数越低,甚至可能不予贷款。 4、贷款房屋套数。如果是贷款买第二套以上的房屋,贷款成数降低,甚至可能不予贷款。 5、贷款人如果是外地户口,贷款成数也可能降低。所以,买房人在正式签约前,应拿
买二手房可以申请哪几种贷款 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个人购房商业性贷款和组合贷款三种。 1、公积金贷款是本市各商业银行受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委托发放的政策性个人住房贷款,指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本市职工,在本市城镇购买自住住房时,以其所拥有的产权住房为抵押物,作为偿还贷款的保证,而向银行申请的贷款。 2、由于二手房交易的特殊性,银行一般会指定贷款担保公司提供服务,担保公司一般会收取手续费和担保费。 由于二手房交易的特殊性,银行一般会指定贷款担保公司提供服务,担保公司一般会收取手续费和担保费。另外客户还需购规定
上下班路上,开车捎同事一段儿、或搭了同事的便车是日常时有发生的事儿,亲朋好友出行互相搭乘也属正常。若在搭载的过程中,不幸发生了交通事故,搭便车的人还受了伤,那原本利他的小事儿很可能就演化成了纠纷。 网友咨询: 黄黄搭乘范范驾驶的电动自行车行驶至海门市北京路路段左拐弯时,与对向直行的由罗罗驾驶的小型客车发生碰撞,交警部门认定:范范、罗罗负事故的同等责任,黄黄不承担事故责任。黄黄对于自己遭受的损失要求范范在保险公司赔偿范围之外承担责任。路上捎同事一段,若发生交通事故,免费“搭便车”出事谁负责? 四
发生交通事故后,交通主管部门会出具相应的责任认定书,以认定事故双方的责任比例。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是否应当被法院直接采纳,法院有相反证据能否不予认定? 网友咨询: 发生交通事故后,交通主管部门出具了事故责任认定书,没有认定行为人属于肇事逃逸,人民法院能否违背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的内容,认定行为人构成逃逸呢? 湖南五湖律师事务所刘芳林律师解答: 人民法院有权查明真相,有足够证据推翻事故认定书的,可以认定相反的结论。 交通事故认定书是公安机关处理交通事故,作出行政决定所依据的主要证据,虽然可以在民事诉
公司清算,是指公司出现法定解散事由或者公司章程所规定的解散事由以后,依法清理公司的债权债务的行为。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因股东会决议解散、因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因陷入僵局时解散或者因违法被强制解散时,公司应当在15日内成立清算组。那么,必须先解散公司再清算吗,不依法进行清算要承担怎样的责任? 网友咨询:公司必须先解散后清算吗? 云南八谦律师事务所杨筱秋律师解答: 公司不是必须要先解散后清算的,但是一般情况下是先解散后清算的。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规定,公司因本法第一百

Powered by 康鉴法律资讯 RSS地图 HTML地图

合作邮箱:tuolongfei@fox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