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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与经营者在发生争议后,在自愿、互谅基础上,通过直接对话,摆事实、讲道理,分清责任,达成和解协议,使纠纷得以解决。这种快速、简便的争议解决方式,无论是对消费者还是对经营者来说都是理想的途径。 消费者与经营者之间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后,请求消保委调解,即由第三方对争议双方当事人进行说服劝导、沟通调和,以促成双方达成解决纠纷。 消费者投诉时应注意四点,一是消费者合法权益受损处理,一般按管辖范围受理;二是当消保委未能解决时,消费者可请消保委作损害鉴定,提供证据;三是消费者要尽快选择申诉或起诉来保护
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服务如果有欺诈行为,要对消费者进行3倍赔偿,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 新消法消费欺诈3倍赔偿是获赔的最低限度。 从立法目的来看,法定惩罚性赔偿仅是消费者获得惩罚性赔偿的最低限度,而非消费者获得惩罚性赔偿的最高限度。 倘若经营者与消费者明确约定更大力度的惩罚性赔偿条款,不违反立法本意。另外,基于契约自由的精神,经营者与消费者可自由约定高于法定倍数的惩罚性赔偿条款。如果商家拒绝按约赔偿,消费者可以向法院起诉主张权利。 第五十五条规定,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
房屋买卖合同作为一种特殊的买卖合同,它是指出卖人将房屋交付并转移所有权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房屋买卖合同的法律特征既有买卖合同的一般特征,也有其自身固有的特征。那么,房屋买卖合同中买方延期付款,卖方可以解除合同吗? 网友咨询:延迟支付购房款,买家延迟付款可否解除房屋买卖合同? 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张仁藏律师解答: 如果延迟交付导致不能实现合同,就可以解除合同。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延迟支付购房款,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但是延迟履行合同解除合同必须要满足相关条件才可以。 按
在现实生活中,对房屋进行拆迁的时候就需要对被拆迁人进行赔偿,而赔偿的方式有很多,主要的赔偿方式是产权置换,也就就是给被拆迁人安置房,那么,动迁安置房限售期内买卖,房屋买卖合同有效吗? 网友咨询:安置房私下买卖受法律保护吗? 四川矩衡律师事务所朱婷婷律师解答: 《合同法》第52条对合同无效的法定情形进行了严格的规定,除了规定无效的几种法定情形外,不得认定为无效合同。即只要不违反法律规定,一般认定为有效。安置房出卖是有时间限制的,如果在限制时间内购买是存在法律风险的。 房屋买卖双方签订买卖合同时,
如果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工作的,双方当事人是需要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动合同是需要双方当事人采取书面的形式订立的。那么,公司口头约定变更劳动合同有效,劳动合同变更应该注意什么问题? 网友咨询:如何认识口头变更劳动合同的法律效力? 北京驰晟律师事务所祁广辉律师解答: 变更劳动合同未采用书面形式,但已经实际履行了口头变更的劳动合同超过一个月,且变更后的劳动合同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国家政策以及公序良俗,当事人以未采用书面形式为由主张劳动合同变更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完全否认劳动合同口头或事实变更
公司办理了工商注册后,公司名称受法律保护,且在日常经营活动中,应当使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的名称。不能改变、增减其中的任何一个字。那么,一人出资能成立有限责任公司吗,一个人只能注册一个公司吗? 网友咨询:我个人出资和有限责任公司新成立的有限公司需要注意什么,如果新公司出现贷款会不会对我个人不利? 江苏蘅远律师事务所谈寅卿律师解答: 一个自然人只能投资设立一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一人有限公司,一个人只能注册一个。如果还想成立别的公司,要有新股东,而不能以这个“一人有限公司”作为法人股东成立新的一
近日一则关于司机无视警告顶着交警前行十几米的消息引起了网友们的关注。 该司机无视交通规则,压黄实线调头。面对交警的警告、制止该司机非但不听、无视警告,还说交警是在找事,这名司机下车之后,态度极其恶劣,言行极其嚣张跋扈,不把交警放眼里、不把交通规则放眼里,面对交警的说服教育,男子不服管教,大骂交警算什么东西,其行为已经违反交通法规,同时辱骂交警、将执法设备损坏的行为已经涉嫌构成袭警罪了,是会受到刑事处罚的。 免责声明:本站部分转载文章,并不用于任何商业目的,仅供学习参考之用;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
我们都知道在社会当中公司的规模以及经营种类是有着很大的区别的,而这往往根据公司在成立时的注册资金数量有关,而只要满足相关的条件法律同样是允许公司对自己的注册资金进行变更的,那么,股东出资到位前公司进行减资是否合法,减资责任由哪个股东承担? 网友咨询: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减资条件是怎样的?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鲁超律师解答: 公司进行减资,最直接的法律后果就是公司注册资本降低。对于已出资到位的股东而言,注册资本降低会产生有权抽回缴纳出资的法律效果;而对于尚未出资到位的股东而言,注册资本降低则会产生无
用人单位里有一批员工劳动合同到期,企业不再与其续签劳动合同。这家单位与许多国有企业进行股份制改造一样,改制时要求员工入股,并将入股作为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的条件。那么,合同解除后劳动关系没有了股份怎么办,员工能自己退股吗? 网友咨询:合同解除后劳动关系没有了股份怎么办? 陕西菲格律师事务所巩琛婕律师解答: 企业与持有企业股份的员工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时,不能要求员工退回持有的该企业股份。劳动关系与股东权分属不同的法律范畴,劳动关系解除或终止不影响股东权。劳动合同是企业与劳动者之间签订的合同,双方为
由房屋的所有者或经营者将其所有或经营的房屋交给房屋的消费者使用,房屋消费者通过定期交付一定数额的租金,取得房屋的占有和使用权利的行为。房屋租赁是房屋使用价值零星出售的一种商品流通方式。那么,出租房屋漏雨造成的损失,应该谁来承担赔偿责任? 网友咨询:我有一处房屋出租了,前几天承租方给我打电话说水管和暖气有漏水点,我告诉他当初在合同上已注明自来水滴漏和暖气漏水由乙方负责,但如果真的漏水给楼下造成损失的话,负责应该由谁来负责? 泰和泰(深圳)律师事务所张运云律师解答: 出租房屋漏水,一般情况下由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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