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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现行的《公司法》中,尚无母公司的概念,但对分公司及子公司已有原则的规定。那么,分公司注销后,可以起诉总公司吗? 网友咨询:签约对方是分公司但是签约前已经被注销了,现在合同问题可以起诉总公司吗? 重庆巨力律师事务所邓春律师解答: 由于分公司被注销,说明已经没有该合同主体了,这样签订的合同应当是无效的,但签订合同后,你方已经履行合同,总公司也予以认可的,这种情况下可以起诉总公司。 分公司已经被注销是否可以起诉维权,需要根据不同的情况来确定: 1、企业注销登记时经过清算的: 企业被注销登记时,
11日,上海市公安局发布警情通报称:4月8日,一段所谓“松江九亭哄抢超市”的视频在网上流传。经警方调查,现住江苏昆山的杨某某在微信群讨论上海疫情时,将并非发生在上海的相关涉疫视频转发至微信聊天群,含糊其辞地称“直接抢超市了”,让人以为松江区九亭镇出现哄抢超市的情况,引发网民误解,造成恶劣影响。目前,上海公安机关已对杨某某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的违法行为依法行政处罚。 国务院颁布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第52条,以及《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第48条都规定,在突发事件发生期间散布谣言而扰乱社会
我金融出身,劝你们买保险不要买万能险,就是因为万能所以各项保额都低,保费相对较高,针对性的分开买。我自己和家人买了意外险、重疾险、分红险,分红险中还买了中长期和终身型两种,买的全部都是平安,人在国外每年依旧在缴费,买之前按照家庭收入水平估算好交费几年,买了就不要去退了,退保损失太大。 你们帮我算一下我儿子的平安智能星吗?当初也是不太懂的时候买的。买的万能险。一年交五千,交十五年。重疾好像是十二万。现在才搞懂就算交满了如果想要重疾继续生效就会每年从万能账户里面扣除一定的费用来继续它的重疾保障。当
一、第二年签合同签几年 第二年签合同签几年由当事人决定。劳动合同第二次续签几年都可以,一年、两年、三年等都可以。这个需要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进行协商。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二、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最多签订几年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最多签订二十年。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可以签十年、十五年、二十年。找法网提醒您,该期限可以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依法协商确定,只要合同是双方依法订立
近年来,随着人口老龄化进程的加快和财富的不断积累,中国人的观念也在发生着变化。面对当今我国社会上发生许多遗产纷争,多数皆源于未在生前预立遗嘱,不懂得预立遗嘱的重要性而引发。那么无效遗嘱有哪些,遗嘱的内容有哪些? 网友咨询: 无效遗嘱有哪些,遗嘱的内容有哪些? 北京市开越律师事务所雷贵辰律师解答: 1、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遗嘱无效; 2、违背遗嘱人真实意思的遗嘱无效; 3、遗嘱中没有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份额的,遗嘱无效; 4、处分不属于自己财产的遗嘱内容无效。
大四学生小张参加了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然而之后却发生了一系列怪事:自己的学信网账号被人登录,先是被取消考试报名,接着,考研调剂志愿又被乱填写一通。目前警方已介入调查此事。 在本案中,小张学信网账号被盗有可能是与研究生报考环节相关的工作人员泄密造成的,如果真的是这样的话,那么泄密的工作人员的泄密行为如果被认定情节严重的话,是会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的。 一旦构成此罪,嫌疑人轻则会被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重则会被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免责声明
身边很多人想退,根本不给退,那种分红的,感觉直接就是个坑,交钱时候说的很好听,领钱时候各种不符合,你可能会说我们没看明白合同,难道卖保险的不应该说出来吗?卖保险的是专业的,啥都知道,买保险的只是业余的,所以很多人认为保险就是骗人的。 别算了,作为一个平安理赔员,告诉你们,平安的任何产品都不合适,前提是你能确保自己身体健康!如果不能,那就都合适!别说6000买20万保额,就是19.9万买20万保额也合适,你们的问题就出在没有明白你买保险的初衷! 靠保险分红返还的,到60岁,假设你现在30岁,30
债权是一种权利,质押是一种担保方式,质押分为动产质押和权利质押,对于有价值的财产权,是可以质押给他人的,如果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质押权人可以行使自己的质押权。那么,债权质押需告知债务人吗,法律是怎样规定的? 网友咨询:债权质押需告知债务人吗? 山东廉威律师事务所张煜律师解答: 债权质押会影响到债务人的权利,所以债权质押需告知债务人。 【法律依据】 《担保法》第63条,本法所称动产质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移交债权人占有,将该动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本法规定
在实践中,我们都知道一个企业有显名股东和隐名股东。名股东虽然不是公司名义上的股东,但隐名股东不得抽回资金,逃避风险和责任。那么,隐名股东退股,新的隐名股东的权利是怎样体现的? 网友咨询:隐名股东的权利是怎样体现的? 四川英济律师事务所杨科律师解答: 我国的《公司法》第三十二条有限责任公司应当置备股东名册,记载下列事项: (一)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 (二)股东的出资额; (三)出资证明书编号。 记载于股东名册的股东,可以依股东名册主张行使股东权利。 公司应当将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其出资额向
很多情侣或者朋友因为个人资金有限可能会合伙一起买房,作为投资或者是作为以后的婚房,但是为了避免日后产生纠纷一般都会签订一份合资买房的协议。那么,合资买房协议有效吗,合资买房房产证怎么办? 网友咨询:合资买房协议有效吗?合资买房有什么注意事项? 江西青仁律师事务所芦映律师解答: 有效,只要符合以下条件。 (1)当事人意思表示须一致,即合意,这是合同成立的根本要件。凡意思表示不一致,虽经协议但未达合意者,合同不能成立。 (2)有明确的主体,即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当事人。仅有一方当事人是不可能产生合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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