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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签是网上签约的简称,常见于房地产交易领域,指交易双方签订合同后,到房地产相关部门进行备案,形成网签号并在网上公布,用户可以通过网签号在网上进行查询。在电子商务领域又称为电子缔约、合同网签。那么,二手房买卖网签可以单方撤销吗,想要撤销网签应该怎么办? 网友咨询:二手房交易卖方反悔,可单方面撤销网签吗? 北京大成(深圳)律师事务所杨波律师解答: 二手房买卖网签是不可以单方撤销的。申请网签时,二手房交易双方需要填写《存量房买卖合同信息表》。这张表格内容包括:卖方信息、买方信息、房屋信息、双方签字以
大陆法系传统的公司法理论认为,股权既非债权,又非物权,而是基于股东地位而取得的包括财产权和经营管理权在内的多种权利的集合体。那么,股东没有出资,还可以享有股东权益吗? 网友咨询:没有出资,股东是否还享有股东权? 福建多助律师事务所林景华律师解答: 股东享有股东权利与其出资与否没有直接关系,股东有没有实际出资、实际出资多少并不能影响股东的股东身份和股东权利行使。 公司法还专门规定了股东的参加公司会议、会议表决权等参与公司事务的权利,也规定了股东对公司账簿和会议决议等法律文件的查阅权、分红权、优先
一般大家要找别人借钱都会在请别人吃饭的时候由此提出,不然还会不好意思提出。但是在这样的饭局上如果当事人是在喝醉了的情况下打的欠条还有法律效力吗? 网友咨询:喝醉酒神志不清写的借条起法律效力吗? 辽宁水平律师事务所高明翔律师解答: 合同效力是法律赋予依法成立的合同所产生的约束力,根据我国《合同法》第四十四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合同有效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这一要件要求当事人能够了解合同的状况和法律效果,对保护其合法权益和减少纠纷均具有意义。 2
在生活中会发生一种情况就是在职期间,有些工作分为编制或者没编制的,大多数都是没编制的工作,就算签订了劳动合同,也无法确保老板会不会炒鱿鱼,那么员工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的有什么情形,是哪些? 网友咨询: 员工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的有什么情形,是哪些? 四川创新律师事务所张志军律师解答: 员工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有: (一)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
遗产管理人产生的方式有: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五条规定,继承开始后,遗嘱执行人为遗产管理人;没有遗嘱执行人的,继承人应当及时推选遗产管理人;继承人未推选的,由继承人共同担任遗产管理人;没有继承人或者继承人均放弃继承的,由被继承人生前住所地的民政部门或者村民委员会担任遗产管理人。 免责声明:本站部分转载文章,并不用于任何商业目的,仅供学习参考之用;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请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内容!
股权转让,是公司股东依法将自己的股东权益有偿转让给他人,使他人取得股权的民事法律行为。那么,股权转让但未向工商部门变更登记,转让协议有效吗? 网友咨询:工商变更登记是否影响股权转让协议之效力? 浙江四乔律师事务所余立宁律师解答: 股权转让未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是有效的。 股权转让协议,如系双方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且内容并未违反法律规定,即合法有效,双方当事人均应依约严格履行。未进行工商变更手续,并不影响合同的效力。 根据《合同法》第44条的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
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时,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据此规定,承租人优先购买权是指承租人基于租赁合同,在出租人出卖租赁物时,在同等条件下可优于其他人购买的权利。那么,承租人是否一定拥有优先购买权,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不受限制吗? 网友咨询:承租人真的享有优先购买权?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真的不受限制吗? 陕西本康律师事务所王龙律师解答: 优先购买权是法律规定的特定权利,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
随着我国法律制度的完善,我们经常会听到这样一个词“财产保全担保”,这种担保和其他的担保不一样,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也比较严格,那么,财产保全担保上限有规定吗,对担保有哪些规定? 网友咨询:财产保全担保金额的上限是多少? 广东翔浩律师事务所余彦静律师解答: 财产保全担保上限有规定,在保全过程中,有关的财产通常情况下不是申请人控制的,因此即使申请错误导致被申请人的损失,该损失不可能大到被保全财产的数额的程度,因此担保的数额达到足以赔偿保全错误可能造成的损失的程度就可以了。 《担保法》规定,担保范围首

如何验房收房

2024-11-22
如何验房收房 对于验房收房而言应该有一个先后的顺序,否则胡乱验收容易造成消费者自己的混乱。应依照以下步骤予以验收: 1、核验业主材料。 2、业主领取《竣工验收备案表》、《房屋土地测绘技术报告书》、《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并由开发商加以说明,《竣工验收备案表》、《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必须为原件而不是复印件。 3、业主领取钥匙并签署《住宅钥匙收到书》。 4、业主做综合验收。 5、业主就验收中存在的问题提出质询、改进意见或解决方案。 6、开发商与业主协商并达成书面协议。
混合共同担保是对同一债权既有保证,又有抵押、质押担保的情况,也就是人的担保与物的担保混合。那么,混合担保中的优先偿付顺序是怎样的,法律是如何规定的? 网友咨询:混合担保中的优先偿付顺序是什么? 河北辩达律师事务所高洁律师解答: 混合担保中的优先偿付顺序: 1.有约定从约定,且该约定不用区分物保类型; 2.无约定或约定不明的情况下,若债务人自己提供担保物的,则该物保先于人保清偿,若是第三人提供担保,该担保与人保的清偿顺序由债权人选择。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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