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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中,我们买到房子,首先想到的就是去过户,因为只有房子过户了,才属于自己,进行房产过户一般需要一些证件,那么,房产进行过户,需要提交哪些证件? 一、房产进行过户,需要提交哪些证件? 1、房地产转移登记申请表;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房地产权利证书; 4、有关行政机关的行政决定书,房地产买卖合同书,(按规定需公证的,应提交公证的房地产买卖合同书)或经公证的房地产赠与书,或经公证的房地产继承证明文件,或房地产交换协议书,或房地产分割协议书; 5、已设定抵押权的,应提交抵押权人同意的书面文件;
生活中,有的人因为种种原因,可能想要将自己的房屋赠与给他人,但是有时候我们赠与后又后悔了,那么,将房产赠与给他人后,后悔了是否有权收回? 一、将房产赠与给他人后,后悔了是否有权收回? 具体有如下4种情况: 1、房产赠与已过户 我国实行房产登记制度,房产的归属随着房产登记的转移而转移,房屋既然已经过户,也就意味着房屋赠与已经完成,要想再要回房屋基本上是不可能的。但如果受赠方同意也不是没有要回的可能。 2、房产赠与已公证,但未过户 公证是以法律形式对赠与合同的确认,也是对合同双方意思自治的保护,客
权利人、利害关系人在不动产登记瑕疵情形下可以行使申请更正登记和异议登记。更正登记是对不动产登记簿上的瑕疵记载进行改正补充而进行的登记。 网友咨询: 对房产登记簿有异议怎么办? 河北刘文悦律师事务所蔡佳伟律师解答: 权利人、利害关系人在不动产登记瑕疵情形下可以行使申请更正登记和异议登记。 更正登记是对不动产登记簿上的瑕疵记载进行改正补充而进行的登记。 《民法典》第二百二十条规定,权利人、利害关系人认为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事项错误的,可以申请更正登记。 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权利人书面同意更正或者有证据
共有人不同意分割房产,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可以分割且不会因分割减损价值的,应当对实物予以分割; 网友咨询: 共有人不同意分割房产该怎么办? 海南维特律师事务所麦维发律师解答: 1、共有人不同意分割房产,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可以分割且不会因分割减损价值的,应当对实物予以分割; 2、难以分割或者因分割会减损价值的,应当对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取得的价款予以分割。 3、共有人分割所得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有瑕疵的,其他共有人应当分担损失。 海南维特律师事务所麦维发律师解析: 1、离婚时离婚房产可按份共有分割,
买房之后,为了确保合同更加规范下,很多人都会打算将买房合同拿去公证,通过法律公证进一步增加自己的权益,但是有些人会担心没有什么效果,那么,婚后买房可以公证一个人所有吗? 网友咨询: 婚后房产可以公证给一个人所有吗? 云南鼎麒律师事务所黄蓉律师解答: 可以的,婚内夫妻在双方自愿的情形下可以签订财产约定协议,夫妻可以就已有的房产签署婚内财产约定协议确定归一方所有或分割份额。双方当事人一起持各自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一方名字房产证,到该住房所在地公证处申请公证手续,就可以公证该住房产权属于登记人一人
被继承人可以通过订立遗嘱的方式处置个人的财产,而房屋是被继承的主要财产之一,所以被继承人可以立遗嘱处置个人的房屋,那么立了遗嘱的房子能卖吗? 网友咨询: 立遗嘱后又将房产卖出,房子能卖吗? 北京市京哲律师事务所王美玲律师解答: 立了遗嘱的房子能卖。 法律上规定,如果遗嘱人生前的行为与遗嘱的意思表示相反,而使遗嘱处分的财产在继承开始前灭失、部分灭失或所有权转移、部分转移的,遗嘱视为被撤销或部分被撤销。遗嘱是被继承人死亡后,才发生法律效力的。 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
单方未经共有人同意不可以单独卖共有房产,未经共有人同意单独出卖共有房产的,认定出卖行为无效。但如果第三人是善意有偿获得房屋,并且办理过户手续的,应当依照善意取得的原理确认该买卖关系成立。 网友咨询: 单方可以卖共有房产吗? 福建重宇合众(福州)律师事务所毛智怡律师解答: 1、单方不可以卖共有的房产。如果房产是共有的,其中一个共有人想出卖房产的,应当经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或者全体共同共有人同意,否则共有人有权申请买卖行为无效或者要求擅自出卖房产的共有人赔偿损失。 2、处分共有的不动产或
经济社会的有序发展,国家需要通过包括房地产税的多种税收调节经济和配合财政体制改革。房产税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征收。 网友咨询: 房产税是什么? 江苏万拓律师事务所王宇豪律师解答: 房产税是以房屋为征税对象,按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 房产税的征税对象是产权所有人,经营管理单位、承典人、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统称房产税的纳税人。房地产开发企业建造的商品房,在售出前,不征收房产税;但对售出前房地产开发企业已使用或出租、出借的商品房应按规定征收房产税
已被抵押的房屋,如果没有取得抵押权人的同意的,抵押人不得擅自进行房屋买卖。那么,已抵押的房屋买卖合同是否有效? 网友咨询: 已被抵押的房产买卖合同有效吗? 福建北河三律师事务所赖施妙律师解答: 被抵押的房屋买卖合同是有效的。 1、房屋抵押权存续期间,出卖人(抵押人)未经抵押权人同意转让抵押房屋的,不影响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即房屋买卖合同是有效的。 2、出卖人在合同约定的履行期限届满时仍未履行消灭抵押权的义务,致使买受人无法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并要求出卖人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在实际购房过程中,总有开发商、中介对购房者进行并不符合实际的宣传。签了合同,入住房屋后才知道广告里都是骗人的。 网友咨询: 房产开发商宣传和实际不符,能否要求赔偿? 上海九泽律师事务所杨天枝律师解答: 如果商品房广告与实际情况不符,购房者有权要求开发商在满足以下条件时进行赔偿: 1、具体确定说明和承诺; 2、广告内容是对商品房开发范围内的房屋及相关设施的说明和承诺; 3、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订立和价格的确定有重大影响。 商品房的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为要约邀请,但是出卖人就商品房开发规划范围内的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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