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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是当今社会上普遍存在的企业法人,它的存在是以盈利为目的的,是股东赚取利益的工具,在公司资不抵债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时,会被责令破产,但公司在营业期间与多方有业务往来关系,因而在破产前需要先清偿债务,那么公司解散财产清偿顺序是怎样的,怎么规定的? 网友咨询: 公司解散财产清偿顺序是怎样的,怎么规定的? 福建嘉铠律师事务所洪文辉律师解答: 公司解散财产的清偿顺序,根据《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
出借人通过向社会不特定对象提供资金以赚取高额利息,出借行为具有反复性、经常性,借款目的具有营业性,未经批准,擅自从事经常性的贷款业务,属于从事非法金融业务活动,所签订之民间借贷合同因违反强制性规定而无效。那么公司之间什么情况下可能发生借贷无效,是哪些情况? 网友咨询: 公司之间什么情况下可能发生借贷无效,是哪些情况? 重庆弘双律师事务所牟均发律师解答: 公司之间可能产生借贷无效的情况是: 1.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又高利转贷给借款人,且借款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 2.以向其他企业借贷或者向本
我们都知道,股份公司主要凭借股权说话,谁的股份大在公司所占地位就高,权力也就越大,包括话语权及其执行权,那么,公司倒闭股权怎么处理,如何解决? 网友咨询: 公司倒闭股权怎么处理,如何解决? 北京朱雀律师事务所吴亚平律师解答: 因法院受理破产案件,上市公司可能被宣告破产而被实施特别处理的,公司股票在每个交易日上午交易。 1、自法院发布受理上市公司破产案件的公告当日起,交易所对进入破产程序公司的股票实施停牌。 2、公司应在收到法院有关法律文书的当日,立即向交易所报告,经交易所审查后公告。公告日后的
小公司在经营的时候遇到了很多的问题,比如资金周转、没有业务等等,在公司经营不善而倒闭的时候,还需要去税务局等办理公司注销的工作。那么个人公司不注销有什么法律后果,怎么规定的? 法妞网友咨询: 我自己注册的公司不注销会有什么法律后果吗? 北京盈科(昆明)律师事务所孙颖律师解答: 1、无法免除债务清算主体的相关法律责任。公司歇业后未办理注销登记,也无清算组织负责清理债权债务的,公司和清算主体为共同诉讼主体;公司歇业后,虽办理注销登记,但无清算组织负责清理债权债务的,负有清算之责的主体为诉讼主体。因
公司一般在吊销、注销或者解散后就意味着公司的主体资格消失了,对债权人所负的债务不用进行偿还。但是在某些情况下,存在过错的股东是要替公司承担债务的。那么公司吊销后的债务承担是怎样的,怎么规定的? 网友咨询: 公司吊销后的债务承担是怎样的,怎么规定的? 北京市中银(南宁)律师事务所黄炫儒律师解答: 公司依法定程序进行,要成立清算组进行公告清理债权债务,如果经公告,在45天内,债权人没有申请债权视为自动放弃。 如果没有公告,没有进行清算,由股东来承担法律责任。可以查工商档案,档案中应该有该单位债权债
法定代表人是指依法代表法人行使民事权利,履行民事义务的主要负责人,公司有时候根据种种原因需要变更法定代表人,那么公司法人代表变更协议是否有效,怎么规定的? 网友咨询: 公司法人代表变更协议是否有效,怎么规定的? 北京隆安(太原)律师事务所黄朝律师解答: 公司法人代表变更协议是有效的。只要公司的所有权没有发生根本改变,公司名称、地点等也没变更,公司法人代表更换,不需要重新签订劳动合同。 因为代表公司方签约是职务行为,不是个人行为,合同不因代表者的更替而终止,因此继任者应继续履行已订合同的责任和义
我们都知道自己申请劳动仲裁很麻烦,但是你只要多学多看来提升自己的维权能力,或者也可以请教专业的律师得到有力的帮助,使胜诉的可能性更大。那么公司不执行劳动仲裁裁决,怎么解决? 网友咨询: 公司不执行劳动仲裁裁决,怎么解决? 江苏博晓律师事务所卢文婷律师解答: 如果劳动仲裁以后公司不执行补偿的,劳动者可以携带生效的裁决书到当地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强制执行就是人民法院按照法定程序,运用国家强制力量,根据发生法律效力文书明确具体的执行内容,强制民事义务人完成其所承担的义务,以保证权利人的权利得以实
公司被其他公司收购后,并不代表着现有员工劳动合同的必然解除。实际上,公司被收购主要是公司的所有者发生变更,对于公司高层人员的影响会比较大,但是对于基层员工几乎没有太大影响。那么公司被收购,员工要怎么争取赔偿? 网友咨询: 公司被收购,员工要怎么争取赔偿? 安徽姜尚律师事务所王晓聪律师解答: 公司被收购,如果员工没有被辞退的不会得到什么补偿。 如果被辞退的,会得到经济补偿金,具体补偿标准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执行: 1、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
一、公司利益包含哪些损害行为 公司利益包含以下损害行为: 1.法定代表人利用职务便利占用公司资产。有的公司法定代表人同时兼任公司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在经营过程中,该法定代表人利用同时控制两家公司的职务便利,将公司对外应收款项解入股东账户名下。为此,公司以该法定代表人占用公司款项、损害公司利益为由提起诉讼。 2.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利用职务便利成立同业竞争公司。部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注册成立与其任职公司形成同业竞争的新公司,并利用其掌握公司印章等职务便利,将任职公司作为新公司的股东之一予以登记,以便利用任
一、公司注册资金是否允许随意填写 公司的注册资金不可以随便写。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公司解散时股东尚未缴纳的出资均应作为清算财产。股东未履行出资义务的,应当在未缴出资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二、成立公司需要什么条件 找法网提醒您,成立公司需要的条件有: 1.有股东或合伙人; 2.有认缴或实缴的注册资金; 3.有组织机构、公司名称、住所、公司章程等; 4.有员工、办公设备等。 《公司法》第二十三条规定,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股东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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