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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作为市场经济下的伟大创造物,同样又是市场经济发展的重要推动力。为保障公司的发展,公司制度要从公司的设立、运行到退出市场作出完善的规定,但由于历史等原因,我们对于公司的设立条件、公司运行中的股东与债权人等各方利益的保护、公司治理结构等问题给予了较多关注,而对于公司退出市场与消亡,法律的规定较为简陋。那么,公司盈利,股东可以向法院申请解散公司吗? 网友咨询: 公司盈利,股东可以向法院申请解散公司吗? 江苏维世德律师事务所程斯兰律师解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二条,公司经营管理
近来,关于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案例渐多,有些股东可能的确是因为滥用公司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他人利益而承担连带责任;但有些股东特别是作为纯粹财务投资者的股东在没有任何过错的情况下,被迫承担连带责任,导致出现利益明显失衡的现象。那么,在公司账册等灭失无法清算情况下,股东需承担连带责任吗? 网友咨询: 在公司账册等灭失无法清算情况下,股东需承担连带责任吗? 浙江星韵律师事务所徐涛律师解答: 依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第18条第1款规定,有限责任
一、成立公司 公司成立是公司根据法定程序要件和实体要件得以组成,并取得法人资格,可以开始营业的状态。公司的成立是完成公司的组建行为与有关主管机关审查认可行为的和谐统一。仅有公司组建行为的完成,即便其行为完全符合有关程序要件和实体要件,不经登记机关的认可或政府的许可(有些特殊业务必须经政府许可),并予以公告,公司不能视为成立,它不能取得法人资格,更不能进行营业活动,否则,要承担有关法律责任。对公司的成立进行规范,目的在于防止不合格的经济主体混迹社会经济生活,威胁交易安全,扰乱社会经济秩序。 二、
很多公司因为各种原因,需要变更公司注册资本,有些老板需要增加公司注册资本,而有些老板则需要减少公司注册资本,但是,公司注册资本不是你随随便便能更改的。那么公司增资和减资的规定是怎样的,如何规定的? 网友咨询: 公司增资和减资的规定是怎样的,如何规定的? 湖北维力律师事务所郭瑶律师解答: 根据《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七条,公司需要减少注册资本时,必须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
公司注册资本由实缴制变更为认缴制后,有些投资人则认为注册资本越大越好,反正又不用验资,也无需履行实际出资,因此目前公司注册资本规模“虚胖”的公司日益增多。那么公司注册资金的出资方式有哪些,怎么规定的? 网友咨询: 公司注册资金的出资方式有哪些,怎么规定的? 北京市京徽律师事务所彭国栋律师解答: 根据《公司法》第二十七条,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 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
一、如何办个借贷公司地址 是不能直接注册民间借贷公司的,如果你想私底下做,可以注册成立投资公司或投资咨询公司,经营范围写的宽泛点,直接去工商局注册就行,不要写民间借贷,否则工商肯定不允许你注册。如果你是想成立正规的小额贷款公司或村镇银行,那就需要去当地人民银行、银监局审批,拿到批文后才能去工商局注册,而且注册资本都有底线要求。 二、个人借贷公司如何运行 目前,开展民间借贷服务的单位和个人迅猛增长,对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起到了积极作用。但同时,也带来一些不容忽视的新问题。如在组织机构形式上,有办
注销公司可不是一件简单的事,价格一般都是6000元起步,贵的都是几万元甚至几十万元,否则根本没有办法去注销一个公司,那么公司歇业不注销有何法律后果,怎么规定的? 网友咨询: 公司歇业不注销有何法律后果,怎么规定的? 辽宁盛恒律师事务所宋贺律师解答: 1、无法免除债务清算主体的相关法律责任。公司歇业后未办理注销登记,也无清算组织负责清理债权债务的,公司和清算主体为共同诉讼主体; 公司歇业后,虽办理注销登记,但无清算组织负责清理债权债务的,负有清算之责的主体为诉讼主体。 因此,只有经过合法的清算、
所谓的企业合并,是指一家或多家企业(以下称为被合并企业)将其全部资产和负债转让给另一家现存或新设企业(以下称为合并企业),被合并企业股东换取合并企业的股权或非股权支付,实现两个或两个以上企业的依法合并。那么公司合并前的债务在合并后怎么承担,如何处理? 网友咨询: 公司合并前的债务在合并后怎么承担,如何处理? 广西林鹰律师事务所文浩律师解答: 在我国,公司在进行合并之后,对于公司合并之前的原来的债权和债务将会有新的公司来承担; 如果那些不清偿原来的债务或者债权,或者是没有给本公司的债权人提供相应
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可以在劳动者有过错,比如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兼职造成单位损失,劳动者违法等,企业经营困难,需要经济性裁员以维持企业生存以及和劳动者协商一致的情况下解除与劳动者的劳动合同。那么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应履行怎样的程序? 网友咨询: 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应履行怎样的程序? 河南先利律师事务所周凯军律师解答: 单位辞退员工要提前30天告知,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按照《劳动合同法》40条解除劳动合同的,需要提前一个月通知员工,否则需要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作为代通知金。按照其他方式解除劳动合
婚姻家庭纠纷案件是传统民事案件中的主要类型之一,随着社会生活和经济生活都发生了重要改变,婚姻家庭关系中财产关系越来越复杂,处理难度越来越大。那么离婚时公司股份如何分割,离婚时怎么分割公司股份? 网友咨询: 离婚时公司股份如何分割,离婚时怎么分割公司股份? 江苏万拓律师事务所羊婷婷律师解答: 离婚时关于公司股份的分割,如果双方能够协商的,可以协商解决。如果不能对公司股份协商一致解决,则需要对公司股份进行分割。 若夫妻离婚后各自作为公司股东,可以各自持有公司股份。也可以将公司股份分割给实际掌管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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