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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公司在成立后就是独立的法人了,此时如果公司对外有负债的话,那么通常情况下是以公司财产独立承担清偿责任。但如果公司股东履行义务不到位,则会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网友咨询: 有限责任公司的债务如何清偿? 湖南诚怀律师事务所唐永洪律师解答: 有限公司的债务责任原则上由公司承担,法人享有独立财产权,公司以全部财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但要是股东有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那么此时股东需要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股东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的情形如下: 1.虚假出资; 2.出资不到位; 3.抽逃出资; 4.一
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 一、用人单位无条件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过失性辞退)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二、用人单位附条件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非过失性辞退)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公司分立是指一个公司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分立为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公司的法律行为。公司分立需要编制资产负债表,对公司的资产进行分割,那么公司分立后债权债务应该怎样承担? 网友咨询: 公司分立后债务由谁来承担? 云德(深圳)律师事务所杨维松律师解答: 公司分立后,债务承担的处理规则如下: (1)原则:分立后的公司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债务。公司分立,属于公司法人的变更,并不意味着分立前的公司与债权人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消灭。根据法律规定,在公司分立后,债权、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
公司可以不交社保吗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参加社会保险对于公司而言是强制性的义务,无论是公司还是劳动者都必须履行。对于劳动者的权利,劳动者可以放弃,但是对于义务,就必须履行,无权放弃。因此,即使劳动者不想参加社会保险也是不行的,用人单位必须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 公司不交社保怎么办 根据《劳动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必须跟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并购买保险,因此购买社保是必须的,属于强制保险,因此如果公司不给交社保可以跟用工单位协商解决,无果的情况下,申请劳动仲裁或向当地
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公司应当置备股东名册,用于记载股东信息。股东信息发生变更的,应当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网友咨询: 关于公司设立股东名册有什么规定? 上海锦天城苏州律师事务所李强律师解答: 股东名册是公司依照规定而置备的记载公司股东及其出资情况的凭册。 股东名册应当包括以下法定事项:(1)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2)股东的出资额;(3)出资证明书编号。记载于股东名册的股东,可以依股东名册主张行使股东权利。 股东名册作为公司的内部文件,其效力主要及于公司和股东。基于股东名册的“权利推定
竞业限制协议是指用人单位和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及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约定的,要求劳动者在离职后一定范围、地域、期限内,不得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进行就业,不得自己开业生产或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而用人单位给予劳动者一定经济补偿的协议。 网友咨询: 非公司高管人员签的竞业限制协议有效吗? 哈尔滨市香坊区成义法律服务所王茂坤律师解答: “竞业限制协议”也是一种合同,判断合同是否有效,主要看是否存在无效事由,即是否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
股东出资义务是指股东根据协议的约定以及法律和章程的规定向公司交付财产或履行其他给付义务。股东出资的目的一般在于对公司运营资金进行注入,以促进公司的运营和发展,给自己带来经济收入。 网友咨询: 公司股东在出资方面的责任是什么? 天津益清滨海律师事务所李晓萌律师解答: 1.股东负有出资义务,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 2.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公司账户; 3.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应
作为一个公司法人代表不仅仅要有专业的行为能力,同时还需要满足作为公司法人代表的资格。从公司的发展为前景,同时还需要法人代表需要一定的风险承担能力与处理问题的行为能力,公司法人代表的资格需要符合什么条件? 网友咨询: 任命公司法定代表人应满足哪些资格要求? 上海市锦天城(苏州)律师事务所阎楠律师解答: 法定代表人指依法律或法人章程规定代表法人行使职权的负责人。我国法律实行单一法定代表人制,一般认为法人的正职行政负责人为其惟一法定代表人。如公司为董事长或执行董事或经理(公司法第13条),而证券交易
财产混同是指公司的财产不能与该公司的股东及其他公司的财产作清楚的区分。公司财产与其股东和其他公司财产的分离是公司人格独立的基础。只有在财产分离的情况下,公司才能以自己的财产独立地对其债务负责。 网友咨询: 股东个人财产与公司财产混同,对公司债务有责任吗? 律师解答: 股东与公司财产混同需要承担责任。 作为公司股东的出资人一旦出资完毕,即以丧失该出资的所有权而换取公司的股权。公司以股东出资并转移所有权的财产对外独立承担责任,股东在出资范围内承担有限责任。若股东能提供证据证明未发生混同的,则仍然由
当一个企业因为宣告破产或者被其他公司收并而公司内部分立解散公司就会面临被注销的风险了。关于这些基础法律知识大家应该都不知道吧,那么大家知道公司注销后原有债务要怎么处理吗? 网友咨询: 存在债务的公司注销后应如何处置? 广东法制盛邦律师事务所陈豪杰律师解答: 存在债务的公司注销后的处置: 1.公司注册资金不到位,出资不足的(虚假出资)、虚报注册资本。 如果实际到位的注册资金没有达到公司法关于公司注册资金的最低标准要求,使公司的法律人格未能合法产生的由股东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即公司和股东都要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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