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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想要在年底辞职,但是用人单位迟迟不批准应当怎样处理?年底辞职公司不放人怎么办? 一、年底辞职公司不放人怎么办? 法律赋予劳动者自由辞职的权利,在劳动者没有签订服务期协议和竞业限制协议的情况下,劳动者如果单方面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只需按照规定的时间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即可达到解除劳动合同的效力。 单位是没有权利按照自动离职处理的,自动离职是属于劳动者违约,公司有权利要求劳动者进行赔偿的。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
银行、投资公司、担保公司或小额贷款公司等金融企业经常会遇到许多与房屋抵押相关的问题。那么房子给公司做抵押的风险是什么,房子给公司做抵押有哪些风险? 网友咨询: 房子给公司做抵押的风险是什么,房子给公司做抵押有哪些风险? 陕西至正律师事务所费光丽律师解答: 房子给公司做抵押公司做担保风险如下: 1、抵押物不足值风险,主要是指超值抵押。 2、未依法办理登记手续导致的风险,因为抵押权是不转移抵押物占有的一种物权,为了更好地规范抵押法律关系,法律对于抵押权的生效作了明确的规定。企业在申请银行抵押贷款时
公司作为市场经济的“细胞”,组成了我国经济发展的命脉,与公司的“生老病死”的相关法律法规,都与普通大众息息相关。那么个人独资公司经营到僵局状态,解散条件是怎样的? 网友咨询: 个人独资公司经营到僵局状态,解散条件是怎样的? 四川顶泰律师事务所高超刚律师解答: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二十六条,个人独资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应当解散: (一)投资人决定解散; (二)投资人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无继承人或者继承人决定放弃继承; (三)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股东将其持有的股权转让是公司经营中经常发生的事情,但如何给拟转让的股权定价,确实对很多股东来说是一个棘手问题。那么公司经营状况不好时,公司股权转让可以折价吗? 网友咨询: 公司经营状况不好时,公司股权转让可以折价吗? 山东北辰永信律师事务所张彤彤律师解答: 股权是可以折价转让的,而且在股权折价转让时,章程出资金额是不需要修改的; 因为章程出资金额与股权折价转让没有必然的联系,只有在增加或者减少出资金额的情况下才能修改章程出资金额。 《公司法》第七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
我国为了保护投资者的利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和社会公共利益,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严格把控公司上市。那么要达成公司上市的目标,公司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网友咨询: 要达成公司上市的目标,公司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上海申浩(杭州)律师事务所刘淦律师解答: 公司上市需要下列条件: 1、股票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已向社会公开发行。 2、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三千万元。 3、开业时间在三年以上,最近三年连续盈利;原国有企业依法改建而设立的,或者本法实施后新组建成立,其主要发起人为国有大中型企业
债权,“债务”的对称。是指在债的关系中权利主体具备的能够要求义务主体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债权和债务一起共同构成债的内容。债权与物权相对应,成为财产权的重要组成部分。那么公司被吊销后,债权人怎么主张债权? 网友咨询: 公司被吊销后,债权人怎么主张债权? 浙江民衡律师事务所梅秋霞律师解答: 被吊销的企业仍负有偿还欠款的义务,其民事诉讼主体资格依然是存在的。如果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因怠于履行义务,导致公司主要财产、账册、重要文件等灭失,无法进行清算,债权人可以主张公司的所有股东对公司债务承
一个企业成立之初就需要有法人,平时法人并没有什么责任,公司债务等民事责任还是由公司承担,不过如果公司生产经营过程中有违法犯罪的行为,除了要追究公司的责任,法人代表也要承担一定的责任。那么在公司经营过程中,法人可能会承担的经济责任有哪些? 网友咨询: 公司经营过程中,法人可能会承担的经济责任有哪些? 辽宁宏都律师事务所辛鑫律师解答: 关于经济责任: (1)出资不实的责任的承担的问题,由于不是股东,而如果公司的股东没有实际出资、出资不实或者抽逃出资,那么应当由股东承当不足注册资本的责任,企业法人不
我们都知道现在很多都是合伙的公司,在这么多股东里面,肯定是要选择出一位公司的法人来掌管所有的大事情,那么在公司中,法人责任与外部个人责任的关系是怎样的? 网友咨询: 在公司中,法人责任与外部个人责任的关系是怎样的? 广西五汇律师事务所杨文坚律师解答: 法人责任与外部个人责任的关系: (1)法定代表人和其他工作人员对其职务行为是否承担个人责任,以其在履行职务时有无过失为依据。只有有过失的,个人才可能承担责任。 (2)违约责任只能由法人承担,而不由法定代表人和其他工作人员承担。法律上所谓责任不仅以
现在很多企业十分不讲诚信,当自己的公司资金周转有问题的时候会恶意拖欠员工工资;当公司破产的时候就会卷铺盖跑路,丝毫不顾及员工的死活。那么公司经营不善倒闭,拖欠员工工资该怎么处理? 网友咨询: 公司经营不善倒闭,拖欠员工工资该怎么处理? 浙江星汇律师事务所陈俏媚律师解答: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
法人的合并分立,特别是公司的合并分立,在实践中的问题较为复杂,情形多种多样。那么公司经营过程中,法人合并与分立的效果是怎样的? 网友咨询: 公司经营过程中,法人合并与分立的效果是怎样的? 福建醒狮律师事务所陈碧玲律师解答: 法人的合并。这是指两个以上的法人集合为一个法人的民事法律行为,法人合并的,其权利和义务由合并后的法人享有和承担。 法人的分立。法人的分立是指一个法人分为两个以上法人的民事法律行为。法人分立是调整经营规模、分散风险的重要手段。 其权利和义务由分立后的法人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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