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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秘密的法律定义广义地说,构成一个企业竞争优势的任何机密的商业信息都可以被认为是商业秘密。除持有人以外的任何人未经许可使用这些信息都将被认为是一种不公平竞争行为和侵权行为。那么员工入职新公司,商业秘密受侵犯该怎么维权? 网友咨询: 金某、徐某、姚某、孙某、王某五人原系北京某体育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员工,分别担任公司球场部经理、大客户部经理、财务部球场对账助理、客服组长等职务,五人与某公司分别签订了《商业秘密保密合同》或《知识产权保护协议》。2019年至2020年7月期间先后从某公司辞职后入职新公
拥有一个属于自己的公司,当上一个有成就的老板,是很多人毕生的梦想,尤其是当代的社会小青年,这种梦想特别的强烈,毕竟自己默默无闻,厚积薄发地学习了很多年,总希望自己有一天能够真正的出人头地,那么成立公司需要什么条件,注册公司流程是怎样的? 网友咨询: 成立公司需要什么条件,注册公司流程是怎样的? 江苏厚拓律师事务所卞阳律师解答: 一、公司的成立,无论采取严格准则主义,还是核准主义,都应具备法律规定的实质要件和程序要件。 (一)实质要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公司的实质要件包括以下几
增资扩股增资扩股是指企业向社会募集股份、发行股票、新股东投资入股或原股东增加投资扩大股权,从而增加企业的资本金。那么对于有限责任公司来说,扩股增资属于改制重组吗? 网友咨询: 对于有限责任公司来说,扩股增资属于改制重组吗? 国浩律师(青岛)事务所王雨婷律师解答: 扩股增资属于改制重组。资产重组分为内部重组和外部重组。 内部重组是指企业(或资产所有者)将其内部资产按优化组合的原则,进行的重新调整和配置,以期充分发挥现有资产的部分和整体效益,从而为经营者或所有者带来最大的经济效益。 外部重组,使企
随着股市的火爆,也掀起了私募机构投资的热潮,私募基金一向灵活,而且可以使投资者收益丰厚,私募基金自然而然也就成为了新一代的宠儿。那么注册私募基金公司,法人代表的要求有哪些? 网友咨询: 注册私募基金公司,法人代表的要求有哪些? 北京国枫(西安)律师事务所焦保宏律师解答: 对法人代表有如下要求为不能存在以下情况: 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 2.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正在被执行刑事强制措施的。 3.正在被公安机关或者国家安全机关通缉的。 4.因犯有贿赂罪、侵犯财产罪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
企业在经营发展过程中,通常会为了获得目标公司的资产、技术、经营权或市场份额等而对其进行收购,那么公司收购是否需要缴纳相应的税费? 网友咨询: 在经营发展过程中,公司收购是否需要缴纳相应的税费? 云南君晟律师事务所邹剑云律师解答: 公司收购需要缴纳相应的税费。一般情况下要缴纳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印花税等等。 指税收和费用税收,税收是国家为满足社会公共需要,依据其社会职能,按照法律规定,强制地、无偿地参与社会产品分配的一种形式。 《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三条,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
在实践中,公司如果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的,需要向社会发出公告,通知债权人前来申报债权。公司在进入清算程序之后就要依法成立清算组对公司进行财务上的清算,那么清算组的职权有哪些? 网友咨询: 公司在进入清算程序之后,清算组的职权有哪些? 北京市中迈律师事务所周岩律师解答: 清算组的职权,根据《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四条,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 (一)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二)通知、公告债权人; (三)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 (四)清缴所欠税款以及清算过程中产
借用人故意利用空壳公司的独立法人地位签署合同,需要看借用人的主观目的,如果借用人签合同时就不希望合同目的发生,只是为了取得合同对方钱财,存在欺诈的情形,借用人可能会触犯刑法上的诈骗罪。如果借用人只是借用空壳公司的名义与向对方签署合同,事后也积极的履行了合同的相关权利义务,这样的事在实践中可能也就不了了之,但是如果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违约的情形,违约责任最后是由借用人承担的。 网友询问: 空壳公司签订的合同是否有效? 陕西圣拓律师事务所蒲长龙律师解答: 借用人故意利用空壳公司的独立法人地位签署合
辞职补偿金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解除劳动关系后劳动者获得的经济补偿金是以个人身份取得的,具有专属性,不能转为夫妻共同财产。因为解除劳动关系的经济补偿,是指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后,用人单位给劳动者经济上的补助,不属于工资、奖金和劳务报酬的范围。 网友咨询: 辞职以后公司发的补偿金是不是夫妻共同财产? 天津元讼律师事务所朱逸豪律师解答: 夫妻共同财产不包括辞职补偿金。 辞职补偿金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解除劳动关系后劳动者获得的经济补偿金是以个人身份取得的,具有专属性,不能转为夫妻共同财产。因为解除劳动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如果是平时延长休息时间的,按150%支付工资,如果是休息日延长工作时间的,按200%支付工资,如果是在节假日延长工作时间的,按300%支付工资,加班时间超过36小时的,除了支付加班工资,劳动部门可以对用人单位处罚。 网友咨询: 公司延长工作时间月超过36小时如何补偿? 浙江丰原律师事务所金露燕律师解答: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如果是平时延长休息时间的,按150%支付工资,如果是休息日延长工作时间的,按200%支付工资,如果是在节假日延长工作时间的,按300%支付工资,
合同生效后,当事人不得因姓名、名称的变更或者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承办人的变动而不履行合同义务。特别强调一下,如果劳动者所在的用人单位发生更名,原来签订的劳动合同也是有效的。 网友询问: 公司改名后或被收购后,之前订立的合同是否有效? 广东天胜律师事务所龚迅律师解答: 公司更名后,原来的合同继续有效。 根据《民法典》规定,合同生效后,当事人不得因姓名、名称的变更或者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承办人的变动而不履行合同义务。特别强调一下,如果劳动者所在的用人单位发生更名,原来签订的劳动合同也是有效的。 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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