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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的诞生必须经过发起设立阶段。然而,在公司成立前,公司与股东的利益只能通过法律的强制规则来实现。那么,公司设立纠纷有什么,公司设立会产生什么纠纷? 网友咨询: 公司设立纠纷有什么,公司设立会产生什么纠纷? 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孙侠律师解答: 公司设立纠纷包括下列类型: 1、出资纠纷。 2、公司成立无效纠纷。公司成立无效是指已获准登记的公司由于其设立时不可补正的瑕疵,在事实上不具备法人资格而被有权机关依法认定其自始不成立。 3、公司设立不能纠纷。并不是每一个公司设立方案都能最终得到实现,公司
公司注销是指公司完全消失,所有债权债务结束。但是根据《公司登记条例》的规定,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的,公司清算组应当自公司清算结束之日起30日内申请注销登记。那么公司停业不注销营业执照,法律后果是什么? 网友咨询: 公司停业不注销营业执照,法律后果是什么? 福建锐熙律师事务所黄晓敏律师解答: 1、影响个人征信:法定代表人等信息会被传输到全国工商系统黑牌企业数据库,实现全国范围内监管,同步在全国金融征信系统中纳入不良记录。 2、企业无法正常经营:被吊销营业执照3年内,企业的名称不能再重新使用。 3、
近年来,物业管理服务越来越受到业主的重视。而随着业主维权意识的增强,物业维权纠纷也日渐增多。那么物业公司的义务具体都有什么,物业公司有哪些义务? 网友咨询: 物业公司的义务具体都有什么,物业公司有哪些义务? 广东天爵律师事务所何妍妍律师解答: 1、全面履行物业管理合同。对业主委托管理的房屋、设施、公共部位进行维护、维修,承担小区及小区内物业的保安、防火、绿化维护、清扫保洁以及产权人和使用人日常生活必需的便民服务。 2、接受物业管理委员会和居民。 3、将主要管理办法提交物业管理委员会审议决定。
公司破产,应该及时进行破产清算,维护企业的债权人以及员工的合法权益。债务是以公司的资产为限,不包括家庭的房产等。那么注册资本在公司破产后如何处理,公司破产后注册资本怎么办? 网友咨询: 注册资本在公司破产后如何处理,公司破产后注册资本怎么办? 北京盈科(昆明)律师事务所孙颖律师解答: 注册资本在公司破产后应当与其他公司财产一起进行清算。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或者有关主管机关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公司法》第186条,清算组在清理公
在公司出现了经营问题的时候,有可能会和其他公司合并一起进行发展,那么这个时候公司的章程有可能会发生改变,那么合并后的公司章程如何修改,怎么修改公司章程? 网友咨询: 合并后的公司章程如何修改,怎么修改公司章程? 山东滕国律师事务所宋成文律师解答: 合并后的公司章程修改的流程的如下: 1、由公司董事会作出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并提出章程修改草案。 2、股东会对章程修改条款进行表决。 3、公司章程的修改涉及需要审批的事项时,报政府主管机关批准。 4、公司章程的修改涉及需要登记事项的,报公司登记机关核
发行债券是需要一定的条件的,不是所有的公司都可以发行公司债券,这是需要一定的条件限制的。公司债券的公开发行条件过于严格的规定也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债券市场的发展。那么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应当符合哪些条件? 网友咨询: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应当符合哪些条件? 江西玉笥律师事务所胡水光律师解答: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股份有限公司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三千万元,有限责任公司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六千万元; (二)累计债券余额不超过公司净资产的百分之四十; (三)最近三年平均可分配利润足
有时候我们会收到一些电话,“你们公司的银行账号因为涉嫌洗黑钱,已经被公安局冻结……”“你们公司账号存在异常,请及时处理……”当然,有些电话是诈骗电话,而有的电话则是真的。那么公司账户在什么情况下会被冻结,公司账户会被冻结的原因是什么? 网友咨询: 公司账户在什么情况下会被冻结,公司账户会被冻结的原因是什么? 辽宁成功金盟律师事务所徐浩律师解答: 公司账户被冻结的原因: 1、法院检察院冻结(民事诉讼中,法院依法地方裁定冻结); 2、政府相关机构或司法机关的冻结(单位因涉嫌犯罪); 3、公司存在和
所谓股权是指股票持有者所具有的与其拥有的股票比例相应的权益及承担一定责任的权力。那么如何执行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怎么执行? 网友咨询: 如何执行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怎么执行? 云南北启律师事务所刘波律师解答: 1、冻结被执行人的股权。 2、通知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 3、委托评估机构评估股权价值。 4、以拍卖、变卖或其他方式强制转让股权。 5、在执行股权中还应完善登记公告制度。 《公司法》第七十二条,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的强制执行程序转让股东的股权时,应当通
工伤认定是劳动行政部门依据法律的授权对职工因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是否属于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给予定性的行政确认行为。劳动者在工作或视同工作过程中因操作不当或其它原因造成了对人身的侵害,为了鉴定该侵害的主体而对过程进行的定性的行为。根据我国的相关规定,一般由劳动行政部门来确认。 网友咨询: A公司职工柯某与其他9名同事被公司评为年度优秀员工。公司以每人3300元的费用奖励优秀员工旅游,旅游期间算正常出勤。被奖励员工可自行选择去或者不去,选择不去的员工没有旅游费用。柯某等6人自愿选择去越南旅游。
在实践中,经常有股东彼此之间因有特别关系或特别承诺而通过协议约定彼此间的权利义务关系,甚至将公司章程与股东协议(又称发起人协议)相混淆。那么公司设立的协议与章程的区别是什么,有哪些不同? 网友咨询: 公司设立的协议与章程的区别是什么,有哪些不同? 北京常鸿(天津)律师事务所黄书海律师解答: 1、法定性不一样。 公司章程依法是必须制定的;而股东合伙协议则法律没有要求股东必须签署,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股东合伙协议是可有可无的。 2、约束的对象不同。 股东合伙协议主要是对签署协议的各方股东有约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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