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鉴法律资讯
你的位置:康鉴法律资讯 > 话题标签 > 关系

关系 相关话题

TOPIC

收养关系关系可以依法成立,也可以依法解除,属于民事法律关系。解除收养关系的法定程序有登记解除和诉讼解除两种程序。 网友咨询: 收养关系解除的程序是怎样? 黑龙江大地律师事务所秦鑫赢律师解答: 1、登记解除。 收养关系自收养人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门部门登记成立,也可以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解除。当事人协议解除收养关系的,应持居民户口簿、身份证、收养登记证和解除收养关系的书面协议,共同到被收养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收养登记机关办理解除收养关系登记。 协议解除收养关系的,应符合下列条件: (1
在股权转让过程中,不仅可以选择在分红后进行股权转让,也可以在分红前就进行股权的转让。只要股权双方进行约定即可。那么分红权与股权的关系是怎样的,两者有什么区别? 网友咨询: 分红权与股权的关系是怎样的,两者有什么区别? 福建泾渭明律师事务所邱苏燕律师解答: 股东拥有一个公司的股份,也就意味着他可以享受到该企业一定的分红。股权转让可以先分红再转让,也可以不分红直接转让。可以不按照股权比例分红,但是要经过全体股东认定,并在公司章程中注明。 股份分红与利润分红的区别: 投资者购买一家上市公司的股票,对
付出劳动不一定就是劳动关系,我国法律规定了不同情况下,劳动者和接受者之间不同的法律关系,在劳动关系中劳动者因工负伤,用人单位需要承担责任。那么在承揽关系中,工人受伤,定作人是否承担赔偿责任? 网友咨询: 甲方让乙方去维修乙方原安装的设备,导致乙方受伤,该如何赔偿? 上海市浩信律师事务所岐麟律师解答: 如果甲方与乙方不存在管理与被管理的劳动关系的,也不存在长期稳定的雇佣关系的,本案属于承揽关系。承揽关系中承揽人受伤,定作人不承担赔偿责任,除非定作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比如指示、定作和选任错误。
协议解除收养关系的时候,只要双方协商达成了一致就可以解除,此时并不需要符合什么条件。但在诉讼解除中,要想法院最终判决解除收养关系,就需要符合规定的条件了。 网友咨询: 收养关系解除的条件是什么? 博爱星(上海)律师事务所梁涓律师解答: 收养关系解除的条件具体分以下几种情况: 1、收养人不履行抚养义务,有虐待、遗弃等侵害未成年养子女合法权益行为的,送养人有权要求解除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收养关系。 2、在被收养人成年前,收养人不得解除收养关系,但收养人、送养人双方达成协议的除外;养子女年满十周岁以上
生活中有不少人会跟自己的亲戚或者朋友搭伙做生意,但此时并不一定就属于法律意义上的合伙关系,还需要作出相应的认定才行。那么合伙关系怎么认定呢? 网友询问: 合伙关系是否要签订合伙协议?应当如何认定合伙关系? 天津律云律师事务所张秋实律师解答: 1、当事人间有无书面合伙协议。 2、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有无该合伙组织的登记。 3、是否有口头协议。没有前两项情况的,但具备合伙其他条件,又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人证明有口头协议。 《民法典》第九百六十八条 合伙人应当按照约定的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期限,履行出资
子公司是指一定比例以上的股份被另一公司持有或通过协议方式受到另一公司实际控制的公司。那么,子公司和母公司有什么关系?有什么区别? 一、子公司和母公司有什么关系? 1、子公司受母公司的实际控制。所谓实际控制是指母公司对子公司的一切重大事项拥有实际上的决定权,其中尤为重要的是能够决定子公司董事会的组成。在未经他人同意的情况下,母公司自己就可以通过行使权力而任命董事会的多名董事。某些信托机构虽然拥有公司的大量股份,但并不参与对公司事务的实际控制,因而不属于母公司。 2、母公司与子公司之间的控制关系是
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是指在劳务关系存在的前提下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受到损害,就损害赔偿责任的承担所引发的争议。案件在认定双方法律关系时,往往会有当事人主张双方并非雇佣关系而是承揽关系。 网友咨询: 法院审理如何区分雇佣关系与承揽关系? 江西金纶律师事务所丁极鎏律师解答: 雇佣关系与承揽关系看似相似,但其实二者存在实质性区别。雇佣关系是指雇员在一定或不特定的期间内,从事雇主授权或指示范围内的生产经营活动或其他劳务活动,雇主接受雇员提供的劳务并按约定给付报酬的权利义务关系。承揽关系是承揽人按照定作
随着社会多元化的发展,公民自我意识的增强,对于婚姻家庭的观念产生了变化,同居现象越来越普遍。但是当一段长期亲密的同居关系结束时,不可避免地会遇到财产分割问题。 网友咨询: 男女解除同居关系,财产分割是怎样的? 山西振坤律师事务所陈国丰律师解答: 1、非婚同居关系与婚姻关系不同,不能因结婚而形成法定的特殊人身财产关系,不能基于同居的事实而产生财产共有的法律效果。在解除同居关系时,对于同居期间一方的工资、资金和生产、经营的收益以及因继承、赠与等途径所获得的合法收入,原则上归其本人所有。双方在同居期
委托理财系双方约定委托方将资金交于受托方后由受托方代为进行理财活动的行为,民间借贷则是非金融机构的双方之间通过资金拆借进行资金融通的行为,二者系不同的法律关系。 网友咨询: 委托理财关系与民间借贷关系该怎么区分? 山东邦治律师事务所孙晨曦律师解答: 委托理财,实质上属于一种委托合同关系。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有偿的委托合同,除非是因受托人的过错造成委托人损失的,否则委托人不能请求赔偿损失。对于无偿的委托合同,除非是因受托人的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委托人损失的,否则委托人不能请求赔偿损失。 民
在我国,收养关系作为一种法律拟制的亲属关系,既可以通过法律行为依法设立,也可以经由一定的法律程序予以解除。 网友咨询: 收养关系解除后要继续承担抚养费吗? 北京市两高律师事务所张益铭律师解答: 解除收养关系不需要继续承担抚养费。 法律规定,收养关系解除后,养子女与养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即行消除,与生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自行恢复。所以养父母无需再对养子女支付抚养费,养子女的抚养费应有其亲生父母支付,但是养父母愿意继续支付的,法律也不会加以阻止。 北京市两高律师事务所张

Powered by 康鉴法律资讯 RSS地图 HTML地图

合作邮箱:tuolongfei@fox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