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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常生活当中,我们可以在很多场合看到合同的签订,而合同在签订之后往往都会具有法律效力,并且双方当事人不得违抗当然也存在着可以解除合同的情况那么,借款协议合同未到期能解除吗,借款利息的支付期限有何规定? 网友咨询:借款合同到期后已超过两年,是否还有效? 四川明冉律师事务所陈晓婷律师解答: 合同有效,但是诉讼时效是三年,除非合同里有特殊约定。 合同自成立起,合同当事人都要接受合同的约束;如果情况发生变化,需要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应协商解决,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除不可抗力等法律规定的情况以
抵押担保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对某一特定物的占有,而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担保法的规定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那么,借款合同担保人没签字生效吗,借款合同的效力如何认定? 网友咨询:贷款人与担保人签订借款合同没有和借款人签订合同,并且只写了利息及以房担保是否有法律效力? 福建融成律师事务所陈小弟律师解答: 没有签字担保合同是无效的。 贷款担保人要承担代替借款人偿还借款及利息的风险。担保责任按以下方式承担: 1、担保人提供抵押物担保
如今,民间借贷活动日益频繁,然而,也正由于民间借贷的容易,给人带来方便的同时,由此引发的民事纠纷也越来越多。在现实生活中,为了保证借款的偿还,一般会提供保证人为此借款进行保证或者担保。那么,民间借贷中借款到期未偿还的,担保人需要承担责任吗?什么时候承担呢? 网友咨询: 朋友借钱未还,我作为担保人在借条上的担保人处签了字,并且按了手印。这种情况,我需要需要替朋友还款吗? 上海申浩律师事务所沈其梅律师解答: 根据《担保法》的规定,保证的方式有两种,一种是一般保证;另一种则是连带保证。所以说,当借款
根据担保法规定,第三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这里的第三人即担保人,包括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那么,借款不需要担保人是否可以,担保人应具备哪些条件? 网友咨询:银行贷款可以不要担保人吗? 福建闽荣律师事务所张莲治律师解答: 可以的。小额贷款可以不用。 小额贷款是以个人或企业为核心的综合消费贷款,贷款的金额一般为1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办理zd过程一般需要做担保。小额贷款是微小贷款在技术和实际应用上的延伸。 小额贷款在中国
实践中,人们经常会在借款时,由于疏忽或者出于个人感情等原因,在借款合同到期时不主动要求偿还债务,这样很容易导致一个问题,就是诉讼时效过期。那么,借款合同过了诉讼时效,还可以起诉吗? 网友咨询: 我在2015年3月10号借了我表妹夫5万元,借款期限是一年,也就是到2016年3月9号到期。到期后,他一直不提这个事儿,因为亲戚关系,我也不好意思直接找他要。但是到现在已经过去这么多年了,是不是已经经过了诉讼时效呢?我要是到法院起诉的话,法院还会受理吗? 福建天衡联合律师事务所叶剑锋律师解答: 首先,我
对于发生在亲朋或同事等熟人之间的借款,一般借贷金额小,出借人也不是以获取利息为目的,主要是基于熟人关系而提供的临时资金应急。这种借贷在借款期内的一般没有约定利息的,但是如果借款人不按时还款的,出借人能主张利息吗? 网友咨询: 我借了朋友三万元。约定到2020年3月10号之前偿还。到现在他也没有还,并且,合同中也没有预定利息。我能主张他偿还利息吗? 四川元绪(郫都)律师事务所何华修律师解答: 根据《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一条第一款法人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
在民间借贷纠纷当中,有的人因为法律意识淡薄,在借款中要不没有约定利率,要不只约定了借款期限内的利率,往往都疏忽了逾期利率的约定,导致日后主张权利时遇到困难。那么,借款合同的逾期利息怎么计算,有什么法律规定? 网友咨询: 我借了朋友一万元钱,借款期限是一年,到2020年3月20号到期。现在都超期了,我可以要求他偿还逾期利息吗?逾期利息怎么计算? 吉林吉大律师事务所李慧律师解答: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九条的规定,借贷双方对逾期利率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现实生活中,可能会出于很多情况而导致借钱后没有借条。这种情况,存在借款关系但没有借条,可以起诉吗,怎么起诉? 网友咨询: 我借了表弟5万元,由于亲戚关系,就没有写借条。我想问一下,存在借款关系但没有借条,可以起诉吗?怎么起诉? 北京市一法律师事务所李聪聪律师解答: 没有借条仍然可以起诉。但要想得到人民法院判决的支持,除借款人自己承认外,您必须提供相应的证据,否则将面临败诉的风险。换句话说,借贷关系没有欠条,并不妨碍起诉;起诉要符合相关条件,与有无欠条无关。 民事纠纷,起诉的条件有: (1) 原
当今社会借贷行为时常发生,担保是有风险的,在进行担保时担保人要么是借款人的亲属、朋友或者有其他利益关系的人或组织,进行担保时要做好如借款人无法偿还,自己就需还款的准备。实践中一些借款人在收到借款后,便擅自变更了双方约定的借款用途,那么,借款人擅自变更借款用途的,保证人可以免除保证责任吗? 网友咨询: 借款人擅自变更借款用途的,保证人可以免除保证责任吗? 江苏谋盛律师事务所潘尧律师解答: 借款人擅自变更借款用途,增加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风险,对此,保证人是否免除保证责任,应当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一、借款逾期未还如何处理法律问题 借款人逾期不还债解决方法如下: 1.自行协商解决; 2.向人民法院起诉; 3.债权人请求债属务人给付金钱、有价证券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 4.要求债务人提供担保。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2.有明确的被告; 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二、借款逾期征信多长时间可以恢复 借款逾期征信五年后可以恢复。征信报告只记录借款人最近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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