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贷借款未还,产生什么法律后果
2024-11-06一、网贷借款未还,产生什么法律后果 网贷借款未还,产生的法律后果有:产生高额罚息,一些金融机构在罚息的基础上,会承担支付一笔违约金。而且会导致信用受损以后再想申请信用卡、网贷,就是难上加难,而且会被各种手段催收。合法网贷逾期不还的,还会遭到贷款机构的起诉,起诉后还不偿还的,可能会被强制执行。甚至会构成犯罪。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七十六条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第六百七十八条 借款人可以在还款期限届满前向贷款人申请展期;贷款人同意的,
名义借款人与实际借款人不一致,名义借款人要承担责任吗?
2024-11-04民间借贷也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民间借贷合同中签名的借款人就是名义上的借款人,如果实际借款人也就是实际使用这笔借款的人与名义借款人不一致的,那么,名义借款人与实际借款人不一致,名义借款人要承担责任吗? 网友咨询:我的名字给表哥贷款,钱我一分没有,现在公司还不了钱,我要承担法律责任吗? 广西中名(平果)律师事务所卢月益律师解答: 名义借款人要承担责任,名义借款人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其对签订借款合同产生的法律后果应当是可以预见的。因此应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二百零六条
收回借款归还借据后,再主张利息能得到法院的支持吗?
2024-10-24民间借贷是一种历史悠久、在世界范围内广泛存在的民间金融活动,主要指自然人之间、自然人与法人或其他组织之间,以及法人或其他组织相互之间,以货币或其他有价证券为标的进行资金融通的行为。那么,收回借款归还借据后,再主张利息能得到法院的支持吗? 网友咨询:收回借款归还借据后再主张利息能支持吗? 福建闽荣律师事务所张莲治律师解答: 收回借款归还借据后再主张利息不能支持。归还借款收回借条应认定为债权债务两清,借款合同解除。借款人除偿还借款外还应当支付利息和费用的,当其给付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时,并且当事人没
借款合同中逾期利率未约定时,该如何确定?
2024-10-24近年来,随着人们的经济物质水平越发提高,有了比较多的闲散资金,于是想着将资金借出去赚取点利息,然后全国各地民间借贷纠纷开始猛增。那么,借款合同中逾期利率未约定时,该如何确定? 网友咨询:借款合同中逾期利率未约定时的确定方法是什么? 内蒙古大川律师事务所于志强律师解答: 借款合同中逾期利率未约定时从法定。但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 借贷双方如果在借款合同中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就可以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 借贷双方如果在借款合同中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24%未
民间借款欠款的注意事项有什么,借条遗失了怎么办?
2024-10-24在生活中遇见的借款都是没有写借条的除非是数额较大的情况,如果不签好借款合同自己有可能会受到利益损失,那么,民间借款欠款的注意事项有什么,借条遗失了怎么办? 网友咨询:借条遗失了怎么办? 江西方正律师事务所黄力律师解答: 民间借款欠款的注意事项: 1.签订书面协议。 2.借贷要合法。 3.有利息的借贷,其利率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4倍。 4.要求对方提供担保或要求有一定经济能力的第三人做其保证人,数额较大的借贷还可请公证机关予以公证。 借条遗失的处理方法: 1、可从容地要求债权人订立还款
收回借款归还借据后,再主张利息得到能支持吗?
2024-10-24借贷是一种历史悠久、在世界范围内广泛存在的民间金融活动,主要指自然人之间、自然人与法人或其他组织之间,以及法人或其他组织相互之间,以货币或其他有价证券为标的进行资金融通的行为。那么,收回借款归还借据后,再主张利息得到能支持吗? 网友咨询:陈某恩以村兴建自来水工程急需资金为由,向陈某振借款3万元,并经双方约定:每借1万元的月息为200元,于2008年1月14日前归还借款和支付利息。陈某恩借款时向陈某振出具了借条,借条上写明了双方约定的内容。借款到期后,陈某恩以无钱为由拒还,仅分三次支付了陈某振借
借款未实际发生,借条效力如何认定?
2024-10-24借条,是表明债权债务关系的书面凭证,一般由债务人书写并签章,表明债务人已经欠下债权人借条注明金额的债务。借条是指借个人或公家的现金或物品时写给对方的条子,就是借条。那么,借款未实际发生,借条效力如何认定? 网友咨询:李某因急需资金向邓某借款,李某向邓某出具了一份借条,该借条内容显示:“今因急需资金借邓某人民币拾万元(100000元),用于某工地工程。”在出具上述借条后,邓某未将借款直接支付给李某。2006年8月,邓某以李某向其借款10万元未归还为由,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李某归还上述借款10
借款合同履行地如何确定,确定标准是什么?
2024-10-22借款合同,是当事人约定一方将一定种类和数额的货币所有权移转给他方,他方于一定期限内返还同种类同数额货币的合同。那么,借款合同履行地如何确定,确定标准是什么? 网友咨询:借款合同履行地的确定标准是什么? 北京大成(沈阳)律师事务所彭皓律师解答: 合同履行地是指当事人履行合同约定义务的地点。贷款方与借款方均应按照合同约定分别承担贷出款项与偿还贷款及利息的义务,贷款方与借款方所在地都是履行合同约定义务的地点。依照借款合同的约定,贷款方应先将借款划出,从而履行了贷款方所应承担的义务。 因此,除当事人另
借款人的延期要求是否合法
2024-10-18一、借款人的延期要求是否合法 借款人的延期要求,是合法的。 借款人是指在信贷活动中以自身的信用或财产作保证,或者以第三者作为担保而从贷款人处借得货币资金的企事业单位或个人。 借款人在合同约定的借款期限不能偿还借款,在征得贷款人同意的情况下,延长原借款的期限,使借款人能够继续使用借款,叫借款的展期。 借款合同展期,必须由借款人在还款期限届满前提出申请,并应当以贷款人同意为前提。贷款人可以根据借款人的申请,对借款人不能按期还款的情况进行调查和了解,以决定是否同意展期。 目前在我国商业银行借款中,展期
实际借款金额与合同金额不符时如何进行还款
2024-09-25一、实际借款金额与合同金额不符时如何进行还款 借款合同约定金额和实际金额不一致的情况下,两种处理方式: 1.如果是出借方预先扣除利息等后将余额交付的,以实际收到的款项作为借款本金。 2.如果不涉及前条情况,是出借方没有按约足额交付借款的,可以要求出借方交付剩余款项,实际计息仍以实际收到借款本金金额为准计算。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七十条 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 二、民间借贷纠纷案件证明文件有哪些 民间借贷纠纷案件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