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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人借款条怎么写 1、应写清楚借款人和放款人的法定全名; 2、应写清楚借款金额,包括大写和小写的金额; 3、应写清楚借款时间期限,包括借款的起止年月日和明确的借款期限; 4、应写清楚还款的具体年月日; 5、应写清楚借款的利息,应有明确的年利率或月利率,最终应支付的借款利息总额(包括大写和小写金额)等约定; 6、应写清楚借款本息偿还的年月日时间及付款方式; 7、应有借款本人亲自签章、手印或亲笔书写的签; 8、必要时,应当由担保人签字,并写明担保期限、责任。 私人借款条范本 借条 今借到***人民币
企业向个人借款合同的效力 1、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如何确认公民与企业之间借贷行为效力的批复》中规定:“公民与非金融企业(以下简称企业)之间的借贷属于民间借贷,只要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即可认定有效。但是,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为无效: 一、企业以借贷名义非法向职工集资的; 二、企业以借贷名义非法向社会集资的; 三、企业以借贷名义向社会公众发放贷款的; 四、有其他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行为的。”同时,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款案件的若干意见》中还规定:“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用高于银行的
借款合同的主体是借款人和贷款人,双方在合同中约定到期还款并支付利息,但签订合同的双方都应该是自愿的,任何一方都不应强迫对方必须借款或必须还款。一般来说,借款合同的违约责任方都出自借款方,比如借款人不履行合同规定没有按时还款;还有时违约是出自贷款人中途收回贷款。 网友咨询: 借款合同的违约责任是什么形式 四川东乾律师事务所扁涛律师解答: 1、支付违约金或者支付罚息 支付违约金,是当事人依照法律法规规定或者借款合同约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借款合同规定的义务时,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量的货币。这

借款担保方式

2024-06-26
典型担保与非典型担保 根据法律上规定的适用和类型化的程度,可以分为典型担保与非典型担保 典型担保,是指法律上明确规定的担保方式,在我国即是指由《物权法》、《担保法》所规定的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定金等几种担保方式,以及由其他法律所规定的担保方式,如《海商法》所规定的优先权、《票据法》所规定的票据保证等。 而非典型担保则是法律尚未予以类型化的在实务中还不具有典型意义的担保方式,以及虽然具有担保作用,但是法律未明确规定为担保方式或者其主要功能并不在于担保的担保方式。前者如让与担保、所有权保留,等等
汽车租赁行业迅猛发展,租车逐渐成了一种时尚,但汽车租赁行业缺乏规范管理,给了不法分子钻监管漏洞的空子。 网友咨询: 租车拿去抵押借款是否构成犯罪? 律师解答: 将租来的车恶意抵押,涉嫌构成合同诈骗罪。租的车是没有办法办理抵押的,假如成功抵押,开车人明知的话,具有一定过错,是不是犯罪要看债务多少以及情节是否严重。 租来的车辆当事人并没有车辆的所有权,所有权在出租的一方,使用这类的车辆抵押在一定程度上构成了合同诈骗罪。合同诈骗罪,是法律条款中规定的一项罪名,主要指的是行为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
借款合同中的逾期利息不属于法定违约金。民法典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这表明,当事人一方违约时,是否适用违约金责任,取决于当事人的约定,如果当事人约定了违约金,则守约方可以主张违约金责任,如果没有约定违约金,则违约金责任便无适用的余地。 由于我国现行法取消了法定违约金制度,故根据上述规定,违反合同约定逾期返还借款的,无法定违约金适用的余地,逾期利息自然不属于法定违约金。
公司向个人借款借条范本 借条 今有xx公司向xxx借款人民币拾万元整,月息百分之一,定于半年内还清。 特立此据为凭。 借款人:xxx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xxx(签字) 日期:20xx年x月x日 公司是否可以向个人借款 公司与公司之间拆借资金虽然在现实中大量存在,但其合法性一直没有被认可。对此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对企业借贷合同借款方逾期不归还借款的应如何处理问题的批复》中认为“企业借贷合同违反有关金融法规,属无效合同,除本金可以返还外,利息应当收缴”。 但公司与个人之间借款却是允许的,最高人
实践中,出借人和借款人可能会在借款合同中约定借款人应向出借人支付服务费、咨询费、管理费等费用,这些费用虽名目不同,但其实质上仍属于借款人为获得借款支付的成本。而借款人获得借款的成本应主要以利息形式体现,故多数情况下,借贷双方约定的上述费用是为了规避国家对利率保护上限的规定而设,故在考虑是否支持时,应将其和逾期利息、违约金一并考虑。 如果出借人一并主张逾期利息、违约金和上述其他费用,则其总计不能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计算得出的数额,对于超过部分,人民法院不应支持。
不可以。 借款时没有约定借款利息的,视为没有利息,出借人事后主张利息的,法院不予支持。 若双方约定了支付利息,但没有具体约定利率的多少或者利息的计算方式,且事后未能达成合意的。则需要区别情况对待:当双方主体为自然人时,利息约定不明将不被支持;当双方主体至少其中一方为非自然人时,利息约定不明则由法院综合考量确定具体利息。 自2020年8月20日起,执行的新利率标准为:不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超出部分法院将不予支持。但2020年8月20日以前的借款,依然按照原来的法律规定适用
在借款人遗产存在继承或遗赠时,出借人可以借款人遗产价值为限追回其借款。 借款人去世不代表原来存在的债权债务关系消灭,当借款人存在遗产,且其遗产被家人继承或以遗赠形式赠与他人时,出借人可以向继承人或受遗赠人主张以其继承或受赠遗产的价值为限向出借人承担责任(继承财产优先于遗赠财产偿还)。若继承人放弃继承遗产的,则对借款人的债务无需承担法律责任。 若借款人去世前为逃避债务而无偿处分其财产权益,如将其财产无偿赠与他人或放弃自身债权的,出借人可以向法院主张撤销借款人相应行为以追回借款;若借款人去世前为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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