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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单位自行拟定的劳动合同合法吗 单位自行拟定的劳动合同在一定条件下是合法的。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条和第十条的规定,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且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2.只要单位拟定的劳动合同内容合法、符合法律法规规定,且双方协商一致,该劳动合同就是合法的。 3.单位在拟定劳动合同时,应当注意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如不得违反最低工资标准、不得歧视女性或少数民族员工等。 4.劳动合同应当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包括工作内容、工作地点
一、劳动合同自己单位制定可以吗 用人单位可以自己拟定劳动合同。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 2.这意味着,用人单位在拟定劳动合同时,必须确保合同内容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并且公平对待劳动者,尊重劳动者的意愿,与劳动者进行充分的协商,并以诚实信用的态度对待劳动者。 3.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都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 二、劳动合同到期终止情形 劳动合同到期后自动终止。 1.如果合同到
一、公司自己制定的劳动合同合法吗 1.用人单位有权自行拟定劳动合同,但必须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 2.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法律约束力,双方必须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 3.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条和第十条的规定,劳动合同的订立应当遵循一定的法律原则,并且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二、劳动合同到期规则 劳动合同到期后不会自动终止,而是需要根据双方是否继续履行来决定。 1.如果合同到期不续签或不继续履行,那么合同将终止。对于用人单位来说,如果劳动合同到期没有
一、没签劳动合同怎么索要工资 在没有签署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劳动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来索要工资: 1.劳动者需要证明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这可以通过提供一系列材料来实现,如用人单位下发的载有劳动者姓名的文件、劳动者代表用人单位签订的合同等。 2.录音、录像、照片、网络聊天信息和手机短信往来等也可以作为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 3.一旦证明了劳动关系,劳动者可以向用人单位提出工资支付请求。如果用人单位拒绝支付,劳动者可以申请仲裁。 4.在申请劳动仲裁时,劳动者需要提交能够证明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据,如工
一、餐饮店不签劳动合同能干吗 餐饮店不签劳动合同是违法的行为,劳动者有权要求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1.如果餐饮店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包括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申请劳动仲裁或提起诉讼等方式。 2.劳动者在餐饮店工作时应积极要求签订劳动合同,并保留好相关证据以备不时之需。 3.需要注意的是,即使未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仍然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劳动者在工作中应遵守相关规定和制度,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确保自己的劳动成果得到认可和保障。
一、个人劳动合同遗失怎么办 当个人劳动合同遗失时,可以采取以下措施来应对这一问题。 1.劳动者可以请求用人单位复印其留存的一份劳动合同,并在复印件上加盖公章,以作为劳动合同遗失后的证明。 2.劳动者还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重新签订一份新的劳动合同。这两种方式都可以有效地解决劳动合同遗失所带来的问题,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3.在请求复印或重新签订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应当注意保留好相关证据,如与用人单位的沟通记录、复印或重新签订的劳动合同文本等,以备日后可能出现的纠纷。 4.劳动者也应当了解相关的
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那么聘书能否作为签订劳动合同,微信签订的劳动合同符合法律规定吗? 网友咨询: 聘书能否作为签订劳动合同,微信签订的劳动合同符合法律规定吗? 四川华敏律师事务所朱俊宏律师解答: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规定:劳动合同应当具备的条款包括:劳动报酬、劳动合同期限、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等九项条款。如果聘书的内容不具备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就不能视为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用人单位要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签订劳动合同后,用人单位要全面履行劳动合同,劳动合同要加盖用人单位公章,那么使用假章的劳动合同会不会成立? 网友咨询: 使用假章的劳动合同是否有效? 广西诚耀律师事务所陆地方律师解答: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成立合同是要符合法律规定的,而使用假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是不成立的,违反了法律的规定。 劳动合同生效的必备条件: (一)劳动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必须具备法定的资格,即公民个人必须具备劳动权利能力和劳动行为能力,而用人单位也必须具备相应的
在劳动合同试用期内,劳动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而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一般情况下双方都会在订立合同时约定试用期,如果事后再次约定延长试用期,是否合法有效呢? 网友咨询: 本来与公司约定是两个月的试用期,但是第二个月结束后,又说延长一个月,请问可以吗? 辽宁湘辉律师事务所王彦宏律师解答: 同一连续的劳动关系中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在首次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时,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一旦确定后,双方均应严格遵守约定。用人单位可以因劳动者的工作表现优秀决定提前结束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了固定期限合同,固定期限合同到期后,双方可以选择是否续签。如果用人单位选择不续签的,用人单位是否应当进行经济补偿呢? 网友咨询: 我是在某从2000年到08年底在上海一家公司上班的00年到07年是在上海总部工作 07下半年公司调我到浙江工作合同只签过2次,08年也签过一次是08年1月1号到12月31号的。但是公司没有书面通知不续签!请问公司是否应当给予补偿? 安徽自智律师事务所江东律师解答: 劳动合同到期后,除非劳动者提出不续签,用人单位不续签的,应当给予经济补偿。 经济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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