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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司入职协议是不是具有法律效力 是具有法律效力公司的入职协议只要是劳动者自愿作出的真实意思表示,并且内容合法的就是有效的,它可以当做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使用。 找法网提醒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二、公司入职协议内容包括什么 1.工作内容和职责:明确员工的工作内容和职责,以及需要完成的岗位任务和要求。 2.工作地点和工作时间
中国每一分钟有一人因车祸伤残,每五分钟有一人因车祸死亡。每天因车祸死亡的有300人左右,每年因车祸死亡的有10万人左右,汽车数量占世界1.9%,车祸死亡人数占世界15%,且每年增加4.5%。 网友咨询: 5月16日7时29分许,李某某无证驾驶无号牌普通二轮摩托车从萍乡市湘东区荷尧镇某某往湘东区湘东镇方向行驶,途经荷尧镇××沙溪组路段时与被害人杨某发生碰撞。事故发生后,李某某未停车查看立即驾车逃逸。5月27日杨某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经调查认定,李某某负该次事故的全部责任。事后,李某某的家属与被害
在部分保证案件中,保证人和债权人会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间届满后长于主债务诉讼时效的期间,对于这种约定保证期间大于主债务诉讼时效的条款的效力,实践中存在不同的观点,也容易因此而产生法律争议纠纷。那么主债务没有约定履行期限的担保期限怎么认定,如何规定的? 网友咨询: 主债务没有约定履行期限的担保期限怎么认定,如何规定的? 云南云勇律师事务所寸砚律师解答: 主债务没有约定履行期限的,认定担保期限的方式是担保责任的期限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后的6个月。对没有还款日期的债务,期限届
一、劳动合同里面没有写工资是不是违法 劳动合同里面没有写工资是违法的,根据相关法律所规定的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 【劳动合同的内容】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
对于一些购房者购买期房和准现房很容易出现延迟交房的情况,一旦开发商延期交房,购房者也不可能无限期等待,那么延期交房纠纷的处理方式有哪些,是什么? 网友咨询: 延期交房纠纷的处理方式有哪些,是什么? 北京市中策律师事务所牛华律师解答: 延期交房纠纷的处理方式:当事人可以通过和解或者调解解决合同争议。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可以根据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当事人没有订立仲裁协议或者仲裁协议无效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合同法》第一百二十八条规定,当事人可以通过和解或者调解
现今社会生活节奏快,竞争压力大,精神疾病高发,精神健康也越来越受到社会各界的重视。那么发现劳动者患精神病,用人单位能解除劳动关系吗? 网友咨询: 小高(女)是东北某医科大学大毕业生,经过校园招聘后与某人力资源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后又被派遣至连云港某医药公司工作,合同期限3年半,小高参加了为期一周的培训,小高在培训所在宾馆的房间内突发精神恍惚、无故哭闹症状,被送往医院后确诊为“急性精神分裂症样精神障碍”。用人单位能解除劳动关系吗? 河北志安邦律师事务所路士轩律师解答: 如果员工在试用期后患有精神
一、没签劳动合同怎么样讨要工资 没签劳动合同讨要工资的方法是: 1.首先同单位协商解决,这样最快; 2.如果确实不能协商解决,单位又拖欠工资不发,你可以去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要求立案处理; 3.或者直接申请劳动仲裁解决。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调解、仲裁、诉讼】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
一、借钱不还是否构成犯罪如何提起刑事诉讼 欠钱不还的情况下,属于民事纠纷,不是刑事案件,建议尽快向法院起诉要求还款,一旦超过了规定的诉讼时效,丧失胜诉权。 找法网提醒您,债务承担刑事责任的,往往是因为不愿意承担偿还债务的民事责任,而且对法定义务采取躲避或者其他违法的行为。愿意承担还债的义务,但是在一定时间内没有偿还债务的能力,一般不会带来法定的刑事责任。这个要区分清楚。 二、借钱不还起诉费用谁出 借钱不还的起诉费用由败诉方承担。找法网提醒您,法律规定,财产类案件,诉讼标的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
一、饭店劳动合同要包括哪些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劳动合同应包含以下内容: 1.劳动合同期限; 2.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3.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4.劳动报酬; 5.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6.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7.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和续订; 8.双方协商约定的其他内容; 9.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10.劳动争议处理; 11.其他规定。 二、饭店劳动合同的期限可以分为几种 分为以下三种: 1.有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以书面形式约定
很多人都有坐飞机的经历,甚至有很多人一年之中多次乘坐飞机出差或者旅行。虽然说现在高铁发达,但是坐飞机仍然是很多人的旅行首选。那么航班取消是如何给予补偿的,怎么规定的? 网友咨询: 航班取消是如何给予补偿的,怎么规定的? 北京德和衡(太原)律师事务所午丽丽律师解答: 根据《中国民用航空旅客行李运输规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航班取消、提前、延误、航程改变或承运人不能提供原定座位时; 旅客要求退票,始发站应退还全部票款,经停地应退还未使用航段的全部票款,均不收取退票费。 第五十七条的规定,由于机务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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