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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日常生活中,因为房产交易而发生的纠纷,并不在少数,比如很多人在购买新房时,都曾遇到过开发商延期交房的情况,那么为了防患于未然,大家在签订合同时,房产纠纷起诉状的重要事项有哪些,是什么? 网友咨询: 房产纠纷起诉状的重要事项有哪些,是什么? 上海志良律师事务所任志勇律师解答: 房产纠纷起诉状的重要事项: 1、当事人基本情况。 2、房产纠纷起诉请求事项。 3、房产纠纷起诉请求所依据的事实和理由。 4、提出房产纠纷起诉的证据和证据来源。 上海志良律师事务所任志勇律师解析: 房地产属于不动产,依据我
一、定金收条模板怎么写 1.定金收条模板的撰写需要包含以下关键信息:甲乙双方信息、定金金额、交付时间、租房合同签订的约定时间以及定金不退的条款。 2.收条应明确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在填写模板时,务必确保所有信息准确无误,以避免后期因定金产生的纠纷。 二、定金的法律特征 定金在法律上具有以下特征: 1.从属性:定金的存在与合同的存在紧密相连,合同一旦消灭,定金也随之消失。 2.实践性:定金的成立不仅要求合同当事人有定金的约定,还必须有定金的实际交付。仅有约定而无实际交付,定金担保不能成
注销公司相对于注册公司来说,是比较繁琐、费时、费力的一件事情,注销公司流程需要办理的事宜比较多,如果涉及到税务工商异常处理就更费劲了。一家公司不打算经营了,还是需要去办理公司注销的。那么注销公司流程是什么,怎么注销? 网友咨询: 注销公司流程是什么,怎么注销? 河北辩达律师事务所杨杰律师解答: 注销公司的流程是: 1、公司需要成立清算小组,开展清算工作,清算组自成立之日起接管公司,开展以下业务:接管公司财产、了结公司未了业务、收取债权、清理债务、分余财产,办理注销登报。 2、通知债权人申报债权
如何办理二手房贷款 (一)找好欲购买的房屋,该房屋必须产权明晰,具备可进入二手房市场流通的条件。 (二)选好房产后,二手房贷款流程之二便是选择一家银行指定的能够办理按揭贷款业务的房产交易代理机构,并在该代理机构完成房产价值评估工作,缴纳房产评估费。 (三)买卖双方须提供的相关资料准备齐全。 1、购房人(贷款人)须提供的资料有:户口簿、身份证、学历证明、婚姻状况证明、买卖合同、夫妻收入证明(单位收入证明)、税单、银行流水单、交易中心人均证明等;并可有选择性地提供包括存款证明、有价证券在内的其他财产
结婚、生儿育女,是绝大多数人的人生轨迹,也有很多人,因为观念或体质的原因选择收养孩子。那么无效收养行为是如何形成的,怎么形成无效收养行为? 网友咨询: 无效收养行为是如何形成的,怎么形成无效收养行为? 山西况有云泉律师事务所宋玉麟律师解答: 无效收养因为下列原因形成: 1.收养人、送养人不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不真实,即收养人同意收养、送养人同意送养及年满8周岁的被收养人同意被收养并非出于本人的真实意思意愿; 3.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 4.收养不符合成立的法定方式。
当事人由于不按交通法规和其他交通安全规定行车或者走路,致使交通事故发生。如酒后开车、非驾驶人员开车、超速行驶、争道抢行、违章装载、超员、疲劳驾驶、行人不走人行横道等原因造成交通违法的交通事故。 网友咨询: 10月15曰17时40分,常化才无证驾驶无牌照三轮摩托车,由南向北行驶至北票市五间房镇三星铸钢厂路段时,与同方向行驶的王某2驾驶的辽N×××××号普通二轮摩托车相刮,致王某2倒地后,常化才驾车逃逸。王树刚同向驾驶辽N×××××号小型轿车又与坐卧在道路上的王某2相撞。王某2经医院救治无效于次日

二手房收房

2024-09-16
二手房如何收房 1、收房不能走过场。收房与看房一样,带看确认书:在授权中介陪同下,带着看房屋的确认书。 并在卖家的陪同下再次对房内各个部分逐步检查一遍,而且是耐心地检查一遍。之前要留部分尾款。 2、买家在收房时,必须确认卖家已结清费用有水电、煤气、电话、电视、宽带、物业管理费等费用。 3、户口问题要了解。一定要了解户口是否已迁出,否则会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麻烦。双方可一同至房屋所在地派出所询问房屋内的户口情况。如仍有户口,下家可根据买卖合同合同约定追究上家责任。 4、各种证明要保留。不管是毛坯房,
劝君更进一杯酒,西出阳关无故人。但是如果喝酒喝到赔了性命,那么暂时的离别就成永别了。毕业季相处多时的同学即将各自天涯,坐下来喝一杯自是少不了的告别礼。那么为酒友醉死买单的情况有什么,包括哪些? 网友咨询: 为酒友醉死买单的情况有什么,包括哪些? 北京市中银律师事务所张向丽律师解答: 有下列情况: 一、明知醉酒人不能喝酒还劝酒的。 二、强迫性劝酒。主观上存在过错即应承担责任,但强迫性劝酒不是暴力行为,赔偿亦只是相应的。 三、酒后驾车、洗澡、剧烈运动未加以劝阻。一般在明知对方酒后驾车而不加以劝阻的
代位继承是指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由被继承人以死亡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其参加继承,并继承其应继承的份额的一种继承制度。那么代位继承是什么情形下发生的,代位继承的条件是什么? 网友咨询: 代位继承是什么情形下发生的,代位继承的条件是什么? 福建云格律师事务所姚燕平律师解答: 在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时会发生代位继承。此时应由继承人的子女代替继承人继承被继承人的继承权参加继承活动。代位继承是一种法定继承情况,发生代位继承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
二手房房款如何交接 根据实践,二手房房款交接主要有以下几种方式: 1、买卖双方可以直接进行房款交接 所谓直接交接,是指购房人与房主谈妥成交价格并签好买卖合同后,购房人将钱存在存折上,在约定时间同房主到房地局办理房产过户手续;在完成房产过户之后,购房人与房主一同到开户银行将钱存入房主的账户。 2、买卖双方可以通过公证处提供公证来完成交接。 交易双方共同到公证机关办理房款公证,买方将房款交由公证处代管,卖方在与买方签约登记后,依有关凭证到公证处取款。由于公证处是较有公信力的部门,在公证处的监督下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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