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喝酒没开车,竟也获刑了?
2024-09-23邹某某、余某在烧烤店共同饮酒至次日凌晨。酒后余某将自己的车钥匙交给邹某某,让邹某某开车。行驶途中发生车祸,车辆碰撞了人行横道安全岛的石墩后又与道路中间的护栏发生碰撞。后经鉴定,邹某某为醉酒驾驶。最终二人均被认定构成危险驾驶罪。 所谓危险驾驶罪是指在醉酒状态,或者以追逐竞驶、严重超载、违法运输危险化学品等方式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并危及公共安全所构成的犯罪。根据《刑法》规定,对于构成此罪的行为人要处拘役,并处罚金,所以这两名被告将面临拘役和并处罚金的刑罚。 免责声明:本站部分转载文章,并不用于任何
用人单位可否安排返乡过年的劳动者居家办公?
2024-09-23可以。但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就居家办公的工作方式、工作量完成情况、工作质量、工作任务和工作成果的交付、关联岗位之间的工作交接等方面建立行之有效的标准,以避免发生争议。 【劳动用工法律政策具有较强的地域性,各地政策有所差异,其他地区有关规定、理解、认识或司法实践中的有关做法,与本解答内容不一致的,遵照当地规定执行。 当前,疫情仍在不断发展变化中,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及相关文件亦在不断更新、完善中,如后续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发生变化或与本解答内容不一致的,以最新的规定和有关立法、司法、行政部门的最
怎么办理涉外婚姻离婚,涉外婚姻怎么办理离婚?
2024-09-23跟外国人结婚看似是一件非常美好的事情,比如可以生一个可爱的混血宝宝。但现实中两个有情人的涉外婚姻又面临着许多陌生繁琐的程序;同时并不是所有的人都能够跟外国人结婚的幸福,有些人的婚姻充斥着暴力、生活习惯差异等而需要离婚。那么怎么办理涉外婚姻离婚,涉外婚姻怎么办理离婚? 网友咨询: 怎么办理涉外婚姻离婚,涉外婚姻怎么办理离婚? 北京市盈科(福州)律师事务所李佳丽律师律师解答: 涉外婚姻离婚的办理: 一、双方达成合意的:国外一方,委托国内的朋友或律师作为其诉讼代理人代为诉讼;与此同时,国内一方向其所
高考作弊不犯罪也会受处罚
2024-09-23今年高考期间某地考生将手机带入考场搜题的新闻冲上热搜,受到大家的广泛关注,那么高考作弊将会面临何种处罚?许多朋友热搜里刷到“高考作弊入刑”,如果考试作弊不构成犯罪的话就不用受到处罚了吗? 当然不是,根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第九条规定:考生有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的作弊行为的,其所报名参加考试的各阶段、各科成绩无效。向考场外发送、传递试题信息的,可以视情节轻重,同时给予暂停参加该项考试1至3年的处理;情节特别严重的,可以同时给予暂停参加各种国家教育考试1至3年的处理。因此今年
劳动合同到期,单位续签劳动合同的流程是怎样的?
2024-09-23有的员工以为续签合同所获得的工资福利待遇和以往一样,没有任何考虑就续签了。还有的被公司以更好的待遇所诱惑,也不加以查看是否有附加条件,就这么往坑里跳。这才是续签劳动合同的正确打开方式,续签劳动合同流程是怎样的? 网友咨询: 劳动合同到期,单位续签劳动合同的流程是怎样的? 山东睿盛律师事务所王洪峰律师解答: 续签劳动合同的流程如下: 1、人力资源部于员工合同到期前2个月将到期人员名单及《终止劳动合同审核表》提交员工所在部门。 2、部门于15日内向人力资源部反馈是否与员工续订意见。 3、同意续订,
债务转让协议需要三方一致确认吗,债务转让的规定有什么?
2024-09-23我们知道,通常情况下债务转让协议都是三方之间协商一致后签订的,即债权人、原债务人以及新债务人。那么,债务转让协议需要三方一致确认吗,债务转让的规定有什么? 网友咨询:债务转让的条件,债务转让协议需要三方一致确认吗? 泰和泰律师事务所舒婷梅律师解答: 债务转让协议需要三方一致确认。《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八十四条规定债务人将合同的义务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从以上法律规定可以看出,债务转让须经债权人同意。债务转让给第三人,债务人与第三人必须达成一致。因此需要三方一致确认。
男方离婚前财产全部转移怎么办,男方转移财产如何处理?
2024-09-23在婚姻处于破裂的边缘时,有些夫妻为了分得更多财产,就想尽办法转移财产,比如在生意上做假账,证明自己经营失败,不仅没赚到钱,反而背上了债,那么男方离婚前财产全部转移怎么办,男方转移财产如何处理? 网友咨询: 男方离婚前财产全部转移怎么办,男方转移财产如何处理? 北京市两高律师事务所葛祥泰律师解答: 对于男方在离婚前转移财产的行为,当事人可以请求法院起诉离婚、分割夫妻财产,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
试用期期间的工资是如何规定的,试用期的工资怎么发放?
2024-09-23员工跳槽到下一家公司,都会有1-3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期间,最困扰员工的问题,就是工资的计算问题。那么试用期期间的工资是如何规定的,试用期的工资怎么发放? 网友咨询: 试用期期间的工资是如何规定的,试用期的工资怎么发放? 北京盈科(泉州)律师事务所许林禁律师解答: 对劳动者在试用期期间的工资标准,在《劳动合同法》中规定了最低的限制, 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同时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所谓工资概念是包括各种补贴的,但对于最低工资的计算不包括补贴。
提起离婚诉讼的主体需要具备哪些要件,满足什么条件?
2024-09-23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思想上开始追逐自由婚姻,婚姻不和就会选择离婚,离婚率逐年提升。夫妻想要解除婚姻关系的,其实也就是要离婚,这不是不可以,但也需要满足规定的条件,否则的话是不允许离婚的。那么提起离婚诉讼的主体需要具备哪些要件,满足什么条件? 网友咨询: 提起离婚诉讼的主体需要具备哪些要件,满足什么条件? 河北维则律师事务所李海燕律师解答: 提起离婚诉讼的主体要具备的要件: 1、离婚诉讼的提起,必须是婚姻关系的一方当事人,其他任何第三人均不得以诉讼当事人的身份提出离婚诉讼; 2、提起离婚诉讼的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