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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私家车越来越多,随之而来的是越来越多的交通事故。交通事故频发,我们要保护好自己的利益,避免被别人“碰瓷”。 网友咨询: 昨天我开车,等红绿灯的时候,后面的车追尾,撞到我的车了,我一看只蹭了一点漆,当时有急事就走了。今天那个人报警说我肇事逃逸 ,怎么办啊? 浙江楷正律师事务所曾又坤律师解答: 报警处理。交通肇事逃逸划定,是要看主观上的是否故意,不能一概而论都是逃逸。比如肇事时碰撞很轻微,驾驶员根本听不到撞击声或者是感觉到车辆抖动,然后驾驶员在不知情的情况下继续驾车离开现场,这
婚前房产的类型 (一)该房产为夫妻一方婚前支付首付购买,房屋产权登记在首付支付方名下,但婚后夫妻共同还贷的; (二)该房产为夫妻一方的父母在婚前全额购买,并将房屋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的; (三)该房产为夫妻双方在婚前共同出资购买,但房屋产权登记在一方名下的。 (四)婚前夫妻一方父母购房。 婚前房产的界定 夫妻共同财产有时间点的区分,一是“婚前”和“婚后”的区分点;二是“购房”时间点,即什么时候开始视为购买房产成功。 对于第一个问题很简单,我国法律规定,自领到结婚证开始就是婚后。重点是第二点,到
仲裁是指双方当事人在自愿的前提下协议将争议提交由非司法机构的仲裁员组成的仲裁庭进行裁判,并受该裁判规则约束的一种制度。那么不服仲裁裁决怎么办,不服劳动仲裁如何处理? 网友咨询: 不服仲裁裁决怎么办,不服劳动仲裁如何处理? 黑龙江庚辰律师事务所尹国辉律师解答: 一般而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均可以向法院起诉,但有些劳动争议实行“一裁终局”。我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47条规定:“下列劳动争议,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一)追索劳动报
民间借贷是一种历史悠久、在世界范围内广泛存在的民间金融活动,主要指自然人之间、自然人与法人或其他组织之间,以及法人或其他组织相互之间,以货币或其他有价证券为标的进行资金融通的行为。那么,民间借贷借条转让有效吗,民间借贷的规定是怎样的? 网友咨询:我前段时间炒股赚了些钱,而且我家是做生意的本来就有点钱,我朋友生意上最近周转不过来需要大量的现金找我借,瞒着老婆借给他一大笔钱,但他经营不善都亏了现在没钱还,就想把一借条转让给我,请问律师民间借贷借条转让有效吗? 福建闽荣律师事务所吴世玉律师解答: 如
一、聘任书可以算为劳动合同吗怎么规定的 聘任书不可以算为劳动合同,聘任书是延聘有关人员到本单位担任某种职务或承担某项工作而使用的专用书信,而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十六条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 二、劳动合同要备案吗 找法网提醒您,劳动合同不是必须要备案。根据现有的法律规定,劳动合同经
“一房二卖”顾名思义是指出卖人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后又将同一商品房再次出卖的情况。近几年来,“一房二卖”案件数量呈现出持续上涨的趋势,归根到底是由于房价的变化,出卖人抵挡不住高房价的诱惑,才会将同一套房子买给多个买受人。那么一房二卖合同的法律效果如何?怎么规定的? 网友咨询: 一房二卖合同的法律效果如何?怎么规定的? 北京市隆安律师事务所贾梦飞律师解答: 一房二卖合同,可能属于可撤销合同或无效合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九条出卖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
设立公司的同时一般会设立股东会、董事会和监事会等机构。那么,有限公司的董事如何产生,董事会的职权是什么? 网友咨询: 有限公司的董事如何产生,董事会的职权是什么? 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郑妍律师解答: 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有限公司董事的产生方式只有三种。 一、选举。一般有限责任公司的董事经选举产生。《公司法》对有限责任公司董事的产生方式有硬性规定,董事的产生方式并不是股东可以在章程中另作规定的事项。因此,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中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应由公司股东会选举和更换。 一般有限责
在我国,无论是婚前协议还是其他任何法律文件的效力,都需要视其内容而定。简言之,婚前协议到底是否具有法律效益关键看协议的内容是否合法。那么婚前协议如何写,婚前协议如何签才有效? 网友咨询: 婚前协议如何写,婚前协议如何签才有效? 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郑妍律师解答: 婚前协议: 1、婚前协议的内容必须是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 2、婚前财产婚后归属情况; 3、夫妻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或者责任规定; 4、双方对于共同债权、债务的分担情况约定; 5、住房问题的约定; 6、其他需要在协议中明确的事项
我们知道煤矿工人上班环境恶劣,生活条件艰苦。他们在高风险下作业。国家也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了一系列的法律措施来保障他们的生命财产安全。那么职工意外死亡赔偿标准是什么,职工意外死亡怎么赔偿? 网友咨询: 企业在职职工意外死亡赔偿标准是什么,职工意外死亡怎么赔偿? 河北缔业律师事务所曾庆敏律师解答: 如果职工是因工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其具体赔偿标准是: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
近日,父亲倒车不慎压死两岁儿子,法院判保险公司赔付111万元的消息冲上了热搜。 那么保险公司应不应该拒绝赔偿呢?首先根据商业第三者责任保险条款,保险公司以小吴为驾驶员家庭成员为由拒赔是不合理的。 因为根据最新的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规定,保险公司的拒赔理由不合理。 三者险中的免责条款,并没有说明针对机动车主给家庭成员造成的人身伤害,是属于免责范围。在此案中,吴先生是否是故意造成的,这应该由公安机关调查。 如果公安机关调查出是吴先生故意造成的,那不但会涉及到骗保问题,还会涉及到刑事犯罪。 免责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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