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公司破产后分公司债务如何承担,债务清偿的规定是怎样的?
2024-09-25公司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无力继续经营,由法院宣告停止营业,进行债权债务清理的状态。中国公司法规定,依法宣告破产的公司,由法院依照有关法律,组织股东、有关机关及有关专业人员成立清算组,对公司进行破产清算。那么,总公司破产后分公司债务如何承担,债务清偿的规定是怎样的? 网友咨询:总公司破产后分公司怎么办,债务如何承担? 北京虎诉律师事务所许旻律师解答: 企业法人无力偿还债务时,却可以其不具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财产清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企业法人无力偿还债务时,可否执行其分支机构财产问题的复函》 (
公司在亏损的情况下,股东可以撤股吗?
2024-09-25我们知道公司的成立可以是自己创业,也可以是合伙人投资创业,其中就会涉及到股东股权问题。股东是股份制公司的出资人或叫投资人,以股东主体身份来分,可分机构股东和个人股东。那么,公司在亏损的情况下,股东可以撤股吗? 网友咨询:公司2014年8月注册,现在已经6个月了,但还处于亏损状态,如果有股东要撤股,请问可以撤吗?怎么撤? 天津枫畔律师事务所尹鸿智律师解答: 公司股东不能要求退股。如果公司进行清算注销的话,在清偿了债务后,剩余的财产股东可以按照持股比例进行分配。如果公司继续存在,股东不得撤资,更不
如何撤销挂名股东,挂名股东的法律责任有哪些?
2024-09-25所谓挂名股东,是指一方与他方约定,同意仅以其名义参加设立公司,实际上并不出资,公司注册资本均由他方投入,该不出资一方即为挂名股东。那么,如何撤销挂名股东,挂名股东的法律责任有哪些? 网友咨询:05年,因姐姐要办公司,注册的时候需要两个股东,我就是其中的一个自然人股东。但是我现在已经不在公司上班了,请问我如何取消挂名股东资格。转让的话,程序会不会很复杂 ? 福建永时律师事务所鲍义强律师解答: 签一份股权转让的协议书和股东会决议就可以了。 通常,挂名股东没有出资,也没有承诺出资。在这种情况下,实际
收购公司后可以变更公司名称吗,变更公司名称和股权如何处理?
2024-09-25公司收购是指二手设备收购,指向目标公司的二手设备,废旧物资,进而获取目标公司的全部或部分业务,取得对拆除的控制权。那么,收购公司后可以变更公司名称吗,变更公司名称和股权如何处理? 网友咨询:收购一家公司后,要变更公司名称和股权,怎样操作? 上海锦天城(福州)律师事务所黄晓锋律师解答: 需要制作法律文件向工商局、质监局、税务局、开户银行等各相关部门申请变更登记,如外资企业,需先经外经贸部门审批。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公司变更登记事项,应当向原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未
上市公司股东可以在什么时间减持股份,如何减持股份?
2024-09-25如果是一些上市公司的股东的话,是可以将公司的股份进行减持和增持的,那么,上市公司股东可以在什么时间减持股份,如何减持股份? 网友咨询:上市公司股东如何合规减持股份? 浙江欧硕律师事务所史虎生律师解答: 减持股份: 1、减持比例的确定:股份总数,即减持比例中的分母,指上市公司发行的A股、B股和境外上市股份(含H股等)数量之和,不包括优先股;减持数量,即减持比例中的分子,指股东减持A股的股份数量,亦不包括优先股。 2、一致行动人合并计算: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构成一致行动人的多个股东
隐名股东对债务需要承担吗,如何承担债务?
2024-09-25隐名股东是指为了规避法律或出于其他原因,借用他人名义设立公司或者以他人名义出资,且在公司的章程、股东名册和工商登记中,均记载为他人的实际出资人。与此相对应,显名股东(或挂名股东)是指记载于工商登记资料上而没有实际出资的股东。那么,隐名股东对债务需要承担吗,如何进行责任的承担? 网友咨询:隐名股东是否显名股东在法律上具有对等的权利? 福建世礼(泉州)律师事务所陈林律师解答: 在公司成立的情况下,隐名股东作为公司实际股东,应在显名股东认缴的出资额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即与显名股东一起对公司第三
签了一次性赔偿协议后发现构成伤残的,如何要求赔偿?
2024-09-25人身损害赔偿,指的是自然人的生命、健康、身体受到不法侵害,造成伤害、残疾、死亡及精神损害,要求赔偿义务人以财产进行赔偿的侵权法律制度。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的归责原则是处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的基本准则。 网友咨询: 人身损害签了一次性赔偿协议,如果几个月后有伤残鉴定书,还可以要求赔偿吗? 新疆双信律师事务所高峻律师解答: 1.可以,因当时没有做伤残鉴定,可以以重大误解为由要求变更原协议内容 2.若对方不赔的, 应在伤残鉴定后一年内向法院起诉, 撤销一次性赔偿协议, 并请求支付赔偿金。 高峻律师解析:
受让股权股东,是否承担补足出资的法律责任?
2024-09-25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公司股东是有权转让股权的,转让股权时,如果转让给其他股东以外的人时,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的,但是,受让股权股东,是否承担补足出资的法律责任? 网友咨询:股东未实缴出资已届满转让股份,转让协议明确了受让人承担补缴责任,前股东还要承担出资义务吗? 山东京堂木律师事务所张洋律师解答: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股东转让股权时,转让股东未履行出资责任的,如果受让股东知道转让股东未履行出资责任的,受让股东有责任承担补缴出资的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