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情形亲属能领取抚恤金,是什么?
2024-11-04抚恤金是发给伤残人员或死者家属的费用。抚恤金是国家按照相关规定对特殊人员抚慰(抚慰包括精神抚慰和物质抚慰等)和经济补偿。那么哪些情形亲属能领取抚恤金,是什么? 网友咨询: 哪些情形亲属能领取抚恤金,是什么? 广东金桥百信律师事务所樊懋律师解答: 亲属可领取抚恤金的情形: (一)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二) 工亡职工配偶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 (三) 工亡职工父母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 (四) 工亡职工子女未满18周岁的; (五) 工亡职工父母均已死亡,其祖父、外祖父年
财产继承的法律特征是什么,有哪些?
2024-11-04继承权是民事主体享有的依照法律规定或被继承人的遗嘱指定而承受被继承人财产权利和义务的一种民事权利。那么财产继承的法律特征是什么,有哪些? 网友咨询: 财产继承的法律特征是什么,有哪些? 四川法锐律师事务所邓小琳律师解答: 财产继承的特征: 1、财产继承的发生原因具有特定性。财产继承是因公民死亡而发生的法律现象,这是财产继承发生的法定原因。 2、财产继承的主体范围具有限定性。公民死亡后,能够继承其遗产的继承主体只能是自然人,国家、集体以及其他社会组织都不能作为继承人,只可以作为受遗赠人。 3、财
老人强迫让座时生气死亡责任算谁的
2024-11-04公共汽车超载。上车交钱,就应该有座位,由于座位之争至死,由公交车公司和司机共同赔钱! 我也决得不应该赔,他自己打人死了,不找他都是好的,如果他把别人打成么样呢遇到一个一打就死了他还要负刑事责任。 公共交通工具上设有老弱病残孕专座,如果你恰巧坐在上面而此时上来了一位老弱病残孕,你必须让座。当然,如果你自己也是老弱病残孕,你可以继续坐着。 年人很多都有一些身体各方面老化引起的状态,常常感觉不可理遇,老小孩就是这意思,善待他们,宽容一下,因为,我们也会像他们一样在岁月中老去。 我也是六十岁的人了,我
未约定还款时间欠条的诉讼时效是多长时间,如何计算时效?
2024-11-04在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期间内,权利人提出请求的,人民法院就强制义务人履行所承担的义务。而在法定的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之后,权利人行使请求权的,人民法院就不再予以保护。那么,未约定还款时间欠条的诉讼时效是多长时间,如何计算时效? 网友咨询:胡保付五次鹤壁饭店就餐,共欠饭费3200元,2002年5月6日胡保付为鹤壁饭店出具了欠条。2004年6月10日鹤壁饭店诉至法院,要求胡保付支付欠款3200元。胡保付认为,鹤壁饭店没有有效证据证明在诉讼时效期间内主张了债权,该案已超过诉讼时效,应判决驳回鹤壁饭店的诉讼
姐弟俩为坐高铁竟用手机修图软件伪造核酸证明
2024-11-043月16日,郑州东站派出所接正南进站口报警称,发现一男一女两名旅客进站时使用伪造的核酸检测证明。经询问,刘某会、刘某慷姐弟二人交待了自己伪造核酸检测证明的事实。最终,二人因涉嫌使用变造的证明文件被处以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本案中姐弟两人在民警的教育下,认识到伪造核酸检测证明的危害,最终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违法行为人刘某会被处以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违法行为人刘某慷因年龄未满16周岁,系未成年人,被处以行政拘留五日不予处罚的决定。此外,不遵守国家防疫规定,弄虚作假,伪造核酸检测证明,给
发生交通肇事逃逸行为,该怎么认定?
2024-11-04随着机动车社会保有量的直线上升,机动车的驾驶日益普遍化、年轻化,加之文明驾驶意识较弱,导致交通事故的发生总量巨大、死亡率高,那么发生交通肇事逃逸行为,该怎么认定? 网友咨询: 发生交通肇事逃逸行为,该怎么认定? 云南理享律师事务所沈鸿翔律师解答: 交通肇事逃逸认定办法如下: 1、肇事人知道自己造成了交通事故,即行为人在逃逸时必须明知自己的行为导致了交通事故的发生; 2、主观上是为了逃避事故责任,逃避法律的追究; 3、客观上实施了逃离事故现场,不向公安机关报案的行为。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
虚假出资的股权转让后,受让股东对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吗?
2024-11-04虚假出资是指公司发起人、股东并未交付货币、实物或者未转移财产所有权,而与代收股款的银行串通,由银行出具收款证明,或者与资产评估机构、验资机构串通由资产评估机构、验资机构出具财产所有权转移证明、出资证明,骗取公司的登记的行为。那么,虚假出资的股权转让后,受让股东对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吗? 网友咨询:瑕疵出资股东转让股权后,转让人受让方如何承担责任? 北京腾凯律师事务所马志良律师解答: 如果转让方在与受让方签订股权转让合同时,将自己出资不足的事实如实相告,致使受让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这一事实,仍然受
合伙时能否约定一人不承担责任,这种合伙协议有效吗?
2024-11-04合伙,就是两人或者两人以上的群体,发挥各自优势,一同去做一些可以给其带来经济利益的事情。这些事情包含合法的和不合法的。而且它不仅可以应用在生活中,也可以应用在工作上。那么,合伙时能否约定一人不承担责任,这种合伙协议有效吗? 网友咨询:合伙时能否约定一人不承担责任? 辽宁申扬律师事务所曲柏杰律师解答: 合伙时不能约定一人不承担责任,即使合伙人签订过协议,约定亏损由某人全部承担或者某人不承担亏损责任,但这些协议通常仅对合伙人内部有约束关系。企业的债权人可以找任何一个合伙人要求其担责,不需要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