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鉴法律资讯
你的位置:康鉴法律资讯 > 话题标签 > 律师在线咨询

律师在线咨询 相关话题

TOPIC

什么是转继承

2024-11-19
转继承,是指继承人在被继承人死亡之后,遗产分割之前,因为某种缘故尚未实际取得遗产而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其应继承份额转由他的法定继承人继承。值得注意的是,现实生活中也有转继承,但因为继承法没有写入转继承,致使现实生活中的转继承没有法律依据,这次把转继承写入《民法典》,做到了让现实问题的解决有法可依。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二条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于遗产分割前死亡,并没有放弃继承的,该继承人应当继承的遗产转给其继承人,但是遗嘱另有安排的除外。 免责声明:本站部分转载文章,并不用于
故意杀人罪是,是指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生命是行使其他一切权利的基础和前提,任何公民的生命都受法律保护。 网友咨询: 朱小生于2018年4月1日21时许,在北京市昌平区小汤山镇西官庄村草莓园11号大棚南侧,因感情纠纷与妻子刘某2发生争执。后朱小生用手扼压并持刀多次切划刘的颈部,伤及颈部大血管,致刘某2机械性窒息合并失血性休克死亡。 朱小生于次日向公安机关投案。 朱小生会受到怎样的处罚? 浙江玄策律师事务所丁俊华律师解答: 朱小生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致一人死亡,其行为已经构成故意杀人罪,
工伤保险赔偿是用人单位为其职工建立工伤保险关系,一旦发生工伤事故则由保险机构对受害人予以赔偿,用人单位不再承担工伤事故的民事赔偿责任。那么享受工伤待遇还可要求民事赔偿吗,怎么规定的? 网友咨询: 享受工伤待遇还可要求民事赔偿吗,怎么规定的? 河南欣成律师事务所郭永康律师解答: 享受工伤待遇是可以要求民事赔偿的,受伤职工被认定为工伤后,参加了社会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由工伤保险机构负担工伤费用; 根据规定,因用人单位以外的第三人侵权造成劳动者人身损害,要求第三人民事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最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六条的规定,当对遗产管理人的确定有争议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遗产管理人。另外,遗产管理人的职责有: (一)清理遗产并制作遗产清单; (二)向继承人报告遗产情况; (三)采取必要措施防止遗产毁损、灭失; (四)处理被继承人的债权债务; (五)按照遗嘱或者依照法律规定分割遗产; (六)实施与管理遗产有关的其他必要行为。 免责声明:本站部分转载文章,并不用于任何商业目的,仅供学习参考之用;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请与本网联系,我们将
遗产管理人的确定根据继承方式的区别有所不同: (1)发生遗嘱继承时,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订立遗嘱的自然人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若其指定了遗嘱执行人,则继承开始时,遗嘱执行人为遗产管理人。若其未指定遗嘱执行人,则遗产管理人的产生方式与法定继承相同; (2)发生法定继承时,继承人应当及时推选遗产管理人,继承人未推选的,由继承人共同担任遗产管理人。没有继承人或者继承人均放弃继承的,由被继承人生前住所地的民政部门或者村民委员会担任遗产管理人; (3)既有遗嘱继承又有法定继承时,《民法典
根据《民法典》的最新规定,即使遗产已经被分割了,继承人仍应当偿还被继承人的生前债务。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三条既有法定继承又有遗嘱继承、遗赠的,由法定继承人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法定继承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由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按比例以所得遗产清偿。 免责声明:本站部分转载文章,并不用于任何商业目的,仅供学习参考之用;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请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内容!
“数字遗产”能否继承,首先需要确定其是否属于遗产;其次看能否继承。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的文义理解,遗产需要具备财产属性。网络世界的虚拟物品五花八门,游戏币、购物券等由于有明确的金钱价值,财产属性更强。但微信号、豆瓣号等社交账号是否属于财产,难免会引发分歧。这些虚拟物品与用户人格高度相关,在继承时可能会遭遇“人格权不得继承”的挑战。社交账户等虚拟物品不仅涉及用户自身的言论表达,还可能涉及与其他用户的通信与互动。这种互动既可能是公开的,也可能是私
企业经营不善无法经营下去后,常常会申请破产,企业破产影响最大的除了公司的负责人,员工外,还有它的债权人,一家企业,非个人之力所能承担,常常会有各种债务。那么,破产逾期申报债权怎么处理,逾期申报债权的是否可重新申报? 网友咨询:债权人逾期申报债权的是否可重新申报? 天津铸权律师事务所李炜律师解答: 在破产财产分配前可向清算组申报债权。清算组负责审查其申报的债权,并由人民法院审查确定。债权人会议对人民法院同意该债权人参加破产财产分配有异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在重整与和解程序中,法律均明确
生活中,涉及胎儿利益保护的情况越来越多。一个胎儿还没有出生,父亲就去世了,这个胎儿有没有继承父亲财产的权利呢。根据《民法典》的规定,胎儿也可以继承遗产或者接受赠与。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十六条规定,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胎儿利益保护的,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但是,胎儿娩出时为死体的,其民事权利能力自始不存在。 免责声明:本站部分转载文章,并不用于任何商业目的,仅供学习参考之用;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请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内容!
每个人的生命财产安全都受到法律的严格保护,并且不容他人侵犯。而如果无视法律的警告,侵犯他人生命安全的法律也会给予最为严重的处罚,而对于剥夺他人生命的,最高可以判死刑。 网友咨询: 张春龙于2018年1月21日1时许,在北京市大兴区西红门镇九天夜舞歌厅内,因琐事招致李某1等人对其的不满而引发双方口角,后在李某1等人对其殴打时持随身携带的尖刀扎刺李某1的躯干部及肢体,造成李某1左侧股动、静脉断裂,引起失血性休克死亡。张春龙于2018年1月21日向北京市公安局大兴分局自动投案。 张春龙会受到怎样的处

Powered by 康鉴法律资讯 RSS地图 HTML地图

合作邮箱:tuolongfei@fox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