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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法律角度来讲,继承是一种法律制度。继承法是关于自然人死后由其继承人对其财产权利和义务予以承受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民法中的继承是一种法律制度,即指将来死者生前的财产和其他合法权益转归有权取得该项自财产的人所有的法律制度。继承人依照法律规定承受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称为继承权。未成年人是指未满十八周岁的公民。在现实生活中,有些人在死亡之前会特别立下遗嘱,将自己手中的房产留给孩子或孙子,但是他们可能还没有成年。那么,未成年继承房产可否出让过户? 网友咨询: 未成年人继承房产,可否出让过户? 北京市京师
1、折算方法: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不是连续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2、平均工资计算方法:以上提到的“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工资”是劳动者的应得工资,一般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劳动者工作不满12个月的,按照实际工作的月数计算平均工资。 一般根据劳动者在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和工资标准来计算具体金额。公
合同解除,是指合同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的约定,依法解除合同效力的行为。合同一旦签约,具有国家法律保护。 合同解除分为合意解除和法定解除两种情况。解除是合同之债终止的事由之一,它也是一种法律制度。在适用情势变更原则时,合同解除是指履行合同实在困难,若履行即显失公平,法院裁决合同消灭的现象。这种解除与一般意义上的解除相比,有一个重要的特点,就是法院直接基于情事变更原则加以认定,而不是通过当事人的解除行为。 免责声明:本站部分转载文章,并不用于任何商业目的,仅供学习参考之用;版权
1、恢复原状,指恢复到订约前的状态。恢复原状时,原物存在的,应当返还原物,原物不存在的,如果原物是种类物,可以用同一种类物返还。恢复原状还包括: (1)返还财产所产生的孳息; (2)支付一方在财产占有期间为维护该财产所花费的必要费用; (3)因返还财产所支出的必要费用。 2、其他补救措施,包括请求修理、更换、重作、减价、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的措施。 3、赔偿损失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合同解除后的损害赔偿范围可以采用以下方式确定: (1)协议解除合同的,当事人在协议中免除了对方损害赔偿责任的,协议
合同法第94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该合同失去意义,应归于消灭。在此情况下,我国合同法允许当事人通过行使解除权的方式消灭合同关系。 2、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此即债务人拒绝履行,也称毁约,包括明示毁约和默示毁约。作为合同解除条件,它一是要求债务人有过错,二是拒绝行为违法(无合法理由),三是有履行能力。 3、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
1、当事人合同解除权的行使,应以明示的方法通知他方,该通知自到达对方当事人时生效。合同当事人的一方有数人的,该项意思表示应由其全体或向其全体作出。同时,解除合同的通知一旦生效后不可撤销。 2、在委托人或受托人一方为数人的情况下,数人中的部分人解除合同,其解除的效力是否及于其他人?这应区分不同情况判断:若委托事务依其性质是不可分割的,那么部分人的解除对其他人也应有效。在委托事务可分割执行的场合,各当事人解除合同的行为独立地发生效力,其他当事人之间的委托关系继续存在,不受影响。 3、委托合同的任意
在生活中,存在着很多以结婚为借款诈骗对方钱财的案例。那么,以婚姻骗房产所签的赠与协议,是有效的吗? 网友咨询:以婚姻骗房产所签的赠与协议,是有效的吗? 江苏高志平律师事务所周一律师解答: 阴阳合同是指合同当事人就同一事项订立两份以上的内容不相同的合同,一份对内,一份对外,其中对外的一份并不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而是以逃避国家税收等为目的;对内的一份则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可以是书面或口头。“阴阳合同”是一种违规行为,在给当事人带来“利益”的同时,也预示着风险。 以婚姻骗房产而签订赠与协议,正是以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八十条规定,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是指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公司、期货经纪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商业银行、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的从业人员以及有关监管部门或者行业协会的工作人员,利用因职务便利获取的内幕信息以外的其他未公开的信息,违反规定,从事与该信息相关的证券、期货交易活动,或者明示、暗示他人从事相关交易活动。 网友咨询: 罗某于2009年2月28日至2014年3月期间,利用其先后担任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华夏行业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华夏行业优势增长
在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发生纠纷的时候,我们可以通过劳动仲裁来解决,但是申请劳动仲裁也要在法定的期限内,那么,劳动纠纷过了诉讼时效还能上诉吗,诉讼时效有什么规定? 网友咨询:已经过了诉讼时效我现在拿到仲裁不予受理通知书,但我还是想要回我的加班费,想去起诉,有用吗? 国浩律所(长沙)事务所龚环律师解答: 1、《劳动仲裁法》第二十七条,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2、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
公司成立后,股东不得抽逃出资。公司的法人财产独立于股东,股东一旦出资,用于出资的财产的所有权即转移至公司,每个股东都是公司的所有者,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负有限责任,承担风险,分享利益。股东仅享有股权,公司则以其全部财产独立地对外承担责任,股东不得抽回出资。那么,公司股东强制退出吗,强制退出的方法有哪些? 网友咨询:公司法股东强制退出的方法有哪些? 泰和泰(上海)律师事务所杜歆律师解答: 公司股东可以强制退出。 公司法股东强制退出的方法: 1、股权转让。 2、符合申请退股的法定情形。 3、公司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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