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人的残疾证能有什么优待的政策?
2025-02-27国家对残疾人的优待政策如下,残疾人的所得经税务部门批准可以减征,残疾人提供的劳务,免征营业税,对安置残疾人的单位,实行由税务机关按单位实际安置残疾人的人数减征营业税,单位支付给残疾人的实际工资可在企业所得税前据实扣除,国家对个体户残疾人免除行政事业性收税,自主创业的残疾人在一定期限内给于小额信贷扶持,城乡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可获得燃油补贴。根据《国务院全面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的制度和意见》领取五保金的五保户属于特困户供养保障范围,因此不能享受两项补贴如果不是五保户可享受生活.
职工若因疫情在治疗或被隔离期间,劳动合同到期了怎么办
2025-02-27职工若因疫情在治疗或被隔离期间,劳动合同到期了的处理方式是如果员工在疫情期间治疗或隔离期间劳动合同到期了,企业也不能直接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而是应该顺延至员工医疗期、隔离期或政府采取紧急措施结束的时间。 【法律依据】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免责声明:本站部分转载文章,并不用于任何商业目的,仅供学习参考之用;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请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内容!
担保人的担保时效是多久?担保时效有期限限制吗?
2025-02-271、按照《担保法》规定,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6个月。 2、连带保证的保证人未与债权人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6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3、保证合同约定的期限早于或者等于主债务履行期限的,视为没有约定,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6个月。 4、主合同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5、保证合同约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直至主债务本息还清时为
因疫情企业停产停工如何计算员工工资
2025-02-27因疫情企业停产停工计算员工工资的方式是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单位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劳动者提供了正常劳动,则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若劳动者没有提供正常劳动,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法律依据】 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二条的规定,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单位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 免责声明:本站部分转载文章,并不用于任何商业目的,
迟延复工期间的工资应如何支付
2025-02-27迟延复工期间的工资的支付是企业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200%支付工资报酬。符合规定不受延迟复工限制的企业,在此期间安排劳动者工作的,应当依法支付劳动者工资。 【法律依据】 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七条,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 免责声明:本站部分转载文章,并不用于任何商业目的,仅供学习参考之用;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分居期间的债务要怎么承担?分居债务由谁来承担?
2025-02-22通常,夫妻双方因感情不和,但是一方不同意离婚后,就会有一方作出搬出去住的决定,这时候就产生了分居生活的状态。但是,在分居期间,不管是夫妻双方的财产,还是夫妻之间共同的债务,都是属于夫妻双方两人共同的。而很多人就会问到,那么,在两人已经分居的情况下,债务要如何去承担呢?请看下文的详细介绍。 夫妻共同债务是指为满足夫妻共同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夫妻共同债务主要是基于夫妻家庭共同生活的需要,以及对共有财产的管理、使用、收益和处分而产生的债务。 网友提问:我跟我老公现在已经分居了,但是在分居期间我们还要
继承人作为遗嘱见证人遗嘱有效吗,立遗嘱见证人的要求是怎样的?
2025-02-22遗产继承是指生前享有财产因死亡而转移给他人的死者为被继承人;被继承人死亡时遗留的财产为遗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被继承人的合法遗嘱承接被继承人遗产的人为继承人;继承人依照法律的直接规定或者被继承人所立的合法遗嘱享有的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就是继承权。那么,继承人作为遗嘱见证人遗嘱有效吗,立遗嘱见证人的要求是怎样的? 网友咨询:韩某的父亲去世之前,留下口头遗嘱交代其名下房屋归韩某继承,存款归韩某的妹妹继承,立遗嘱时由一名亲友代写,韩某和其妹妹在场作见证。韩某的父亲去世后,其在外的姐姐回来因遗产继承问
没有还款日期的借条会永久有效吗?
2025-02-22我们首先看文件内容及形式有没有违反法律法规的地方,如果没有,我们就认为这个文件是有效的。举借条的例子来说,如果借条是被人强迫写下的,借条就是无效的或是可以通过法律程序撤销的;如果借条的款项是来源于非法资金的或用于非法用途的,比如赌博,那么这个借条也是无效的。2.关于借条效力的期限。如果借条是有效的,那么它的效力是没有时间限定的,就是永久有效的。在司法实践中,有法律人士提出没有借款归还时间的借条,诉讼时效应当从借款发生的时间起计算,同时也有个别法院在判决时支持了这样的观点。因此,我们建议没有写明
离婚后一方可以向困难的另一方提供帮助吗,法律有何规定?
2025-02-22夫妻两人的生活相比之下肯定是要比一个人生活要要一些的,至少此时获得的收入是双份的,勉强还是应该可以应付起走。那么,离婚后一方可以向困难的另一方提供帮助吗,法律有何规定? 网友咨询:离婚后一方可以向困难的另一方提供帮助吗? 浙江众信达律师事务所戴妙红律师解答: 以提供帮助,需要注意离婚时,一方因生活困难需要另一方帮助的,应当具备以下几个条件: 一、一方生活困难的情形在离婚时已实际存在,而不是离婚后的任何时间发生生活困难另一方都必须给予帮助。 二、提供帮助的一方有负担能力。 三、生活困难的一方没有
老赖名下无财产,大量财产都登记在老婆名下,是否可以执行?
2025-02-221、登记在配偶一方名下的财产 登记在配偶一方名下的财产,是否可供执行主要看该财产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十四条对于共有财产的执行规定如下: 对被执行人与其他人共有的财产,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并及时通知共有人。 共有人协议分割共有财产,并经债权人认可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有效。查封、扣押、冻结的效力及于协议分割后被执行人享有份额内的财产;对其他共有人享有份额内的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予以解除。 所以对于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