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纪合同与居间合同,有什么区别?
2024-07-30行纪合同与居间合同,二者的相同点都是属于提供劳务性质的合同。那么,行纪合同与居间合同,有什么区别? 一、行纪合同与居间合同,有什么区别? 1、行纪合同的行纪人是行纪合同的一方当事人,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办理交易事务,与第三人发生直接的权利义务关系,处理事务的后果是间接地而不是直接地归于委托人;居间合同的居间人,限于报告订约机会或媒介订约,其服务的范围有限制,只是介绍或协助委托人与第三人订立合同,居间人本人并不参与委托人与第三人之间的合同。 2、行纪合同的行纪人则是按委托人的要求,从事购销
监护人是否有权利出卖未成年人的房子?
2024-07-30对于未成年人,由于其没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规定了监护人的制度,监护人具有监督和保护的职责,需要保护未成年人。 网友咨询: 监护人是否有权利出卖未成年人的房子? 贵州乾合律师事务所冯亮达律师解答: 监护人没有权利私自卖未成年人的房子。 监护人,是指对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一切合法权益负有监护职责的人。在处理被监护人有关财产问题上,除为被监护人的利益外,不得处理被监护人的财产,否则就是无效的。 贵州乾合律师事务所冯亮达律师解析: 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 未
坐过牢的人是不是不能领养孩子了?
2024-07-30收养,是指自然人领养他人的子女为自己的子女,依法创设拟制血亲亲子关系的身份法律行为。依收养身份法律行为创设的收养关系,就是拟制血亲的亲子关系,是基于收养行为的法律效力而发生的身份法律关系。这种拟制血亲的亲子关系,具有与自然血亲同样内容的权利义务关系。 网友咨询: 坐过牢的人是不是不能领养孩子了? 北京元都律师事务所黄长勇律师解答: 坐过牢不可以收养孩子。 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 (二)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 (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
嫖娼还可以开无犯罪记录证明吗?
2024-07-30嫖娼被拘留属于行政处罚,刑法中没有对于嫖娼的处罚,不构成犯罪是不会留下案底的,不影响开无犯罪记录;无犯罪记录证明上也不会有曾经嫖娼的记录。但是嫖娼是违法的,属于治安案件,要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处罚。 网友咨询: 嫖娼还可以开无犯罪记录证明吗? 上海市百纳律师事务所律师解答: 嫖娼是否可以开无犯罪证明需根据具体情况分析。 1、嫖娼被拘留属于行政处罚,刑法中没有对于嫖娼的处罚,不构成犯罪是不会留下案底的,不影响开无犯罪记录;无犯罪记录证明上也不会有曾经嫖娼的记录。但是嫖娼是违法的,属于治安案件,要按
刘黔坤律师:主债务人未破产清算,能否申请担保人破产清算?
2024-07-30主债务人在履行期限届满后未履行或者未履行完全,且明显丧失履行能力的,债权人可以申请债务人破产清算。那么债权人能否在未申请债务人破产清算时,直接申请连带保证人破产清算呢? 网友咨询: 甲公司借乙公司两千万元,由丙公司提供保证担保,债务到期后,甲公司无力清偿债务,但是还没有进行破产清算,乙公司能否申请保证人丙公司进行破产清算?在债务人未进行破产清算时,债权人能否申请担保人破产清算? 广东德纳律师事务所刘黔坤律师解答:1、如果本案中丙公司提供的是一般保证,一般保证人具有先诉抗辩权,因此在甲公司破产清
怎样才能保障子女的探望权呢?
2024-07-30探望权,又称见面交往权,是指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亲或母亲一方享有的与未成年子女探望、联系、会面、交往、短期共同生活的权利。夫妻双方离婚的,孩子必然会跟随一方生活,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父母,如何将爱传递给成长中的孩子,探望权的行使至关重要。 网友咨询: 怎样才能保障子女的探望权呢? 贵州乾合律师事务所冯亮达律师解答: 行使探望权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若离婚协议书中未涉及探望权,且双方无法通过协议达成一致意见的,非直接抚养子女一方可以就探望权问题单独提起诉讼。对于拒不协助另一方行使探望权的
刘黔坤律师:破产清算中,抵押债权是否优先于破产费用?
2024-07-30债务人无力清偿债务,资不抵债时可以申请破产清算,也可以由债权人申请破产清算,申请破产清算后,应当对公司资产进行清理,明确公司财产后,按照法律规定的顺序依次对债务人进行清偿。那么在破产清算中,抵押债权是否优先于破产费用? 网友咨询: 抵押债权对于普通债权而言具有优先受偿权,那么对于破产费用,是否也具有优先性? 广东德纳律师事务所刘黔坤律师解答: 根据破产法律规定,破产财产应当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费用,其次是职工费用和税款,再次是抵押债权,最后是普通债权。 《企业破产法》 第一百一十三条 破产财
在上班被东西砸伤了是工伤吗?
2024-07-30在上班被东西砸伤了是工伤。职工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不小心被砸伤属于工伤认定的要求。 网友咨询: 在上班被东西砸伤了是工伤吗? 河北勤有功律师事务所王荣金律师解答: 在上班被东西砸伤了是工伤。职工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不小心被砸伤属于工伤认定的要求。 根据规定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应该认定为工伤。
哪些原因可以导致继承权的丧失呢?
2024-07-30遗嘱继承优先法定继承。自然人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将遗产指定给法定继承人其中的一人或者数人。当继承开始后,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办理。 网友咨询: 哪些原因可以导致继承权的丧失呢? 北京市中迈律师事务所韩大伟律师解答: 以下原因可以导致继承权的丧失: (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 (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 (三)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 (四)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 (五)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 北京市中迈律
想要诉讼离婚应该去哪个法院?
2024-07-30离婚诉讼通常应向被告住所地法院提起,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 网友咨询: 想要诉讼离婚应该去哪个法院?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张秋实律师解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离婚诉讼通常应向被告住所地法院提起,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另外有几种特殊情况如下: 1、对不在国内居住的人、宣告下落不明或失踪的人、被劳动教养和被监禁的人提起的离婚诉讼,由原告住所地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