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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注销是依申请而作出的一种行政许可行为,只要符合法定注销条件的企业,向登记机关申请,并经过清算程序后,登记机关作出准予登记,然后主体资格消灭是可以申请注销的。那么公司做出准予公司注销登记决定的,应当履行哪些手续? 网友咨询: 公司做出准予公司注销登记决定的,应当履行哪些手续? 江苏好佳律师事务所孟庆玲律师解答: 根据法律规定,注销公司,依法需按照如下步骤组织清算后,方能办理注销登记,终止公司法人资格。 一、依法成立清算组。公司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
4月9日,在北京打工的刘先生收到一份来自兰博基尼车主的起诉书,要求他赔偿车辆维修费用共计190余万元,据了解,2020年刘先生驾驶面包车去送货,撞到了一辆停在路中间的兰博基尼,该车打了双闪,但没有放任何警示标志,事后交警部门认定刘先生承担全部责任。 对于此事,有人举出一些豪车被撞车主主动表示不追责的例子来对比,言外之意就是要求被撞的车主不追究刘先生的责任,这话乍一听听着温暖,其实毫无道理,而且属于道德绑架。 既然撞了车,那就需要划分责任,划分了责任之后就需要按照责任划分情况来承担赔偿责任;在本
代位权是指债务人怠于行使权利,债权人为保全自己的债权,以自己的名义向第三人行使债务人现有债权的权利。那么债的代位权构成要件是怎样的,有怎样的特征? 网友咨询: 债的代位权构成要件是怎样的,有怎样的特征? 江西仁天律师事务所肖晓斌律师解答: 债的代位权构成要件: 1、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存在着合法的债权债务关系; 2、债务人对其债务人享有的债权已经到期; 3、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 4、债权人代位权的范围应当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 债的代位权的特征: 1、债权人代位权是债权保全
买房是人生一大事,买房后签订买卖合同更不可放松警惕,因为买卖双方在专业知识上信息不对称,有时买方并非出于本意或者不知道如何把握合同,以致最后在合同履行中处于被动地位。那么代签房屋买卖合同过程中,有什么问题是需要注意的? 网友咨询: 代签房屋买卖合同过程中,有什么问题是需要注意的? 广东固信律师事务所骆红毅律师解答: 代签房屋合同生效条件有: 1、取得授权或者被代签人追认; 2、必须有亲笔书写的授权委托书; 3、需要提交由委托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还要提交委托人和受托人的身份证明; 4、委托人或者
在买卖合同中,一般就是卖方和买方两方当事人。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出现了买卖纠纷的,需要当事人积极地解决纠纷。如果不能协商解决纠纷的,可以采取诉讼的方式解决纠纷,那么怎样在合同债务纠纷案件中举证,合同债务纠纷怎么举证? 网友咨询: 怎样在合同债务纠纷案件中举证,合同债务纠纷怎么举证? 北京市京师(武汉)律师事务所穆新伟律师解答: 1、提供证明当事人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如自然人的身份证。 2、证明债务存在的证据。如借条、转账记录、第三人的证言。 3、提供证明协议履行情况的证据。如结算清单、欠条、
协议离婚孩子抚养费的标准 1、子女的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的实际需要 抚养费数额的确定原则,以有利于子女的健康成长为需要。那么在确定抚养费数额时,首先要考虑的是,子女在父母离婚前的实际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的情况。有的孩子在父母离婚前,生活条件较好,还报了各种学习班,在父母离婚时,就应考虑这些情况,尽可能地保持孩子以前的生活状态。以避免父母的离异,对孩子造成过多的心理恐慌。 当然,相对的是,父母在离婚时,也不能因此而不顾子女的生活实际需要,无端地抬高抚养费要求,以此作为离婚的条件,也是不适当的。
继承事实发生后,被继承人生前未就股权继承作遗嘱或遗赠等处理的,按法定继承办理,这样就可能出现多个继承人的股权继承情况。那么有多个继承人股权如何继承,怎么处理有多个继承人继承股权? 网友咨询: 有多个继承人股权如何继承,怎么处理有多个继承人继承股权? 江苏邦矩合律师事务所许蕾律师解答: 多个继承人取得一个股东资格的前提下,有如下情况: (1)如果多个继承人都不愿意变更自己继承的股权,那么多个继承人可以签订遗产股份继承协议书; 协议多个继承人间可以通过股份转让、赠送、放弃等形式把自己的继承份额转移
房产是一项重要的财产,在老人过世以后房产继承纠纷经常发生,特别是对于那些家庭有几个子女的情况下继承纠纷是很常见的,因为房产继承兄妹之间闹上法庭的时候很多,这时候如果老人提前写一份房产遗嘱的话,就可以避免这样的情况,那么房产遗嘱纠纷房产遗嘱怎么写,如何书写房产遗嘱? 网友咨询: 房产遗嘱纠纷房产遗嘱怎么写,如何书写房产遗嘱? 广东广立信律师事务所张明律师解答: 1.(1)标题。写明遗嘱。 (2)订立遗嘱人基本情况,写明立遗人的姓名、性别、年龄、籍贯、住址等。 2.正文。(1)写明遗嘱人订立遗嘱的
4月17日,云南玉溪,一名5岁女童跑入车道,与一辆正常行驶的摩托车相撞。小女孩倒地后很快爬了起来,又继续跑向道路对面。所幸双方均无大碍。经认定,小女孩在没有监护人的带领下,加速横过道路,是导致事故的直接原因,其监护人全责,摩托车驾驶人无责任。 一般来说,为了照顾相对弱势的一方,执法人员倾向于让强势一方“吃点亏算了”,开车的、骑车的,只能自认倒霉。但这样既不符合法律公平公正的原则,另一方面也容易让行人及非机动车忽视自身的安全责任。本案中小女孩或许天真懵懂,不知道规则,但家长任由孩子跑进车道,扰乱
申请再审,应当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六个月内提出。申请再审的六个月时间限制为不变期间,不存在中断或中止的情况。 网友咨询: 申请再审的期限是多久? 广东雄邦律师事务所李荷香律师解答: 申请再审,应当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六个月内提出。《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五条,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六个月内提出;有本法第二百条第一项、第三项、第十二项、第十三项规定情形的,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 广东雄邦律师事务所李荷香律师解析: 对于申请再审的期限,民事诉讼法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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