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鉴法律资讯
你的位置:康鉴法律资讯 > 话题标签 > 律师在线咨询

律师在线咨询 相关话题

TOPIC

参加暑期打工实习的学生,要在入职前了解清楚工作单位的具体情况,并与单位签订好协议,在付出辛苦劳动的同时,更要懂得自身的安全保护,避免此类案件的发生。 网友咨询: 8月,16岁的女孩李玲从老家来到惠山区某镇,与在此打工的父母团聚,之后在亲戚的介绍下,进入某公司从事暑期临时工,双方口头约定期限自8月6日至8月30日。然而才干了十来天,李玲就在工作中手部受伤,被送至医院治疗,期间,某公司支付了医疗费、护理费和伙食补助费。李玲能够被认定为工伤吗? 北京继来(深圳)律师事务所李海浪律师解答: 根据相关法
十五岁的人实施盗窃的,因为尚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所以不予追究其刑事责任。因此,十五岁的人偷一辆电动车的行为不会被判处刑罚,但应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 网友咨询: 未成年人多次盗窃电动车是否构成累犯? 江苏三理律师事务所王兆阳律师解答: 未成年人犯罪的,不会构成累犯。 十四到十八岁的人实施盗窃的,因为尚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所以不予追究其刑事责任。因此,未成年人偷一辆电动车的行为不会被判处刑罚,但应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依法
工伤认定是劳动行政部门依据法律的授权对职工因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是否属于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给予定性的行政确认行为。劳动者在工作或视同工作过程中因操作不当或其它原因造成了对人身的侵害,为了鉴定该侵害的主体而对过程进行的定性的行为。根据我国的相关规定,一般由劳动行政部门来确认。 网友咨询: 4月22日,曹某在元辰公司加工零部件时,不慎左手臂被铰龙咬住受伤,经医院诊断为左肱骨开放性粉碎性骨折、桡神经损伤、左上肢大面积皮肤撕脱伤。加力公司认为,曹某是其临时雇佣人员,其在元辰公司发生事故并非从事加力公
生理性醉酒(日常醉酒)下的危害行为仍然是要承担刑事责任的。病理性醉酒形态下打人的话, -般认为此时行为人没有辨认和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也就是说行为人此时不具有刑事责任能力, 不用对致人受伤的后果承担刑事责任,但钱还是得赔的。 网友咨询: 醉酒状态下打人与清醒状态下打人有什么不同? 北京盈科(重庆)律师事务所周旭律师解答: 1、生理性醉酒(日常醉酒)下的危害行为仍然是要承担刑事责任的。 2、病理性醉酒形态下打人的话, -般认为此时行为人没有辨认和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也就是说行为人此时不具有刑事责
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应当负担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抚养费。抚养费的数额和支付期限的长短由生父母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法院判决。 网友咨询: 未婚生子分手后孩子的抚养费给多少? 湖北瀛楚律师事务所张起飞律师解答: 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应当负担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抚养费。 抚养费的数额和支
债权申报是指人民法院审理破产案件时,当受理破产申请后,债权人要申报债权。债权申报是有时间限制的。债权人应当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那么债权申报特别的情形有什么,是哪些? 网友咨询: 债权申报特别的情形有什么,是哪些? 广东惠泰律师事务所姚望律师解答: 债权申报特别的情形: 一、职工债权。 二、利息请求权。 三、待定债权。 四、连带债权。 五、连带债务人的代位求偿权。 六、连带债务的债权人。 七、待履行合同相对人的赔偿请求权。 八、善意受托人的请求权。 九、票据付款人的请
行为人泼硫酸造成他人毁容的,如果伤情鉴定为轻微伤,不予追究刑事责任;如果伤情鉴定为轻伤,对行为人应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如果伤情鉴定为重伤,对行为人应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网友咨询: 妻子出轨,丈夫怀恨在心泼硫酸造成妻子毁容,男子构成什么罪? 天津张盈律师事务所张磊律师解答: 行为人泼硫酸造成他人毁容的,如果伤情鉴定为轻微伤,不予追究刑事责任;如果伤情鉴定为轻伤,对行为人应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如果伤情鉴定为重伤,对行为人应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刑法》
合同依法成立,便具有法律效力。依法成立的含义,不仅包括合同订立过程应符合法律规定,而且包括已经成立的合同应当符合法律规定的生效要件。但是有些合同虽然成立,但因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社会公共利益,被确认为无效。那么受欺骗而发布的声明,这个放弃的声明需不需要撤销? 网友咨询: 王教授的保姆,对王教授尽力的照顾。为了感谢保姆,就立了份遗嘱,死后财产交给保姆。王教授过世后,教授的儿子不干,就欺骗保姆说遗嘱是无效的。保姆不懂,为了表示自己的清白,就在报纸上声明放弃财产继承,心想反正我也得不到这个财产。反
在讨要债务过程中,多数人是先打电话要钱,实在不行就扣押东西、暴力讨债等,殊不知,这样不仅要不回钱,还可能把自己送进监狱。那么合法讨债需满足哪些条件,是什么? 网友咨询: 合法讨债需满足哪些条件,是什么? 广东都汇律师事务所殷建律师解答: 合法讨债需要满足的条件: 1、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证据。 2、证明债务人主体的身份资料。 3、要有最好有债务人的财产线索。 4、要注意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就拖欠货款而言,就是从债务到期而对方拒绝归还时起算。 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
借款有时候要经过一系列的操作以及流程才能完成,通常我们会采用写借条的方式的去进行借款,那么这里就关系到一个问题,那就是借钱怎么写借款条,那么借款条要包括哪些内容,是什么? 网友咨询: 借款条要包括哪些内容,是什么? 北京市隆安(顺德)律师事务所叶芯铜律师解答: 规范的借条应具备如下内容: 1、应写清楚借款人和放款人的法定全名; 2、应写清楚借款金额,包括大写和小写的金额; 3、应写清楚借款时间期限,包括借款的起止年月日和明确的借款期限; 4、应写清楚还款的具体年月日; 5、应写清楚借款的利息,

Powered by 康鉴法律资讯 RSS地图 HTML地图

合作邮箱:tuolongfei@fox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