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缓刑,是指对被判处一定刑罚的犯罪分子,在其具备法定条件的情况下,在一定的考验期间内附条件地不执行原判刑罚的一种制度。 网友咨询: 4月29日3时30分左右,王素杰驾驶冀A1××××号重型半挂牵引车/冀A××××挂号重型仓栅式半挂车沿国道340线由东向西行驶,当行驶至平原县王凤楼镇张士府街加油站路口西侧时,与被害人杨某停放在道路北侧非机动车道内的鲁7××××号中型普通货车发生碰撞,造成王素杰及乘车人曹某、中型普通货车驾驶员杨某及乘车人冯某1四人受伤,杨某后经医院救治无效死亡。 经平原县公安司法鉴
随着企业的不断发展,各类股权纠纷成为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的关键因素,股权纠纷中最为常见的一般为股权转让纠纷。那么股东之间的纠纷应提起什么之诉,股东之间提起的诉讼是什么? 网友咨询: 股东之间的纠纷应提起什么之诉,股东之间提起的诉讼是什么? 江苏钟山明镜律师事务所张琳律师解答: 股东之间纠纷根据纠纷原因应当提出下列不同的诉讼: 1、因出资引发的纠纷应提出未按约定出资的违约之诉。 2、因股权转让是否有效引发的纠纷应提起股权转让无效确认之诉及返还之诉。 3、因股权转让款引发的纠纷应提起股权转让时转让款
二手房买卖之后,买家都会要求卖家及时配合办理过户手续,将房产过户到自己的名下后,才算真正的完成了交易,不担心日后再因为房子产权问题而发生纠纷。那么拖延办理房屋产权过户,有什么样风险? 网友咨询: 拖延办理房屋产权过户,有什么样风险? 北京盈科(芜湖)律师事务所潘祖军律师解答: 有下列风险: 1、有可能出现一房二卖的风险。如果此时出卖人一房二卖,善意第三人也取得了房产证,那么买房人就不能再对房屋主张权利,而只能向出卖人主张退还购房款和赔偿损失。 2、有可能出现房屋被法院查封的风险。在买房人支付购
无论是注册什么类型公司都需要股东和法人,但是并不是任何人都有资格担任公司的股东和法人。如果我们想注册公司,但是我们又不清楚自己能不能担任法人或股东,那么非股东能担任法定代表人吗,什么人不可担任法定代表人? 网友咨询: 非股东能担任法定代表人吗,什么人不可担任法定代表人? 北京市两高律师事务所葛祥泰律师解答: 按相关规定,虽然不是公司股东,只要不存在不得担任法定代表人的情形,当事人仍然有可能担任法定代表人。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法定代表人,企业登记机关不予核准登记: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
房屋漏水是相邻权纠纷里面经常出现的情况,依照法律的认定,楼下漏水的上层业主必须对此负责,漏水不严重也就是双方协商解决问题就可以了,如果因为漏水问题导致财产损失比较大的基本上是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权,那么房屋渗水侵犯了住户的什么权,怎么维权? 网友咨询: 房屋渗水侵犯了住户的什么权,怎么维权? 广东真灼律师事务所刘思成律师解答: 房屋出现渗水的,侵犯的是业主对房屋的使用权,受伤害的业主有权侵害人停止侵害行为,赔偿损失。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七十一条,业主对其建筑物专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
我国法律允许公司为股东提供担保,并设置了限制条件,公司为股东提供担保必须经董事会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那么未经股东会决议为股东担保有效吗,是否成立? 网友咨询: 未经股东会决议为股东担保有效吗,是否成立? 北京市国汉律师事务所郭志宇律师解答: 法律只是规定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担保,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会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 《公司法》第16条,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担保,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会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 公司章程对投资或者担保的总额及
在合同订立、履行的过程中,当事人应当严谨提防对方是否有诈骗行为。一旦发现对方的行为存在诈骗可能的话,务必选择马上向公安机关报案。这种情况下往往都会构成合同诈骗犯罪。那么合同诈骗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合同诈骗罪如何认定? 网友咨询: 合同诈骗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合同诈骗罪如何认定? 江西中山律师事务所涂宗华律师解答: 合同诈骗罪的认定: (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合同的管理制度、诚实信用的市场经济秩序和合同当事人的财产所有权。 (二)客观要件本罪客观上表现为行为人在签订或履行合同过程中,
工伤范围是工伤认定的前提,一般由法律直接规定。各国及地区的工伤保险法律以及国际劳工公约对工伤范围的规定主要采取以下几种立法模式:概括式立法模式、列举式立法模式、混合式立法模式。我国《工伤保险条例》对工伤范围采取列举式立法模式,通过肯定性列举和否定性列举相结合的方式,明确了我国《工伤保险条例》拟规范的工伤范围。 网友咨询: 胡某某于2021年3月开始在某公司兼职,9月10日,胡某某受公司委派到上海去开会。胡某某于9月10日晚上10点到达上海机场,对方单位人员接待了胡某某,并且请胡某某去吃宵夜,同
俗话说:不要轻易向朋友借贷,因为容易到手的借贷会养成你的懈怠;也不要轻易借钱给朋友,轻易借钱给朋友不仅可能失去这些财务,有时也会失去这些朋友。因为一般把钱借给朋友是不好意思问朋友要回来的,只能等朋友主动还或朋友一直不还。那么面对那些借钱不还的嚣张者,应该如何处理? 网友咨询: 面对那些借钱不还的嚣张者,应该如何处理? 四川蓉桦律师事务所袁婷婷律师解答: 面对那些借钱不还的嚣张者的处理:如果借款期限已经满,经出借人催要而仍未偿还借款的,出借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
工伤认定申请的主体是用人单位或劳动者。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网友咨询: 马某承包铺路面工程后,雇用张某等人为其平料。去年9月7日,张某和其他雇工一起平料,为铺胡同路面做准备。胡同内的赵明家在自己院里给工人准备了饮用水。平完料后,张某和其他雇工一起到赵明家院内喝水时,停放在身旁装满砖的小推车不知什么原因突然侧翻,张某被砸伤,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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