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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损害赔偿,指的是自然人的生命、健康、身体受到不法侵害,造成伤害、残疾、死亡及精神损害,要求赔偿义务人以财产进行赔偿的侵权法律制度。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的归责原则是处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的基本准则。 网友咨询: 人身损害签了一次性赔偿协议,如果几个月后有伤残鉴定书,还可以要求赔偿吗? 新疆双信律师事务所高峻律师解答: 1.可以,因当时没有做伤残鉴定,可以以重大误解为由要求变更原协议内容 2.若对方不赔的, 应在伤残鉴定后一年内向法院起诉, 撤销一次性赔偿协议, 并请求支付赔偿金。 高峻律师解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74条规定: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根据刑法修正案8修订)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26日联合发布《关于办理敲诈勒索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解释共9条,提高了打击力度。 司法解释主要规定了敲诈勒索“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民营企业在经营过程中承受到的压力会比国营企业大很多,而且民营企业的资本力量也没有那么的雄厚,容易出现各种各样的问题。那么,民营企业破产有赔偿吗,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网友咨询:民营企业破产有赔偿吗? 陕西博义律师事务所刘涛律师解答: 不能赔偿,只能等待破产清算,也不必申报债权,但是职工保险和工资属于第一位受偿。 1、首先,民营企业破产适用我国破产法,即有债权人或者债务人向法院提起破产申请; 2、其次,破产程序中并不存在所谓的赔偿标准,若债务人不存在违约或者侵权,那么就不存在赔偿的问题; 3、最后
因交通事故造成损失,受害者可以向肇事者、保险公司要求赔偿,但是交通事故属于侵权纠纷,保险赔付属于另一法律关系,受害者在起诉时能否将肇事者和保险公司共同起诉呢? 网友咨询: 交通事故赔偿中如何追加保险公司为被告? 湖南五湖律师事务所刘芳林律师解答: 一、起诉时,原告同时起诉肇事方和保险公司的,可将两者列为共同被告。侵权赔偿与保险赔付系不同的法律关系,不属于共同诉讼,本应分案处理,但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和《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道路交通事故的受害人对保险金享有直接的请求权,且该
企业发生了工伤事故,首先应根据劳动合同法等相关规定对工伤人员先行进行赔偿,还有公司会为员工投工伤保险,施工人员发生工伤后,一般根据劳动合同及工伤等规定。那么建筑工伤赔偿怎样处理,如何处理建筑工伤赔偿? 网友咨询: 建筑工伤赔偿怎样处理,如何处理建筑工伤赔偿? 山西得民律师事务所顾寒君律师解答: 1、建筑施工企业以建筑施工项目为单位参保,并按规定缴纳工伤保险费用,其建筑施工项目务工人员在施工期间发生工伤,工伤申报、工伤认定、伤残等级鉴定、工伤保险待遇支付按国家、省、市有关工伤保险政策规定执行。在
一、医院的医疗事故怎么赔偿 医院的医疗事故赔偿以下项目: 1.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2.残疾生活补助费,根据伤残等级,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 3.医疗费、误工费等其他费用。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条 医疗事故赔偿,按照下列项目和标准计算: (一)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 (二)误工费:患者有
一、医疗事故轻微赔偿的标准是什么 医疗事故轻微赔偿的标准是:只承担所有赔偿项目总额的10%左右。医院医疗事故需要赔偿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陪护费、残疾生活补助费、残疾用具费、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交通费、住宿费、精神损害抚慰金。 找法网提醒您,《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条 医疗事故赔偿,按照下列项目和标准计算: (一)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 (二)误工费:
交通肇事无力赔偿怎么办 交通肇事者无力赔偿情况,可以按照司法解释,根据补充赔偿责任进行处理。 一是顺位的补充,即首先应由直接责任人承担赔偿责任,直接责任人没有赔偿能力或者不能确定谁是直接责任人时,才由未尽安全保障义务的经营者或行为人承担赔偿责任; 二是实体的补充,即补足差额。但必须注意的是,经营者或行为人在实体上的补充赔偿责任有一个重要的限制,即他只能在其能够防止或者制止损害的范围内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这意味着经营者或行为人的补充赔偿责任的总额,不是以直接侵权人应当承担的赔偿责任的总额为限,而是
交通事故赔偿责任人确定 1、原则上由机动车的所有人承担赔偿责任。 2、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3、事故车辆的所有人是单位的,驾驶员若执行职务,该单位承担事故赔偿责任。 4、事故车辆的所有人是单位的,驾驶员非执行职务且未经车主同意发生交通事故的,驾驶员与车主应共同承担赔偿责任。 5、经车主同意,合法占有车辆的人员又将车辆交与第三人使用发生交通事故的,合法占有人与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车主根
我国的每个公民都是享有人身权的,同时这种权利受到了法律的保护。因此,如果有人侵犯他人人身权的话,那么就要承担一定的责任。那么,侵害人身权应该如何赔偿? 网友咨询: 侵害人身权应该如何赔偿? 蒋兴明律师解答: 人身权,是指民事主体依法享有的,以在人格关系和身份关系上所体现的,与其自身不可分离的利益为内容的民事权利。侵害人身权,是以人身权为侵害客体,直接造成人身伤害或者人格利益、身份利益损害的侵权行为。 蒋兴明律师补充: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人身侵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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