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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牙齿医疗事故赔偿标准是什么意思 牙齿医疗事故发生后,医疗机构应当赔偿患者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其中包括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陪护费、残疾生活补助费、交通费、住宿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的赔偿。 二、民法典规定医疗事故赔偿时效为多久 民法典规定医疗事故赔偿时效为3年。 当事人遇到医疗事故后,要想获得赔偿必须尽快收集证据,并从知道自己受到医疗事故起的三年内,向法院提起相关诉讼,法院会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利。 找法网提醒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
误工费是指赔偿义务人应当向赔偿权利人支付的交通事故受害人从遭受伤害到完全治愈这一期间(误工时间)内,因无法从事正常工作而实际减少的收入。那么临时工误工费赔偿问题是什么,怎么规定的? 网友咨询: 临时工误工费赔偿问题是什么,怎么规定的? 黑龙江建企律师事务所梁学军律师解答: 企业临时用工是有误工费的。临时工受伤,误工费按临时工的工资收入全额赔偿。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误工费的赔偿标准为: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
误工费是根据当事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的。伤者本人的误工时间根据当事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治证明确定。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最终评定伤残的前一日。 当事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实际减少的收入必须是实际丧失的收入,包括工资、奖金、津贴、课酬、合法的兼职收入等,但一般不包括企业经营者作为受害者时所丧失的经营损失和特殊工种的补助费。 当事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3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当事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3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当地相同或相近行
一、医疗事故中误工费的赔偿标准是什么 误工费的赔偿标准: 1.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2.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 3.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条 医疗事故赔偿,按照下列项目和标准计算: (一)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 (二)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
一、医疗事故达不到伤残怎样赔偿 医疗事故不构成伤残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等费用。医患双方可以协商解决,不愿意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请求调解或者提起诉讼。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十七条 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的,应当制作协议书。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和医疗事故的原因、双方当事人共同认定的医疗事故等级以及协商确定的赔偿数额等,并由双方当事人在协议书上签名。 二、医疗事故起诉赔偿流程 医疗事故起诉赔偿流程为
一、发生医疗事故按什么标准赔偿 出现医疗事故的,赔偿标准这样的:即赔偿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陪护费、残疾生活补助费、残疾用具费、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交通费、住宿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条 医疗事故赔偿,按照下列项目和标准计算: (一)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 (二)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
股权转让,是公司股东依法将自己的股东权益有偿转让给他人,使他人取得股权的民事法律行为。那么,股权转让员工会有赔偿吗,股权转让什么情况下会撤销? 网友咨询:股权转让员工有赔偿吗?有这方面的规定吗? 广东滨都律师事务所康芬律师解答: 1、如果是股东转让股权,公司其他均不变,并不影响劳动合同的继续履行,就不涉及员工赔偿或者补偿问题,也就是说股权转让与赔偿补偿没有必然联系。 2、只有股权转让导致员工被解雇等问题发生,直接使员工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才考虑补偿赔偿问题。 3、股权转让情况下,用人单位与劳动
一、合同到期裁员赔偿多少 合同到期公司裁员补偿金的计算是按员工在公司的工作年限来算。员工工作每满一年,公司需支付一个月工资的赔偿金,依次累加,工作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公司需要支付员工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二、合同到期可以续签吗 找法网提醒您,劳动合同可以续签。劳动合同终止后,经双方协商一致,还可重新订立劳动合同。续订劳动合同是指合同期满后企业与员工不终止劳动关系,在双方完全同意的情况下继续履行原合同确定的权利与义务,即原订立即将到期的劳动合同延长有效期的法律行为。 续
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与劳动者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需要支付双倍补偿。劳动者没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四十条规定的情形,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就属于违法解除。 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一、医疗事故致残如何赔偿标准 1.医疗机构应当赔偿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陪护费等为治疗支出的合理费用; 2.造成患者残疾的,残疾生活补助费根据伤残等级,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 3.因残疾需要配置补偿功能器具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用具费。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条医疗事故赔偿,按照下列项目和标准计算: (一)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 (二)误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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