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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医疗期内辞退赔偿标准是什么呢? 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用人单位应当支付不低于六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医疗期满或者医疗终结被劳动鉴定委员会
劳动者在工作或视同工作过程中因操作不当或其它原因造成了对人身的侵害,为了鉴定该侵害的主体而对过程进行的定性的行为。根据我国的相关规定,一般由劳动行政部门来确认。 网友咨询: 陈某于2008年起在某公司工作。2020年11月20日,陈某在工作中右肩部受伤,被送往医院治疗,当地人社局认定陈某为工伤。 2021年2月4日,陈某出院,出院医嘱载明陈某需全休12个月。陈某在住院期间参加了公司的年终总结会,并在会上得知公司于春节后即2013年2月18日开班。 2月18日,陈某到了公司并参加了开班会。会后,
延迟复工期内用人单位计算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的方式是2020年2月3日至延迟复工宣告结束之日为延迟复工期,因人民政府采取疫情防控紧急措施导致劳动者不能到岗工作的,延迟复工期限内除休息日外,视为劳动者提供了正常劳动。 【法律依据】 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二条,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单位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 免责声明:本站部分转载文章,并不用于任何商业目的,仅供学习参考之用;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请与本网联系,我
有的人对于自己闲置的房屋,一开始只是想要出租,换取一定的租金。但在对方价格合适的情况下,也会将房屋进行出售。因此,实践中,就有可能出现房主在租赁期内卖房的情况。那么,房主在租赁期内能否卖掉房子,在租赁期内卖房要怎么办? 网友咨询:在租赁期内,房东的房屋可不可以卖给第三方,房东应该赔偿租客吗? 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郭建炜律师解答: 房主在租赁期内是可以卖掉房子的。依据买卖不破租赁的原则,房主于租赁期间有权卖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二十九条的规定:“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
非法捕捞水产品罪,是指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区、禁渔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情节严重的行为。中国刑法中破坏社会主义经济秩序罪的一种。 网友咨询: 2020年9月,黄某、陈某决定在洞庭湖捕鱼,两人先后邀请谢某、丁某等6人及吴某在东洞庭湖某水域使用丝网、自制电网等工具捕鱼,其中黄某负责在岸上安排人员运送捕捞的渔获物并予以销售,陈某等5人负责驾船下湖捕鱼,吴某等3人负责使用三轮车运送捕获的渔获物,自2020年10月底至2021年4月12日,8人先后参与非法捕捞近四十次,造成鱼类损
由房屋的所有者或经营者将其所有或经营的房屋交给房屋的消费者使用,房屋消费者通过定期交付一定数额的租金,取得房屋的占有和使用权利的行为。房屋租赁是房屋使用价值零星出售的一种商品流通方式。那么,合同期内可以提高房租吗,提高房租符合法律规定吗? 网友咨询:租房合同期为一年,并标注了一年总的房租,房租是半年付的,在交下半年房租的时候,房东以周末房客男友过来为由,并要求后半年加房租。请问是否合法? 江苏恩格律师事务所刘欢律师解答: 合同期内一般是不能提高房租的,但是如果双方协商一致提高房租是合法的。另外
非法捕捞水产品罪,是指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区、禁渔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情节严重的行为。 网友咨询: 2020年1月1日,会同县人民政府施行《会同县人民政府关于实行全面禁捕的通知》。2021年9月16日,杨某某、王某某、吴某某到会同县炮团乡“麻山湾”下边溪中电鱼,非法捕捞的渔获物共计12.28市斤。 杨某某、王某某、吴某某会受到怎样的处罚? 福建慎策律师事务所刘智鸿律师解答: 杨某某、王某某、吴某某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未办理捕捞许可证,在禁渔期、禁渔区以禁止使用的方法
劳动者与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是为了保护自己的合法权利,用人单位不能随意开除员工。那这是不是就说明这份工作长久稳定了,也不是,若用人单位遇到变故或员工有重大过错,都是可以合法裁人的,那么在合同期内,公司辞退员工需要赔偿吗? 网友咨询: 在合同期内,公司辞退员工需要赔偿吗?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王槟律师解答: 在劳动合同期内被用人单位辞退的,如果劳动者没有过错,用人单位是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三项规定,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
在现实生活中,对房屋进行拆迁的时候就需要对被拆迁人进行赔偿,而赔偿的方式有很多,主要的赔偿方式是产权置换,也就就是给被拆迁人安置房,那么,动迁安置房限售期内买卖,房屋买卖合同有效吗? 网友咨询:安置房私下买卖受法律保护吗? 四川矩衡律师事务所朱婷婷律师解答: 《合同法》第52条对合同无效的法定情形进行了严格的规定,除了规定无效的几种法定情形外,不得认定为无效合同。即只要不违反法律规定,一般认定为有效。安置房出卖是有时间限制的,如果在限制时间内购买是存在法律风险的。 房屋买卖双方签订买卖合同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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