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法律上的竞业限制?
2024-07-05一般来说,当有的员工会接触到公司的商业秘密、技术秘密或者其他内容的时候,是需要签订相关的竞业限制协议的,这样可以在一定的程度上保护到公司和约束员工离职后的行为。网友咨询:什么是法律上的竞业限制?上海睦达律师事务所戴琼律师解答:竞业限制是指用人单位和知悉本单位商业秘密或者其他对本单位经营有重大影响的劳动者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后的,一定期限内不得在生产同类产品、经营同类业务或有其他竞争关系的用人单位任职,也不得自己生产与原单位有竞争关系的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
什么情形下可以主张要求赔偿精神损失费?
2024-07-05自然人因人格权遭受非法侵害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法院应依法予以受理。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侵害他人隐私或其他人格利益,受害人以侵权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在依法予以受理。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人格尊严权、人身自由权。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侵害他人隐私或者其他人格利益,受害人也可以以侵权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 网友咨询: 什么情形下可以主张要求赔偿精神损失费? 北京德和衡(南京)律师事务所韩兆凯律师解答:
什么是房屋预告登记?
2024-07-05预告登记指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或者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而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关申请预告登记。如在商品房预售中,购房者可以就尚未建成的住房进行预告登记,以制约开发商把已出售的住房再次出售或者进行抵押。本质上是为了在为开发商售卖期房、提高资产周转率提供法律支持。网友咨询:什么是房屋预告登记?贵州乾合律师事务所冯亮达律师解答:预告登记指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或者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而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关申请预告登记。如在商品房预售中,购房者可以就尚未建成的住房进
什么类型的交通事故不适用调解?
2024-07-05交管部门在处理道路交通事故时,在作出交通事故认定书之前或送达交通事故认定书时,会告知各方当事人有申请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调解权利。但并不是所有的事故都能调解,我国法律还规定了交通事故不适用调解的情形。 网友咨询: 什么类型的交通事故不适用调解? 重庆万诚(西安)律师事务所申勇刚律师解答: 在下面的情形下,是无法通过公安机关调解来解决问题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告知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1、当事人提供不出交通事故证据,因现场变动、证据灭失,交通警察无法查证交通事故事实的; 2、当事人对
卖假烟涉嫌什么犯罪?
2024-07-05烟草制品作为国家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国家对烟草专卖品的生产、销售、进出口依法实行专卖管理,并实行烟草专卖许可证的制度。 网友咨询: 卖假烟涉嫌什么犯罪? 上海博拓律师事务所吉峰律师解答: 任何个人或者单位不得销售非法生产的烟草制品,卖假烟属于非法经营罪或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具体需视情况而定: 1、如果没有销售烟草资质销售烟草制品的话,那么涉嫌非法经营罪。 2、如果是销售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话,就涉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销售金额达到法律规定的5万元以上
什么情况下债权债务转让无效?
2024-07-05债权转让签合同,通知债务人就行;债务转让比较难,必须有债权人同意才行。那么债权债务转让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网友咨询: 什么情况下债权债务转让无效? 北京策略律师事务所杨培松律师解答: 债权债务转让无效的情形有: 1、合同明确要求禁止债权债务转让,,当事人一方依然进行转让债权债务,那么此时的债权债务转让行为是无效的。 2、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的,当事人一方仍然将债权债务转让给第三人,该债权债务转让无效。 3、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债权债务转让合同,损害国家利益的,该债权债务转让无效。 4、
电话录音满足什么条件能成为有效证据?
2024-07-05我们常说,打官司就是打证据,“法庭之上,证据为王”。但有些时候,一些直接证据很难取得,而像电话录音这样的证据随着智能手机的普及和应用却越来越多。那么电话录音是否可以作为法庭证据? 网友咨询: 电话录音满足什么条件能成为有效证据? 海南本强律师事务所闫睿岚律师解答: 电话录音属于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八大证据类型之一的“视听资料”:即以录音磁带、录像带、电影胶片或电子计算机相关设备存储的作为证明案件事实的音响、活动影像和图形,因此当然可以作为证据使用。 包括电话录音在内的所有证据都应当具备证据
什么是法律上的公益信托?
2024-07-04信托是指委托人基于对受托人的信任,将其财产权委托给受托人,由受托人按委托人的意愿以自己的名义,为受益人的利益或特定目的,进行管理和处分的行为。信托是一种理财方式,也是一种特殊的财产管理制度和法律行为,同时又是一种金融制度。 网友咨询: 什么是法律上的公益信托? 广东品科律师事务所施蕾律师解答: 公益信托是“私益信托” 的对称,为学术、技艺、慈善、宗教以及其他公共福利事业而办理的信托,也指个人以自己的资金委托给信托部门办理的公共福利事业的信托业务。此类信托中的受益人为社会公众中符合特定条件的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