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鉴法律资讯
你的位置:康鉴法律资讯 > 话题标签 > 什么

什么 相关话题

TOPIC

社保是社会保险的简称,社会保险是一种为丧失劳动能力、暂时失去劳动岗位或因健康原因造成损失的人口提供收入或补偿的一种社会和经济制度。那么社保医疗保险有什么用,社保医疗保险的作用是什么? 网友咨询: 社保医疗保险有什么用,社保医疗保险的作用是什么? 广西双贺律师事务所梁宇律师解答: 医保的作用 (1)参保人员完成缴费年限后可以终身享受基本医疗保险的权利,可以享受医疗报销和退休后享受医保待遇。 (2)医保个人账户的资金用于支付就医和购药自付部分的费用。 根据《社会保险法》第2条规定:国家建立基本养老
商品房是开发商开发建设的供销售的房屋,能办产权证和国土证,可以自定价格出售的产权房。 网友咨询: 商品房现售,要满足什么条件?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张月君律师解答: 商品房销售的形式包括商品房现售和商品房预售,以预售形式居多。商品房现售是房地产开发企业将竣工验收合格的商品房出售给买受人,并由买受人支付房价款的行为。商品房现售,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现售商品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 (二)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或者使用土地的批准文件; (三)持有建设工
刑事诉讼中的证据证明标准和民事诉讼中的证明标准存在明显区别,民事证明讲究的是证明事实与待证事实之间的盖然性,而刑事证明则要求达到“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程度。 网友咨询: 什么证据是刑事诉讼中的非法证据? 北京恒都(上海)师事务所陈素平律师解答: 在我国刑事诉讼中,非法证据主要是指: 1、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7种证据以外的证据形式; 2、法定人员以外的人非法收取的证据材料。例如,商场保安人员主持的对犯罪嫌疑人的辨认; 3、非经法定程序收集的证据材料。例如非法搜查、扣押的物品,以刑讯逼
如果要与他人订立合同的话,是需要经过要约与承诺两种阶段的。要约是需要要约人向对方当事人发出的,并且要约的内容应当明确,要约人会受到要约的约束,那么,要约人和受要约人区别是怎样的呢? 网友咨询: 要约人和受要约人有什么区别? 北京市中闻(南宁)律师事务所覃剑龙律师解答: 要约人和受要约人区别是要约人指的是向他方提出订立合同的要求或建议的人,受要约人指的是接受要约的一方当事人。要约人以缔结合同为目的,向受要约人提出合同条件,希望受要约人接受而提出意思表示。 1.与要约的关系不同。要约人是发出要约的
上市企业可以公开发行股票,投资者可以从证券市场内购买相应的股票,我国大陆上市的公司实力通常都比较强,一家企业想要上市需要满足的条件也非常多,审核也非常严格。 网友咨询: 国有企业上市要具备什么条件? 广东凯成律师事务所温名楷律师解答: 国有企业上市需要达到以下条件: (一)股票经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批准已向社会公开发行; (二)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五千万元; (三)开业时间在三年以上,最近三年连续盈利;原国有企业依法改建而设立的,或者本法实施后新组建成立,其主要发起人为国有大中型企业的,可连
农村宅基地是指农村村民基于本集体经济组织(行政村或生产队)成员身份而享有的可以用于修建住宅的集体建设用地,农民无需交纳任何土地费用即可取得,具有福利性质和社会保障功能。 网友咨询: 什么情况下不能办理宅基地使用权登记? 上海天知澜律师事务所刘永强律师解答: 下列情况下不予办理宅基地使用权登记: 1、不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 2、村民一户申请第二宗宅基地使用权登记的; 3、非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购买宅基地的; 4、权属争议尚未处理的; 5、土地违法违规行为未处理完的; 6、经批准后连续两年未使
赠与合同是指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该赠与的合同。其中,转让财产的一方为赠与人,接受财产的一方为受赠人。 网友咨询: 什么叫赠与合同的法定撤销权? 江苏凯归律师事务所陈云华律师解答: 一般情况下,在赠与实际执行之前都是可以撤销的。在具有法定撤销事由的情况下,赠与人或者其继承人、法定监护人可以撤销赠与。即使是不能任意撤销的赠与,只要符合法定撤销的条件,也是可以撤销的。 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
公安机关开展勘验、检查、搜查、辨认、查封、扣押等侦查活动,应当邀请有关公民作为见证人。设立见证人制度,是对侦查阶段当事人参与权不足的一种机制性平衡,也是程序正义得以实现的一种具体化方式。 网友咨询: 什么人不得担任刑事诉讼的见证人? 北京德和衡(武汉)律师事务所邓云翔律师解答: 见证人需要具有以下资格:1、与案件没有利害关系。2、属于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但要注意,以下几类人不能作为见证人: 1、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或者年幼,不具有相应辨别能力或者不能正确表达的人。 2、与案件有利害关系,可能
同一个人在实施了不同的行为,触犯了不同的法益之后,那通常情况下就会构成不同的犯罪,而此时需要对每一个犯罪量刑处罚,最后再数罪并罚。但有些情况下,虽然表面看起来应该进行数罪并罚,不过现实情况却不同。 网友咨询: 什么犯罪不可以适用数罪并罚? 安徽中特律所事务所熊帆帆律师解答: 1、继续犯。也称持续犯,指犯罪行为在一定时间内处于继续状态的犯罪。 2、想像竞合犯。想像竞合犯是指基于一个犯意,实施一个犯罪行为,侵犯了数个客体,成立数个罪名的情况。 3、法条竞合。法条竞合又称法规竞合,是指一个犯罪行为同
在经济交往中,有的人利用合同行骗的手法之一便是利用与你签订无效的抵押合同,从而导致主合同无效,给你造成经济损失,或使你的合法权益得不到保护。因此,我们必须学会识别什么样的抵押合同是无效的抵押合同。 网友咨询: 什么情况会导致抵押合同无效? 江苏善合律师事务所祝德宇律师解答: 1、抵押物的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有争议的,抵押合同无效。如抵押人将他人的财产作抵押,或抵押人以共同共有财产设立抵押而未取得其他共有人同意的抵押行为无效。 2、抵押物不特定的,抵押合同无效。如只在抵押合同上笼统地注明财产一宗

Powered by 康鉴法律资讯 RSS地图 HTML地图

合作邮箱:tuolongfei@fox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