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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建立的根本目的是促进工伤预防和职业康复,分散用人单位的工伤风险,而国家作为工伤保险坚实后盾的同时,用人单位也有着必须要承担的义务。 网友咨询: 用人单位应尽什么工伤保险义务? 云南八谦律师事务所许盛珺律师解答: 1.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 2.遵守有关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预防工伤事故发生,减少和避免职业病的危害 3.履行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申请的义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
支付令,是指在督促程序中由人民法院发布的限令债务人履行支付义务或者提出书面异议的法律文书。支付令也称为支付命令、督促决定。 网友咨询: 什么是支付令? 山东诚信人律师事务所韩绘律师解答: 支付令,是指在督促程序中由人民法院发布的限令债务人履行支付义务或者提出书面异议的法律文书。支付令也称为支付命令、督促决定。支付令是督促程序中最重要的法律文书。人民法院对申请人提出的支付令申请,经审查符合法定条件的,就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向法院提出申请支付令的条件如下: 1.有权提起督促程序的,只能是债权人
一般情况下,不管员工患什么疾病,只要员工在医疗期内,用人单位都不能随意解除劳动合同。 网友咨询: 员工有什么疾病单位不能辞退? 江苏刘洪律师事务所符志峰律师解答: 一般情况下,不管员工患什么疾病,只要员工在医疗期内,用人单位都不能随意解除劳动合同,否则单位是需要支付员工双倍经济补偿的赔偿金的。 如果员工医疗期结束,那么单位是可以以员工疾病无法胜任工作而辞退该员工,但是单位需要支付员工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照员工在单位每工作满一年一个月本人工资计算,不满半年的按照半年计算,满半年不满一年的按照一年
法律规定发生传染病时,可以实施交通卫生检疫的情况是发生甲类传染病时,为了防止该传染病通过交通工具及其乘运的人员、物资传播,可以实施交通卫生检疫。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制定。 【法律依据】 根据《传染病防治法》第四十四条,发生甲类传染病时,为了防止该传染病通过交通工具及其乘运的人员、物资传播,可以实施交通卫生检疫。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制定。 免责声明:本站部分转载文章,并不用于任何商业目的,仅供学习参考之用;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请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内容!
“实际控制人”在公司法中处于特殊法律地位,根据《公司法》的规定,为实际控制人担保需要履行特殊程序、实际控制人对公司的管理不当,须对外部债权人承担赔偿责任。那么,什么是实际控制人,实际控制人的责任范围是怎样的? 一、什么是实际控制人? 实际控制人,是指虽不是公司的股东,但通过投资关系、协议或者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支配公司行为的人。 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违反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以下情形均可认定为“实际控制人” 1
异议登记,是指权利人或利害关系人对不动产物权登记的正确性存有异议而向不动产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并将其异议在不动产登记簿中加以记载的过程。 网友咨询: 什么是异议登记,异议登记有什么效力? 广东纵横天正律师事务所陈凝律师解答: 异议登记是指当利害关系人认为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事项错误,而登记簿上记载的权利人不同意更正的,利害关系人可以持登记申请书、申请人身份证明、登记簿记载错误的证明文件等材料,向不动产登记机构提出异议,经审查通过后,登记机构将异议记载在登记簿上的登记行为。 异议登记从本质上来说,属
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 离婚案件中,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相对其他方面证据而言是比较难收集的,尤其是涉及婚外情、第三者等一方存在过错的情形。 我国 《婚姻法》第32条规定了五种应该判决离婚的情形,这五种法定的情形是:夫妻中任何一方存在重婚、与他人同居、家庭暴力、遗弃、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并屡教不改的,以及夫妻已经分居两年,都属于法定判离的情节。是否存在上述情况,法院要看双方出示证据而定。 这五种情况下当事人只要有证据证实,法院在调解无效后一般应判离。如果不具备那几种情形,第一次起诉法院判离的希望就不大。所以
夫妻离婚时,无论是协议离婚还是诉讼离婚,对子女的抚养费都是有相关的约定的。无论是抚养权的归属问题还是抚养费的金额,一切都要以对子女认真负责,让其有个良好的成长学习环境为首要考虑。 网友咨询: 抚养费不给有什么解决办法? 云南八谦律师事务所许盛珺律师解答: (1)如果一方无经济收入或下落不明而导致对方拿不到抚养费的话,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 如果不给抚养费方存在减少给付情况,那他可以减少给付。减少给付情况,主要指给付一方,由于长期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经济相当困难,无力按原数额给付,而抚养子
酒驾并非什么情况都负全责。酒驾行为本身并不必然导致事故发生,不作为责任判定的依据。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网友咨询: 什么情况下酒驾都会被认定为全责吗? 甘肃雄韬律师事务所李志军律师解答: 酒驾并非什么情况都负全责。酒驾行为本身并不必然导致事故发生,不作为责任判定的依据。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
专利纠纷常见的是专利侵权行为,专利侵权只承担民事责任。而“假冒专利”会涉及民事、行政乃至刑事三方面责任。假冒专利自入刑以来,构成此罪的判例很少,社会危害性有限,应采谦抑审慎的原则定罪量刑。 网友咨询: 假冒专利的要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上海华夏汇鸿律师事务所金一昕律师解答: 1、民事责任 假冒他人专利的行为侵犯了专利权人的专利标注权构成侵权行为,依法当然应该承担民事责任。 2、行政责任 假冒专利的,除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外,由负责专利执法的部门责令改正并予公告,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处违法所得五倍以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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